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4篇)目录1.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22.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43.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8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4篇(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1.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2
2.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4
3.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8
4.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11
2023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大统战格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市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省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部署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业务培训,推动各镇街(园区)、各有关单位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业务水平。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民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
二、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的联络协调,有效促进各地区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少数民族普法培训工作,引导少数民族增强法治意识。加大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力度,引导和支持市各宗教活动场所一以贯之开展好“三爱”“四进”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慈善活动,增强宗教界与党、与国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引导民族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少数民族代表在团结群众、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建立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从严落实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
完善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体制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分析研判,充分发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优势,用好网格化管理平台,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坚持线上线下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推动我单位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2023年度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州关于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宪法“核心内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突出行业普法“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内部学法
1.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党组会、党员大会学习、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工作人员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定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行业普法
3.面向社会公众、各宗教活动场所普法。结合法律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等专项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抓好节点普法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引导群众不断增强爱国意识、法治意识、民族意识,携手共谱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5.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集中宣传。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紧扣宣传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
6.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7.开展相关节点集中宣传。利用好各行业领域重大活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纪念日等节点,通过主题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
三、工作措施
为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宗教是涉及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负责人和信教公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尊重公民信教自由的同时教育他们遵纪守法,爱国爱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三)坚持学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注重普法与基础业务、机关作风整顿和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公开办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普法工作具体化,取得实际效果。
(四)注重资料报送。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将开展工作的图片、简报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综合科存档。
2023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民族发展、宗教稳定为工作中心,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全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推动民族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历史自信,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同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广场公园、主要街道、乡村社区,学校机关,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借助“三月三”“九月九”等传统节日举办畲族歌会、民族交流等系列活动。加强典型培育,打造创建亮点,加大力度,切实提升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三、抓好全县少数民族项目建设。
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深化民族乡村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特殊人才培养、特色风光打造。依据2023年少数民族补助项目库,统一指导,组织人员对项目库项目开展调研工作,按照民生要求、项目的轻重缓急,促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经过调查摸底,在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畲族歌楼建设项目,发挥出专项资金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特色经济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四、抓实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
抓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作,利用畲族歌楼歌台、畲歌传唱平台、民族中小学教育基地,依托县畲族文化研究会、畲族歌舞传唱队伍、民族体育武术队伍,以“二月二”“三月三”“九月九”等民族节庆活动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入挖掘与弘扬。
五、抓好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
加强对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持续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条例法规,切实提高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抵制境外势力通过宗教进行渗透、私设聚会点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禁毒、反邪教宣传工作,进一步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六、改进作风加强部门建设。
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分解细化文明绩效综治等考核、政府目标管理任务;积极支持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党校的学习教育和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和普法学习任务,推进法治单位建设、平安单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
霞浦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3日
我县是宗教工作大县,是省、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2023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民宗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团结、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中国化方向培训工作。
(二)加强民族宗教人员管理。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指导宗教专干、基层治理工作队、“三级联络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落实好定期巡查机制,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建设,配齐人员、配备办公用房,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对各乡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将问题发现在县内,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四)深化宗教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高压态势严厉排查打击各种境外渗透活动,持续开展宗教场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提高宗教场所和宗教事务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认真开展民间信仰场所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化“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工作,争创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广泛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2023年市政府赴民族乡现场办公会、县政府赴民族村现场办公会,谋划实施好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高质量完成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统计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统计工作。
(六)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协调防范处置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属地清真食品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按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有力推进乡镇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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