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计划(4篇)

时间:2023-07-10 13:27:01  阅读:

篇一: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2.18?

  【文

  号】国卫老龄函〔2022〕35号

  【施行日期】2022.02.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卫老龄函〔202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标准,在2021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流程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动员、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等工作,创建10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认真总结2021年创建工作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为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分配创建名额。各省(区、市)申报名额总数1100个(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组织从中评选出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000个。

  (二)逐级开展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围绕创建标准、评分细则等内容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创建工作。各地要根据需要逐级开展培训。

  (三)加强调研指导。根据各地创建工作的进展和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选取部分地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各地要加大对申报社区的指导力度,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四)社区自愿申报与县级初核。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在社区内公示,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初审通过后,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复核。

  (五)省级复核与推荐。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对各地提交的参评社区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把关,组织专家赴现场评分,并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分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按照从高到低的评分顺序对参评社区进行排序,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推荐。

  (六)国家评审、命名与授牌。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抽取部分社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根据评审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为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命名和授牌。

  (七)加强动态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已命名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进行随机抽样核验,对

  于命名后工作出现明显滑坡的社区将督促整改,整改复核后仍不达标的社区将撤销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有力推进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专家的作用,加大对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对基层推荐的社区要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手续齐全、符合要求。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省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视情核减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明工作纪律。被推荐社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评审过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社区5年内不得参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四)加强典型宣传。各地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经验。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将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经验总结与典型案例推广,请各地配合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请各地将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及有关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汇总打包,于2022年6月20日前,以省份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

  送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弃权。请将每个社区的申请表文件命名为“**社区申请表”,统一保存在“**省(区、市)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文件夹中。

  创建工作办公室(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

  王晓妍、程玉兰

  联系电话:(010)64260598、6424576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一区12楼

  邮政编码:100011电子邮箱:******************

  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联系人:白宇

  联系电话:(010)62030792附件:1.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

  3.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汇总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

  2022年2月18日

篇二: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创建友好型社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

  问题及原因:

  概念理解误区,缺乏明确的建设目标;

  “硬件”建设脱离需求,老幼之间的活动空间相互割裂;

  “软性”服务欠缺,缺乏老幼友好的氛围和文化建设;

  社会参与不足,多元主体缺失。在此基础上,徐林教授强调:老幼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在于要明晰老幼友好型社区的概念内涵;要明确老幼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核心问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公开举报渠道,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然后,督导组一行来到xx村和xx村,按照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及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许先梅一行对岳西县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一步,xx县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夯实基础、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并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社区将在方便老年人日常生活、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提升为老年人服务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致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着力打造

  有温度、有色彩的党建品牌,把贴心、舒心、安心的服务带到社区每一位老人身边。做到“应老人之所需,解老人之所难”,全面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下一步的工作中,社区会继续深化志愿者服务品牌,与专业机构合作,对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助餐、康复护理、康复辅具等多样化服务,开创社区为老服务的新局面。

篇三: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计划篇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

  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持续优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能力

  和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健康水平不断

  提升。

  一、开展基础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企业退

  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长期护理保

  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开展。三是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各类养老设施达1.4万个,建设省级智

  慧养老服务平台试点17个,实施敬老院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医

  疗康复“五大工程”,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

  展迅速,机构养老服务稳步开展,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启动实施,农村

  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建立并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

  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给予护理补贴。四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不断

  增强。积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老年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老

  年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丰富,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开展,老年人就医“绿

  色”通道普遍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群,老年人慢

  性病管理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五是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

  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

  导监督机制,催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

  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敬老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符合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普法宣传教

  育,制作推广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公益节目,提高老年人识

  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行为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涉老案件

  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

  检查力度。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和司法救助工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做好涉老

  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支持社会组

  织、慈善力量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

  或公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丰富老年优待措施。完善公共服务场

  所的老年人优待标识,主动公布优待内容,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

  通旅游、银行金融等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服务专区或窗口,为老年人

  提供优待便利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质量。

  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重点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医疗

  健

  康、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APP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

  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鼓励企业开发提

  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内容,提高互联网无障碍水平。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日

  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技术服务创新并行,在保存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基础上提供更多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急

  难愁盼”问题。开展拒收现金专项治理。加强涉老数据共享,利用互

  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互联互通的老年人信息

  协同平台和为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提升老龄工作水平提供信息化

  支撑。

  加强老年便利化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

  需求,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

  站式便捷服务。以建设无障碍市(县)为目标,推进新建房屋、重大

  工程、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老年人生活。新建住宅小区要

  充分考虑老年人对无障碍公共设施、公共绿地、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养老服务用房等方面的需求;老旧小区要按照方便实用、就近就便、功能配套、资源整合的要求,对人行道、建筑物出入口、活动广场等

  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在楼梯

  沿墙加装扶手,在楼层间安装挂壁式休息椅等,做好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工作。结合城市更新,对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既有社区

  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及超市、银行、医

  院、公园、体育场馆、文化场所等场所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大对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及无

  障碍改造力度,建设便捷安全的无障碍出行环境。推动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

  八、完善多层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大力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扩大企业年

  金覆盖面。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开展水平,规范开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开展,加快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

  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运行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推

  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等制度衔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家庭病

  床费用、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开

  发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进

  一步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强

  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和计

  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

  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

  障。鼓励公益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面向困难老年人的慈善公益活动。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制定照护需求认定标准、照护等级评定标准、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和照护服务质量标准等配套政策。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等福利性补贴工程的整合衔接,提

  高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和老龄化开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九、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通过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

  用多种媒体、媒介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

  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

  老年人群重点慢

  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提高失能、重病、高

  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强化

  老年人疫情防控,做好老年人流感、肺炎等传染病预防治疗工作。

  建立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开展

  老年医疗机构,加大土地供应、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

  条件的医院申报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加强省级区域老年医疗中心

  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通过新建、改扩

  建、转型开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

  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方将局部公立医院转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床位。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老年综合征管理,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

  变。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

  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

  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省85%以

  上的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加强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完善居家、社区、专业机构

  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按照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的有关要求,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支持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及具备服务能

  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积

  极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建设,为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提

  供长期照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建立

  机构、社区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机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生

  命教育。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开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

  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鼓励养老机构

  优先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签约合

  作,或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合作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

  “绿色”通道。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毗邻建设。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

  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开展模

  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综合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监管,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

  价标准,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工程,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开展。

  参考资料:《河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开展规划》

  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

  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

  富,新业态持续涌现。“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立等活动持续

  开展,敬老爱老助老蔚然成风。

  二、指导思想

  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开展全过程,加大

  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

  力量配备,健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加快构建敬老

  爱老助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全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开展,为谱

  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三、提高老年社会参与水平

  践行积极老龄观。通过主题宣讲、媒体宣传等形式,倡导全社会

  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营造敬老

  爱老助老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终身开展理念,保持健康

  心态和进取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开展,实现人生价值。加强老年人科

  教资源建设,增加老年人科普资源供给,推进科普内容适老化,开展

  形式多样、精准多元的老年科普活动,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

  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创造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研究制定相

  关政

  策措施,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支持有能力的老年

  人在农村就业创业。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合

  理延长工作年限,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

  协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老

  年科技协会等涉老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扶持培育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广泛开展

  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健康、文化科普、精神

  慰藉、法律援助、智能技术培训等服务。推进“银发人才库”建设,支持老年人发挥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优势和“传帮带”作用,积

  极参与社会治安、基层公共事务、矛盾纠纷调解、科教文化宣传、关

  心教育下一代和公益慈善等活动,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

  力改革开展。鼓励引导“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

  教师、老劳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

  参与“银龄互助”活动,为高龄、失能、残疾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

  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健康、精神慰藉和应急救助等服务。建立志愿

  服务激励评价机制,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开展。

  四、培育新时代老龄产业开展体系

  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技术创新。统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创新资源,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开展与技术集成创新,提升智慧健康

  养老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

  智能、5G等,积极开展适用于老年健康管理、养老照护的新技术、新

  设备,开发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设备、养老监护设备、康复辅具、服务机器人、防走失定位等产品。加强老年辅助技术和老年功能代偿

  产品研发,为老年人衰退的视力、听力、记忆力、运动能力等功能提

  供智能科技辅助和代偿。

  增加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围绕老年人健康管理、康复辅助、监护等,加快智能养老产品研发和集成应用,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

  康养老需求。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成50个智慧养老服务平

  台。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

  试点示范,推动建设“智慧养老院”。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

  所等协同创新,加大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力度,推动老年用品传统产

  业转型升级。推动涉老企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开展。

  促进银发经济开展。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鼓励各地通过

  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专业服务和

  辅具用品。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康复辅具等老年适用

  产品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加快开展老年用

  品租赁市场,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集康复辅具

  展示体验、老年用品消费、老年教育文娱等于一体的银发消费综合体。

  加强养老终端设备适老化设计与开发,探索“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

  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综合化智慧养老服务。

  推动老龄产业融合开展。完善相关投融资、税费、人才、土地、规划、生态环境等扶持政策,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政策落实。把老龄

  产业开展融入城市开展和乡村振兴,推动老龄产业与文化、教育、体

  育、家政、旅游、养生、健康、餐饮等行业融合开展,引导社会资本

  积极参与各类医养康养新业态开展,在传统产业渗入老龄元素,合理

  扩展老龄产业覆盖范围和产业链条。开发老年人生活用品市场,完善

  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老年食品、药品、保健品、居家用品等行业开展。

  拓展老年人旅游消费领域,鼓励旅游企业设计推出一日游、短途游、古都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等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提升老年人旅游服务品质。依托山水、温泉、中医药、太极少林文化

  等资源,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建设适宜老年人的乡村旅居、休闲

  康养目的地。支持家政服务业开展,制定完善家政服务业标准规范,构建安全优质、品种丰富、运行高效的家政服务产业体系。优化老龄

  产业营商环境,将养老服务领域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监

  管和信息公开。

  五、构建多元老年文体教育供给体系加快开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

  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持续开展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推进城乡社

  区建立老年大学学习点,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实现老

  年大学县级全覆盖。推进建设“学分银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教育学科建设与人

  才培养,加强专兼职教师、志愿者等老年教育队伍建设,拓展师资来

  源。创新老年教育形式,整合资源,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院校举办

  的老年大学(学校)向社会开放,开展老年远程教育、“互联网+老年

  教育”,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

  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鼓励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老年

  文化活动场所,增加城市书房、小剧场等适合老年人的休闲空间,鼓

  励学校、书店、商场、公园等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服务空间,构建10分

  钟文化生活圈。鼓励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本图书,加强弘扬孝

  亲敬老美德的艺术作品创作,推出养老相关公益广告。推进基层单位

  和社区的老年活动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

  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进乡村、进社

  区,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加强老年文化队伍建设,培养服务老年人的文化骨干,为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提升生活品质创造有利条

  件。

  大力开展老年体育健身事业。加强老年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在

  城市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盘

  活城市空闲地、边角地等资源,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农

  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开展,大力

  开展太极拳、八段锦等运动。组织举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丰富多

  彩的体育交流、培训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优秀老年运发动组队参

  加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年度体育健身交流活动和培训活动。倡

  导主动健康意识,建立集科学健身、运动营养、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

  一体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

  养,完善运动处方库,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

  导服务。

  六、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老龄人口占比拟高和老龄化趋势较快的地

  方,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强化规划实施,落实养老服务

  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鼓励

  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适老化户型。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社区通过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

  施。盘活空置的公租房、闲置的非商业区公有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

  置用房等资源,用于开展养老服务。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助

  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

  行等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

  庭适老化改造,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专业

  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上门服务。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

  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养一批以照护为主、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

  圈,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居家、社区养

  老服务网络。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

  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大力开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大土地、用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盘活存量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多样化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不断提高照护能力。到2025年,全省养老机

  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建立部门协同、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体

  制,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促进养老机构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纳

  入乡村振兴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农

  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继续实施县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改造提升工程,推动特困供养机构和失能照护机构转型为区域养老服

  务中心。鼓励建设村级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开展互助养老模

  式,健全老年人巡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互助养老

  志愿服务队伍。

  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把敬老爱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

  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

  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立体系,纳入聘任用人考察内容。利

  用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活动。组织

  参与全国“敬老文明号”创立,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充分发挥

  各类媒体作用,挖掘各地丰富的孝文化资源,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典型,加强孝亲敬老文化传承与创新,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气氛。积极

  参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立。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探索建立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建立父母

  随子女异地养老定居、医疗转诊“绿色”通道机制,鼓励成年子女与

  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建立常态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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