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7篇)

时间:2023-07-14 13:18:02  阅读:

篇一: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X市水利局关于印发〈X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水河字﹝X﹞4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X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X市委常委

  X市政府副市长

  X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各河市级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沿河乡(镇、街)河长、沿河村级河长

  办公室设在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省市相关部门的指示,协调督导各级河长工作,统计整治行动进度,具体业务指导由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

  二、“清四乱”专项行动标准及范围

  按照《X省水利厅关于明确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X水河库函﹝X﹞368号)精神,下列行为均属于“清四乱”专项整治范围:

  (一)问题确认标准

  1.“乱占”问题。围垦湖泊、水库、水电站;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填堵、侵占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水域及滩地,抬高河道滩地(水库、水电站征地线以下)地面高程;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护堤林、护岸林、防风固沙林和沿河生态带除外)。

  2.“乱采”问题。未经许可在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取土。

  3.“乱堆”问题。河湖(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4.“乱建”问题。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

  (二)清理整治标准

  1.清理整治“乱占”

  (1)对于围湖造地、围湖造田,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的退地还湖、退田还湖,将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等清除至原高程,拆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取缔相关非法经济活动。

  (2)对于河道、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的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进行全面调查。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按程序申办行政

  许可,符合行洪要求、满足规定条件的补办许可手续,不符合的一律拆除。对河道、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的围堤进行全面普查,并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进行规划(规划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符合规划的暂时保留,不符合规划的一律清除(或清除至规划高程)。

  (3)对于河湖(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违法挖筑的鱼塘、设置的拦河渔具、种植的碍洪林木,应及时清除,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4)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束窄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各类经济活动,应清理整治并恢复河道原状。

  2.清理整治“乱采”

  始终保持对非法“乱采”的高压严打,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对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内取土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清理整治“乱堆”

  (1)建立垃圾和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清单。对照点位清单,逐个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清理,恢复河湖自然状态。

  (2)对于涉及危险、有害废物需要鉴别的,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河长汇报,主动协调、及时提交相关部门鉴别分类。

  4.清理整治“乱建”

  (1)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与河道(水库、水电站)管理范围重叠部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清理整治。

  (2)未经审批和批建不符的违规建设项目,对于其中符合岸线管控要求且不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项目,由各地提出清理整治要求;其他项目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提出论证报告,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查,评判是否影响防洪、是否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明确是否拆除取缔或整改规范、是否需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等。能立即整改的坚决整改到位,难以立即整改的需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到位。

  三、我市河道内“四乱”情况

  我市境内“四乱”现象较为严重的河流主要有X、X、养息X、X、X五条河流。由于历史上河流内存在村庄以及X临近城区且地势高,滩地使用情况复杂。经调查,我市境内河道内滩地面积241309.4亩,其中耕地面积135119.1亩、林地面积55700.9亩、鱼池面积10969.6亩、其它面积X50亩;堤防保护地面积22932.2亩,其中耕地11419亩、林地10720亩、鱼池784亩。

  (一)“乱占”情况。我市河道乱占现象严重。1.侵占堤防保护地、河滩地开荒种地、植树、开挖鱼池。滩地内开荒耕地面积11935.9亩、林地4386.2亩;堤防保护地开荒耕地面积2270.7亩、林地644亩。2.围堤套堤。主要集中在X、X,长度约54.1km。3.鱼池。鱼池共计11753.6亩,主要集中在X河道内,鱼池围堤严重阻碍行洪。4.侵占堤防保护地建设房屋等设施。主要在X城市段背水侧有22户14370m2房屋院落。5.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护堤林、护岸林、防风固沙林和沿河生态带除外)。林业局、乡村集体及个人在河道内的林地均未经过水利部门批准,需完善审批手续。

  (二)“乱采”情况。我市境内河道存在小规模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情况。

  (三)“乱堆”情况。我市境内河道存在小规模乱堆垃圾情况,尤其以X最为严重。

  (四)“乱建”情况。我市境内河道内及堤防保护地乱建现象严重。1.违章建筑462处,面积38945.05㎡,主要是鱼池管理房和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项目。2.河道内大棚。河道内大棚1134个,面积1701.43亩;看护房34个,面积1070.8m2。

  四、专项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X年汛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X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全市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X市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X年1月1日开始,X年7月19日全面完成。

  (一)调查摸底(X年1月1日—2月28日)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二)集中整治(X年3月1日—X年6月18日)

  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由市级河长督办,各乡(镇、街道)、村级河长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同时,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各乡(镇、街道)河长应主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X年6月18日前完成集中整治清理。

  (三)巩固提升(X年6月19日—7月19日)

  各乡(镇、街道)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河长为“清四乱”专项行动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河长办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报送“清四乱”专项行动调查摸底情况、第一阶段处理情况、集中整治情况、总结报告。建立周报制度,及时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加强明察暗访。市河长制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对下级河长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将“清四乱”专项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工作。

篇二: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河道管理站年度工作总结

  河道管理站年度工作总结

  河道管理站在县委、县政府、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河道整洁,保障行洪畅通,年初安排三个组协调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分管安全、水利和水务站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辖河道内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逐一登记,分类处理。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的行为的,采取现场办公或限期整改的办法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有效遏制了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对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皇甫川,黄甫镇川口村段河道内埋设穿河管线等案例进行了严厉的查处。截至目前,共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共计行政处罚款143680元,并责令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巩固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成果,坚决防范非法采砂反弹,我站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严打态势,杜绝了非法采砂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年初,我们配合河道采砂编制单位对全县河道进行了实地勘测,认真规划,出台了《**县XX年度黄河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陕西黄河河务局的审查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政府将黄河**段河道可采区划为25个标段,于XX年4月,对25个标段的采砂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目前除三个未缴纳拍卖金的标段外,其余采砂标段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和水利局的要求全部办理了采砂许可证,全县共办理采砂许可证21证。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出台了相关制度,栽设了可采区、禁采区界桩,设立了河道采砂公示牌,规范了各采砂场的采砂作业。目前没有违法违规采砂行为。

  根据上级的检查要求,落实了各采砂户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按照监督管理制度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规范了采砂场在采砂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到砂厂工作有章可循、河道采砂违法必究,采砂作业规范有序。

  进入汛期和凌汛期后,我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黄河河道采砂作业全部停止,并将采砂机具撤离上岸,临时堆砂全部清运。

  为了完成“清四乱”工作任务,将河湖“清四乱”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下去,我站及时行动,对列入河长制的“一河五川”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XX年10月8日,根据违建别墅专班《关于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别墅的紧急通知》要求,与公安、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了**县奥维乾元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修建的“职工之家”,根据水利部明察暗访要求拆除水务公司水源地、河滨公园等多处以前违规违法建筑,并根据创建办、河长办通知要求分别清运了孤山川火车桥下、?牛川等多处弃土弃渣,并常年雇佣俩人对孤山川和黄河城区段的河道进行保洁,使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根据“权责清单”制度的承诺要求,为方便群众,确保涉河建设项目和采砂许可证的顺利办理,按照要求,我站选派3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窗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6个,采砂许可证21证。

  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______新时代___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制定学习计划,有序开展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精研细读十九大以来党的文献报告、党章党规、《准则》以及《条例》,深刻领会___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每人做20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撰写至少2篇以上。以

  “___,牢记使命”为主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突出作风建设,落实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了大大的提高,作风建设有了明显的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2月9日,召开了**县河道管理站“___、牢记使命”___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中、省、市、县委关于第二批___的有关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精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加深对政治理论的认识理解,提高了政治思想站位。实现了___“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具体目标。同时,聚焦本次___,按照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核心要求,领导班子与单位干部、党员、群众进行了谈心谈话,虚心听取大家___和建议。领导班子及成员通过了认真的问题检视剖析,建立剖析问题台账,立查立改,使领导班子思想更加清醒、理论更加成熟、政治更加坚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______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

  政基础。根据中、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我站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河道管理站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站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认真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进行了专项斗争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站加大对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对涉及到本单位的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加强摸排,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上报。5月23日,召开了打击“砂霸”专项治理部署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砂霸”专项工作。扫黑除恶无小事,要求干部职工必须在思想上零懈怠,态度上零容忍,工作上零差错,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单位上下干部职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打赢了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了行业内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目标。

  年初我站根据要求,安排二名工作人员协助第一书记进驻清水镇小字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对王家墩、田家寨俩镇的人畜饮水情况,组织人员多次下乡,进村入户调查了解,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对水质进行检查化验。对单位人员所包扶的18户贫困对象,根据网上诉求要求逐户进行兑现;入冬以来为田家寨镇柴家沟特困户王玉娥送烧火碳一车,总之我站今年在精准扶贫工作和脱贫攻坚战中,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发力、分级负责、全面覆盖”

  的原则,因户施策,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多方协调,统筹推进了扶贫攻坚任务的落实,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为了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文明水平,做到依法治河,我们把《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三下乡活动”和巡查执法、隐患排查等机会,加强对以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非法采砂入刑、打击“砂霸”专项治理的宣传。截止目前共举行大规模宣传8次,共散发宣传册1200册,传单5000多份,扫黑除恶宣传册130册、海报宣传140余份,宣传品900多件。在全县主要河道出入口醒目的地方设立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在河滨公园设置宣传橱窗2个,对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工作动态进行常态化宣传。同时利用乡镇过节和召开会议的机会进行宣传。通过上述宣传,使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河道管理法规意识,起到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社会文明素质,促进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环境,我站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今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今后将持之以恒,开拓进取,不断探索,扎实工作,促使河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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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乡镇河湖清四乱工作总结

  根据市、县河长制工作部署,X乡从X年X月X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

  从X月起根据排查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

  乡专门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在全乡范围内的X河、X座水库、大型山塘以及村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

  二、突出重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文件为依据,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乡出台并张贴《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通告》,依法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各地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措施得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X月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整治X河道约长X.X公里,清除碍洪林约X棵,清除村枝丫、白色垃圾约X.X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管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方向

  (一)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乡村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对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乡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纳入X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继续深入做好推进工作。要求各村、有关部门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二是抓好长效管理。乡村两级河长和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

篇四: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在“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行动范围

  “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范围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其他河湖,各地也应参照本方案精神推进开展。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x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安排意见》《xx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为依据,对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其中:

  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

  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许可的阻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

  四、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各县(市)区级河长湖长是做好本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开展。各级政府和责任河长湖长要统领公安、水利、环保、国土、林业、交通、农业、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五、清理整治标准与时限

  (一)清理整治“乱占”。

  1.围湖造地、围湖造田: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xx年5月底前退地还湖、退田还湖,并将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等清除至原状高程,拆除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取缔相关非法经济活动。

  2.非法围垦河道:xx年5月底前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及其滩地建设的围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推高的滩地,恢复河道原状。

  3.对于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挖筑的鱼塘、设量的拦河渔具、种植的碍洪林木xx年5月底前全面清除,河道内高秆作物xx年春耕前全面禁种,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4.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束窄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的各类经济活动,xx年4月底前应清理整治并恢复河道原状。

  (二)清理整治“乱采”。

  1.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采砂秩序总体可控。始终保持河道管理范围内大型采砂船大规模未经许可的偷采盗采绝迹,零星、分散的小规模偷采盗采做到露头就打。

  2.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存在采砂的河段,其村级河长负有发现问题并上报责任,乡级河长负有立即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并上报责任,县级河长负有依法制止并管控非法采砂行为责任。各级水利、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相关职责负有行业监管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河段明确本地河道采砂监管的具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

  3.按照《水法》要求,自xx年起,各地编制河道采砂五年规划后,要将规划确定每个河段的禁采区、禁采期以及可采区、年度控制采量、许可船只机具数量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4.自xx年起,各地除需按相关规定严格管控许可采砂行为外,还必须按照省里要求,建立机制、落实人员,对辖区内许可采砂场实行“旁站式监理”,坚决严禁许可砂场超范围开采、超采量开采、超配机械船只开采、超功率开采、超时间开采。

  5.紧盯管好采砂业主、采砂船只和堆砂场。对非法采砂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处罚到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砂船只,落实属地管理措施,坚决清出河道管理范围;坚决禁止一切采砂行为在河道内堆放砂石、设立管理房屋或

  其他建筑,现有河道内砂堆、采砂管理房应在xx年2月底前全面清出河道。

  (三)清理整治“乱堆”。

  1.结合全市河道垃圾清理“攻坚月”建立的河道内垃圾台账和责任状,逐个落实责任,xx年12月中旬前必须完成全面清理,恢复河湖自然状态。

  2.全市所有河道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做到随发现、随清理。各地应结合不同河道特点,对易发生垃圾倾倒的河段每周至少开展3次以上保洁,其他河段应做到每周巡视。每年冬春之交河道解冻前,都要开展一次集中清理,防止冬季河滩冰冻垃圾进入水体。

  3.对于涉及危险、有害废物需要鉴别的,河道管理机关要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河长汇报,主动协调、及时提交相关部门鉴别分类并由该河段县级河长负责实施清理。

  (四)清理整治“乱建”。

  1.处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xx年3月底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2.未经审批和批建不符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于其中符合岸线管控要求且不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项目,xx年2月底前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提出论证报告,xx年3月底前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查,评

  判是否影响防洪、是否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明确是否拆除取缔或整改规范、是否需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等。经审查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需补办相关手续,经审查未同意的,按照短期能改立改原则,xx年5月底前拆除到位。难以立即整改的需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期实施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加强监管。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强化河湖监管的重大举措,是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务实推进工作,把“清四乱”进展作为各级河长巡河必巡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长期保持。

  (二)部门联动,政府主导。

  各地要组织本地水利、住建、国土、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制定出台本地“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并把本地河湖“清四乱”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按照规定时限把“四乱”清理到位。

篇五: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XX县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XX县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清理整治我县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整治已排查出的5处1000km2以上河流(XX河网箱养鱼、XX河XX镇河道种植等)“四乱”问题,按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总体工作原则,做好县域内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到位、不反弹,在2018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道面貌明显改善。

  二、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一)乱占:未经依法批准的围垦河道;

  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整治要求: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出围垦河道或占用水域滩地,恢复河道原貌,对当事人不按时退出围垦、占用水域滩地、侵占河道,未恢复侵占前原貌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由整改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机具等强制清除并恢复侵占原貌。

  (二)乱采: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鱼塘等。

  整治要求:结合全县砂石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在河道内私挖滥采行为,严格按照XX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水函〔2018〕X号)要求执行。妥善处理拍卖已到期两河口、甘溪坝砂场后续事宜。

  (三)乱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

  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整治要求:一是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垃圾,对倾倒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处置,及时处置堆放碍洪物体,恢复行洪通道。二是以辖区管理为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与执法处置。

  (四)乱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整治要求:对未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或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位置、界限实施的建设项目,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必须按照“谁设立、谁拆除”的原则确立整改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拆除;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设立单位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三、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清理专项行动包括前期调查整改、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2019年7月10日全面完成。

  (一)前期调查整改(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照前期梳理结果,再次全面排查摸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清理台帐,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措施清单、时间节点,在4月30日之前启动清理,并将清理整治台帐报县水利局。

  (二)集中整治(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在各乡(镇)主动清理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重点难点的“四乱”问题,采取全县统一安排,集中整治的措施。对重点和难点“四乱”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县水利局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将安排机具进场清理,乡镇协调好弃渣堆放点,2019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三)巩固提升(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0日)

  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交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整治。

  以“四乱”清理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体系,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安排部署及责任分工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XX生态环境局、县政府新闻办、县治理办、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水利局,负责河道“四乱”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

  (一)县水利局:负责依照河道管理审批程序对河道整治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转报或审批。

  对整治河道整治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实施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重点难点的“四乱”问题。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完成XX湖网箱养鱼整治清理。

  (三)县公安局:负责对干扰、破坏、妨碍河道“四乱”整治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协助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河道“四乱”清淤物临时使用土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管理。

  (五)县治理办:督查检查各乡(镇)垃圾收运情况,加强河(湖)垃圾源头整治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和协调道路运输工作。

  (七)XX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河道“四乱”清理整治的环保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八)县财政局:负责对整治单位的资金使用和收益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九)河道“四乱”整治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协调配合重点难点“四乱”整治工作的开展,落实维稳、河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理制度。

  (十)县国资公司:负责河道违法开采砂石收缴后续工作,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一)县政府新闻办:负责“清四乱”工作新闻宣传和整治工作迟缓问题的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问题复杂,整治任务艰巨繁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工作负总责,是治理河道“四乱”整治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四乱”点位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四乱”清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汇报“清四乱”工作情况,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请所设河湖长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问题。

  结合河道整治行动和河道砂石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开展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三)加强协同联动。

  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开展专项行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月调度、不定时巡查、季督查、交办督办、通报等推进制度,对河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过程管控。县河长办要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对各单位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并将各单位整改情况纳入河长制年终目标考核。

篇六: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清四乱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依据市、县河长制工作安排。XX乡从20XX年3月15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治理掩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从4月起依据排查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为增强河湖治理掩护,维护河湖康健生命,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看重,全面排查树立台账

  乡专门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在全乡范围内的七星河、2座水库、大型山塘以及村子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范畴、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依据排查环境,树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

  二、突出重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治理条例》等司法律例以及紧张文件为根据,对河湖治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乡出台并张贴《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告示》,依法针对查询访问摸底发明的问题,各地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任务、具体步伐、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支配,对比问题清单树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步伐得力,河湖面貌明显改良

  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根基上,进一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治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明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4月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整治七星河道约长11.2公里,清除碍洪林约8500棵,清除村子枝丫、白色垃圾约7.9吨,河湖面貌明显改良。在专项行动根基上,树立健全乡村子两级治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和谐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治理掩护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偏向

  (一)继承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乡村子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尴尬刁难围垦湖泊、不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和谐办理重大问题。乡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纳入20XX年河长制工作稽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稽核问责。

  (二)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继承深入做好推进工作。

  要求各村子、有关部门要全面过细摸底查询访问,做到信息完整、问题精确,不留空缺、不留死角,分外是对发明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明、早禁止、早处置惩罚。建存案件通报制度,严厉袭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运动。三是抓好长效治理。乡村子两级河长和村子委会、相关部门要增强河湖水域日常掩护治理与监督反省,增强长效制度扶植,切实抓好长效治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优越整治后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树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和谐办理河(库)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树立部门协折衷上下联念头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县河长办:

  按照仪陇县总河长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要求,从3月份开始我镇根据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于20XX年6月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双胜镇20XX年上半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四乱”工作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我镇每月组织召开了镇、村两级河长、库长、塘长“清四乱”专题会议。会上,总河长张逸夫安排了镇河长制办公室及各村要以村、河流、水库为单位摸排辖区内河湖有无“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现象发生。对重点范畴不留死角,不避短。依照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

  二是突出重点。根据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及清四乱问题整治,做了一系列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治任务,具体步伐、任务分工、责任要求建立了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是措施得力。在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中,对摸排出的乱占、乱堆、乱砍、乱建的问题,发现一处销号一处,清除了河道两边枯枝及白色垃圾,同时还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护机制,安排了专人定期对河道两边进行清理,确保我镇清四乱工作有序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将继续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河湖、水库巡查力度。一是河长办将“清四乱”纳入20XX年镇级目标考核,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各村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

  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抓好长效管理。镇村两级河长和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我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特别是河(库)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根据综治办《关于做好20XX春季开学期间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全区城管监察队伍,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在开学期间,进一步加强监察整治,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控制了中小学校门前乱设摊,跨门营业等违章,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学习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作出了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布置落实整治任务

  根据上级的总体要求,大队及时制定新一轮“校门清”监察执法实施计划和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城管监察队伍,根据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为顺利完成“校门清”监察整治任务打下良好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二、宣传、管理、教育、执法并举,确保“校门清”

  为了确保“校门清”工作取得最大社会实效,全区城管监察队伍坚持宣传、管理、教育、执法并重,对学校周围地区单位进行广泛的宣传,对学校附近门责单位加强管理,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并针对“校门清”工作中的顽症——乱设摊、乱堆放、跨门营业,采取有步骤、有侧重的突击整治;针对开学伊始,流动摊贩较集中的特点,联合公安开展大规模执法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和管理,提高了学校周围单位的市容环境意识,减少了跨门营业的现象;通过教育与执法,打击了不法商摊,遏止了乱设摊的漫延,维护了学校秩序和学校门前的道路畅通。

  三、加强巡察,抓好巩固

  各城管监察队进一步加强日常巡察工作,认真做好整治后巩固工作,防止各种违章的回潮,并根据大队要求,把“校门清”工作列入了日常巡察工作的内容之一,对辖区内的“校门清”工作确保每天巡察到位,及时查处各类动态违章,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的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四、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在春季“校门清”监察整治中,全区城管监察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37次,出动人员666人次,取缔乱设摊位255只,纠正跨门营业111起,教育300余人次。

  总之,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大“校门清”整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乱设摊等违章的动态性,因此,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察范围和频率,切实维护好中小学校门前的环境卫生。

  XX区城管

  20XX年3月

  【清四乱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篇七:河道清四乱工作总结

  

  河湖清四乱和垃圾清理工作总结

  省水利厅:

  今年我市的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在省水利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超前部署,坚持把河湖垃圾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纳入到“两个结合”和“两个体系”之中,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效能管理,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预期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河流下游地区且位于入海口,具有河湖多,直通主干河流多,上游漂浮物多等特点,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科学谋划、超前部署,严格按照“河长主责、水利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围绕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从河湖渠库塘垃圾分布情况调查摸排,到有序推进河湖垃圾清理,直至检查验收,全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员发动,扎实推进,使河湖及周边的面貌有了大幅度的改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我市巡河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截止6月1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61辆、发放宣传单12635张,张贴通告1577张、出动人员3418人次、出

  动工程机械596台次、投入资金88.776万元,清理垃圾总量4699.5立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超前部署,精心组织。一是重抓领导。各级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成立了市、县区、乡镇和村屯四级分管领导挂帅的河湖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考核验收等。二是突出抓早。4月10日,召开了全市“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题推进会议暨河长部门联系会议,专题推进“清四乱”及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各县区和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使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了推进全市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注重抓细。层层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具体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清理范围、明确清理任务、明确清理方式、明确清理标准和明确清理时限”,积极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属地化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屯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所有涉河

  (湖、渠、库、塘)村屯全覆盖。

  (二)集中精力,强力推进。一是准确摸排辖区内河湖垃圾分布情况。在整治活动中,针对河湖垃圾分散性、隐蔽性和边缘化的特点,加大摸排力度,围绕河湖、沟渠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坑塘及涉河村屯中存在的乱扔、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落实、调整和明确市、县、乡、村所有涉河(湖、渠、库、塘)村屯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做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做到排查认真彻底、登记详细准确、位置描述无误、方量计算精准、资料上报及时。二是全面开展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全市各级高度重视,闻令而动、周密部署、措施得力,组织人力、车力、财力和舆论宣传等各种力量,对河湖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各县区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河长”指导、协调和监督,推进河流、水库、渠道、坑塘等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区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在河道岸边安装视频监控,有效地杜绝向河道内乱排、乱倒现象。**县、**区充分发挥沿河河务管理站多的特点,积极组织站所人员加强日常管护,及时清除河湖垃圾。**区利用城市段优势,积极与京环联合,保障河湖全域垃圾及时清理。三是抓住节点,适时推进。针对个别单位对这项工作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乏力、进度缓慢的现象,5月13日专门召开了全市河长会议专门部署推进河湖垃圾清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广泛宣传,强化意识。为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参与清理活动,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

  传活动,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一是通过电视、广播和宣传车等媒体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升对开展河湖清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并在电视和报纸上开设了专栏,凡涉及河湖垃圾清理的重大活动,宣传媒体都进行跟踪报道和实时的采访;二是在涉河(湖、渠、库、塘)村屯、重要节点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向每个村屯发放宣传单、张贴了通告。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发动,群众的“清理河湖,清洁家园”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加大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实行“旬报”制度。即每月8日、18日、28日上报进度表、周总结,定期召开一次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通报专项清理工作情况,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贵在抓常,做到“二个结合”。一是与河长制相结合。各级河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确保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河湖管护责任更加明确,很多河湖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河到沟渠的责任网络全覆盖,形成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用“河长制”使河湖更长治。二是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河长+村水管员+村保洁员”的巡护管理体系和

  “县(区、经济区)网格+乡(镇、街)网格+村(居)网格+村(居)网格员+村水管员”监督管理体系。同时各村将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在全乡范围掀起全民参与垃圾清理整治浓厚氛围。**区政府与**公司签订责任状,主要负责堤身堤脚保洁,并将经费列入村屯环境整治或小区保洁等项目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实施严格的河湖岸线管理,进一步全面构建乡、村河湖,水库、湖泊、沟渠环卫保洁体系,形成了“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确保了水体、河湖及两岸清洁美化。

  (五)严格标准,全面检查。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5月2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河湖垃圾清理总结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从6月1日起至14日,在各县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水利局又对各县区进行了督查检查,每个县区抽查三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三个自然村,逐条对照检查细则和标准,实现了检查全面化。

  三、存在问题

  一是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与推进河长制的落实结合不够紧密。部分单位存在业务部门与政府协调不顺的问题。

  二是责任意识还需加强。主要表现在村镇一级的水管员任务不明、职责不清;有的单位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检查轻问效的现象。

  三是垃圾清理任务逐渐加重。随着“清四乱”工作的不断推进,看护房清理后产生的建筑垃圾逐渐增多,给垃圾清理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

  四、下步打算

  一是过细准备,全面迎检。严格按照省里的检查细则和标准,逐条对照检查,逐个登记销号,特别是一些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工作,要提早介入、提前准备。在省检查验收前,对问题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再检查、再整改,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失,为下一步实施河道垃圾常态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落实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河流治理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决定》(总河长令第2号),以河长制为总抓手,继续集中精力、集中发力,进一步加大河湖垃圾清理常态化工作力度,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形成保护管理合力,确保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确保河湖实现常态化管理,长期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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