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3年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

时间:2023-12-10 10:31:01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由***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述职报告是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有助于了解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完成程度,有利于自己的职业发展。下面好范文我为你带来一些关于法医个人的述职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 1

 今年 35 岁,毕业于武汉医学院。1996 年分配到——县检察院,一直在技术科从事法医工作整整 10 年,共出具法医鉴定书 1000 多份,无一起冤、假、错误鉴定发生,先后改变公安、司法机关部门鉴定二十余份,有效防止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和冤假错案发生。多次被院评为先进个人;20__年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严打整顿先进个人”;黄石市司法鉴定委员会聘为市司法医学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他一贯坚持“从检为党,执法为民,爱检敬业,无私奉献”的宗旨,<凡事主动,凡事争取,凡事认真,深受领导信任,深得同事尊重,深获百姓赞誉。大家亲切称他为“有几手的好法医”。

 技术鉴定的能手。“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这句话在检察院法医工作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它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杀荣辱。陈西林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科技为手段,用法医妙手高高托起公平正义的天平,通过技术鉴定,让无罪的人保持清白,有罪的人受到惩罚。20__年 4 月,两名女子郑某和石某在——火车站发生纠纷,互相推搡中,郑某跌倒在地昏了过去,

 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20 天后不幸死亡。郑某家人认为是石某打伤致死的,便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请来武汉大学教授对死者进行尸检,鉴定为高血病史,在外力作用下致死。可郑某家人不认可这份鉴定,又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要求。陈西林接到任务后,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对死者重新进行解剖。但由于院技术科的鉴定设备不齐全,陈西林当天亲自把检料送到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作病理检查,认定死者患有高血压。为了掌握说服死者家人接受事实的理由,陈西林一方面向教授请教,一面自己动手做鉴定,在充分掌握了死者病理后,才返回死者家中,对其家人进行面对面技术操作和病理解释,让死者家人接受事实,调解两家矛盾。

 善于学习的好手。法医工作是一项医学技术和法律知识都要求很高的职业。陈西林认识到,要想做好这份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些年来,他一直没有间断过学习,刻苦钻研法医学、实用病理学、法医解剖学等等,同时,他还勇于实践,更是虚心向市局和兄弟单位的法医学习请教,在学习中总结出了一套适用的学习方法:日记本上,十年来积累了数百万字的学习笔记,有空的时候翻开看一看,从中又得到一些新的感悟、新的体会,从而给自己带来新的进步、新的提高。所以他一直坚持至今,克服了一些坏毛病,养成了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并将这种习惯转化为能力运用到工作中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挫折。通过自身不断努力,他成为院里一名具有独立开展司法鉴定的权威法医。

 敢于创新的高手。法医工作也象其它工作一样,需要不断地创新,不仅在技术上创新,在服务上、工作方法上、工作机制上都要有创新精神。陈

 西林就是一个创新的强手。今年,检察院在他的建议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拓展了法医服务新范围,对犯罪嫌疑人身体进行体检。体验认定确实患有重病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人性化审查,先对其病进行医治,等病痊愈后,再进行审理。对装病假病,决不让其蒙蔽过关。今年 5 月份,反贪局协助省院办理一起副厅级干部张某的大案,涉及到其妻缪某窝藏。在提审缪某时,缪某说其有心脏病,还带了药。陈西林对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她的身体健康,并没有患病。在检查其带的药物时,又发现是一些保健类药品。陈西林当场对其装病的事实进行揭露,并用充分的证据使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从而使案件得以顺利侦查。陈西林也得到了省院负责该案的领导充分肯定,名震检察系统。

 识别真假的妙手。检察系统的法医工作,不仅是为刑侦部门提供案件服务,同时,还为自侦部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社会主持公道,主张正义提供可靠依据。每年,陈西林接受保险委托进行复核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其它事故伤残鉴定数十起,改变公安局技术鉴定 10 多份,有轻伤改重伤的,也有重伤改轻伤的。20__年,洋港镇杨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他通过关系鉴定为十级伤残,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和鉴定后,对其伤残鉴定存有怀疑,便委托检察院技术科进行伤残复核。陈西林接到申请后,主动与公安技术人员联系,一起到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原伤残鉴定结论有条款使用错误,于是陈西林依法对原鉴定结论进行纠正,重新下达伤残鉴定书,使保险公司改变了原来的处理意见。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 2

 本人 2007 年 6 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直从事法医技术工作。多年来,我在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刑警大队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努力学习各类法律和业务知识,认真参加大练兵活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全力开展各项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尤其在法医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圆满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近五年来,有三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两年被评为称职。

 1、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是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保证,是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的保证。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领会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坚持到课认真记笔记。课后还能主动阅读政治理论读物,从网上查找政治理论资料,并坚持写读书心得。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了政治头脑。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着服务于侦察,服务于打击犯罪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法医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病理学》、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等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逐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一丝不苟,履行法医职责

 在办理具体案件中我始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臭、不怕重复,认真细致,一丝不苟,遵循科学规律,为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七年来,我共进行尸体检验 770 具,其中杀人案件 42 具,交通肇事死亡 450 具,意外、中毒、疾病及其它死亡 278 具,活体损伤检验 1680 人次,其中重伤害案件 186 人次,轻伤害及轻微伤害以及伤残评定 1900 人次,采集各类物证 550 件,利用物证 356 件,配合刑侦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没有一例出错。同时我还认真对各类存档材料进行装订整理,共整理法医卷宗 271 册,进一步规范了法医工作,提高了法医工作水平。

 三、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为警清廉,

 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与领导及时勾通。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工作中不计较份内份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不等、不靠,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兢兢业业工作,认认真真做人,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办理案件、做鉴定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为警清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警钟长鸣。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 3

 本人袁永生,男,现年 53 岁,中共党员。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在宜昌医学专科学校(现三峡大学)医学专业学习,1988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原樊东分局刑侦科及现在的樊城分局刑侦大队工作,一直从事法医现场勘查和法医尸体检验、活体检验工作,并分别担任刑事技术中队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2011 年 7 月,因考虑照顾待遇问题,领导安排我挂职樊城分局陈家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但岗位仍在樊城刑侦大队,从事法医检验鉴定工作并一直分管技术工作,在刑侦大队从 2011 年至今一直担任大队支部副书记职务。1999 年 8 月襄樊市刑侦法医中级专业评委会评为主检法医师,2007 年 2 月湖北省刑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为主检法医师。从警 30 年来,一直站在刑侦一线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刑侦工作岗位,今年被市局刑侦支队推荐上报公安部,欲颁发从事刑侦工作 30 年荣誉证书。因工作突出,多次受到单位表彰和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1 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 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法医工作 30 年来,我一直在刑侦工作一线,从一步一步从向师傅学,到自已独立工作,再到带领徒弟们,一起勘查现场,一起解剖尸体,一起接待伤情检验鉴定。参加了辖区内发生的命案现场和尸体检验 90%以上的工作,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到鉴定书的制作,我一直是全程参与并审核把关,活体检验鉴定我和大家一样排班接待坐诊,鉴定书审批我签字负责。特别是 2009 年以前,分局法医就是我和张东强两个,命案、非正常死亡尸体一年平均有一百余具,99 年樊城发命案 59 起,死亡 63 人,再加上每年近 1000 余人次的活体检验鉴定,那时真是白加黑、5 加 2 的工作

 方式。30 年来共勘查各类法医现场 3000 余起,尸体检验 2000 余具,解剖尸体 800 余具,伤情检验 15000 余人次,出具各类检验鉴定书、检验报告、分析意见书 2 万余份。工作中,包括尸体检验和伤情检验鉴定没有出现过错误,鉴定结论均被办案单位、检察院和法院采用。

 樊城是襄阳市的经济商贸区,辖区广,交通发达,人口众多,发案一直占全市发案数的 1/3,近几年来每年发案均在 3000 多起。刑事技术队伍从小到大,从大到强,从最初的三个人到现在的 13 个人,从取得鉴定资格到三级、二级、一级技术室,2011 年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示范技术室,这一发展过程我一直参与其中,也可以说是我带领大家取得的。樊城技术队一直是一支能战斗的队伍,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市一直名列前茅,多次受到省厅、市局的表彰,技术员多人次荣立三等功,多人多次受到各级嘉奖。

 在长期的刑侦工作中,我一直战斗在一线,即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处处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可以说樊城辖区 90%的命案我都参与了,特别是重特大案件几乎全部参加,而且大部分都是担任技术负责人。比如“1999.1.10 李红举等 2 人被杀案”、“2004.2.15 朱艾勇杀死 3 人案”、“2008 年苏世林系列杀人案”、“2014.4.14 一景假日酒店失火致 14 死亡事故案”等。所有参与的案件鉴定结论或分析意见均被采用。因本人具有较长的工作经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市公安局分别于 2009 年、2014 年聘为襄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专家,多年来多次到各县市区参与市公安局组织的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和疑难案件会诊。比如“宜城市 2015.4.28 郑龙被伤害案”、“南漳县 2016.4.10 纵火杀人案”、“襄州区 2017.10.30杀人抛尸案”等。作为技术专家,近几年参与全市医疗事故的尸体检验近

 40 多具,为各医疗单位解决纠纷提供了正确的鉴定结论。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参与撰写了多篇论文和案件报道,并在《刑事技术》等杂志上发表。比如 2003 年《刑事技术》发表的“30 例外伤性气胸的法医学鉴定分析”、2005 年《法医学杂志》发表的“鱼刺致食管主动脉瘘急死 1 例”、2012 年《刑事技术》第六期发表的“罕见鼓膜穿孔 1 例”、2013 年《湖北法医学司法鉴定进展》发表的“乳内动脉破裂大出血致人死亡 1 例”、2016 年第四届《全国司法鉴定工作规范管理与检验新技术应用研讨会》论文集中发表的“3 起老年人多种方式自杀案例分析”、2018 年《中国法医学杂志》第 175 期发表的“醉酒后意外高坠 1 例现场分析”等。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 4

 20__年,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司法部统一部署和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规范管理深化年”暨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全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鉴定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质量建设,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省共有 342 家司法鉴定机构,2070 名司法鉴定人,全年共完成司法鉴定业务 10.5 万余件,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格依法审批,规范资质管理

 一是依法规范审核登记。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作出重要修改,对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不得向当事人收取鉴定费、委托社会鉴定机构的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__年共审核登记机构 12 家,变更登记 49 家,延

 续登记 21 家;审核登记鉴定人 159 名,变更登记 59 名,延续登记 376 名。目前,在册鉴定机构 342 家,鉴定人 2070 名。二是依法编制公告名册。《鉴定名册》20__年版按期编印发行。在名册审核中,依法注销了 3 家鉴定机构和 68 名鉴定人,注销了 5 家鉴定机构的 6 项鉴定类别。同时,按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的要求,及时上报了编制全国鉴定名册所需的材料,确保了我省鉴定机构顺利进入国家名册。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基础数据库已建立并进入动态管理。三是依规开展备案登记。完成了检察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在《湖北日报》进行了公告;完成了国家安全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的重新备案登记工作;多次与省公安厅刑侦部门会商,指导其按照备案登记要求调整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目前公安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正在加紧调整。

 二、严格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制定规范。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及岗位职责(示范文本)》,内容包括执业行为规范、业务办理工作制度等 17 项制度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守则、负责人工作职责等 6 项岗位职责,涵盖了鉴定机构内部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岗位。二是深入督导。开展了司法鉴定专项督导和鉴定文书质量评审。分 5 个组对__个市州、43 个县市区的 79家鉴定机构进行现场督导,首次设置了 7 项一票否决内容,抽查评审鉴定档案 395 份,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79 份,确定 16 家司法鉴定机构为优秀等次、57 家为合格等次、6 家为基本合格等次。三是加强指导。在全省建立了司法鉴定基层联系点制度,要求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每一名管理人员都要负责联系鉴定机构,帮助其实现管理水平的整体提

 升。

 三、严格法定程序,规范投诉处理

 一是超前防范。为了预防和减少司法鉴定中的争议纠纷,制发了统一的《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示范文本)》,将风险告知列为必经鉴定程序,纳入司法鉴定文书档案评查内容。二是三方协同。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州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渠道作用,避免矛盾激化、矛盾上交;顺利启动行业惩戒,省司法鉴定协会制定了《湖北省司法鉴定行业惩戒暂行办法》,赋予市州协会以行业惩戒权;发挥司法鉴定机构在投诉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和解、主动纠偏等方式,把一批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专题培训。首次组织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及所有类别鉴定机构负责人近 400 人,开展了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及风险防范专题业务培训,由鉴定和法律专家重点对典型个案进行研判,从中发现深层次和带有共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全年共接受来人来电来信咨询 1000 多人次,受理投诉 32 件,其中 30 件已处理完毕。根据调查核实违纪违规情况,对 2 名鉴定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严格质量控制,规范质量管理

 一是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全省 94 家鉴定机构(不含拟申请鉴定机构单位)参加了__2 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取得“满意”评价的有 100 项,取得“通过”评价的有 31 项,满意率为 70.4%,通过率为 92.3%,通过率创历史新高。其中,58 家鉴定机构参加了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集中测评,取得“满意”和“通过”评价的 57 家。二是启动省级资质认定试点。与省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启动了我省司法鉴定省级资质认定试点工作,确定了不同类型的 6 家鉴定机构为首批试点。20__年,武汉平安、宜昌仁和两家法医类鉴定机构顺利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评审,另有一家鉴定机构正在准备迎接评审。三是制定技术规范和示范文本。制定了包含 11 项内容的《司法鉴定档案(示范文本)》,全面统一了全省“三大类”鉴定档案文书格式。编印了《湖北司法鉴定规范管理手册》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类)》,下发所有鉴定人学习贯彻落实。四是开展文书质量评选。举办了 20__—20__年度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在首届“宋慈杯”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中,全国仅 18 份获奖文书中,我省就取得了一等奖、三等奖各一个的优异成绩。

 五、严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

 一是规范政会管理权限。为全面落实政会分离,我们对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的管理边界进行了划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主要是制定规划、行政审批、质量监管、行政处罚、职称评定、组织实施申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司法鉴定人法律、法规的继续教育;鉴定协会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实施行业规范,实施行业促进、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业交流,以及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开展教育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政会分开。20__年初,聘请了一名德高望重的司法鉴定人作为协会秘书处负责人,租赁了办公场所,基本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职能、办公场所与司法行政机关“五分开”。12 月 26 日,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三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根据新审核登记机构和需补充人员的情况,20__年举办了一期岗前培训,共 372 名拟任鉴定人

 参加学习;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法医系举办了法医临床转岗培训班,共109 人参加。此外,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律法规为主和省协会专业委员会以专业技术为主的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部完成。组织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三次培训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鉴定人注销了执业资格。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 5

 一晃干这个行业已经 8 年,最大的体会是于:自己都不善于总结。为什么这样说呢?

 关于死因分类,如果不是多听了几次专家讲课,还不知道是如何总结的,听了以后才知道,原来也相当简单,不外乎几类:1、钝器伤,2、锐器伤,3、机械性窒息,4、中毒,5、电击,6、其他方面,如猝死等,分出来的好处是什么--能让死者家属得到满意的答复,如一水中尸体,经检验未发现损伤,那么就可以排除 1、2、5 了,考虑只有 3 机械性窒息,而溺死也属于其中之一,经过检验未检见损伤,那么基本就可以排除勒、扼颈部死亡,但要排除中毒可能,其实灌他人毒物在理论上有,但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除非他是昏迷的,不然的话都有损伤的可能。这样的话就比较明确了,如果能检见一些比较典型的溺死征象,那就可以定论了。当然溺死不是法医能下案件性质的,要结合调查情况分析。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

 你也可以在搜索更多本站我为你整理的其他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范文

相关热词搜索: 法医个人述职报告优质例文 例文 法医 述职报告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