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月4日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范本汇集三篇,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法律效力。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12月4日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范文汇集三篇。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进校园”主题学习宣传。
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局机关和各学校严格按照“四个一”活动要求,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座功能,邀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深入机关、学校讲好一堂宪法课;机关干部、教职工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宪法》体会,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效果;结合工作需要把学习宪法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了一次学习宪法交流座谈活动;为教职工配发了一本学习宪法宣传资料,确保宪法学习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师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习宣传宪法在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教有序推进。
二、开展“尊、学、护、用”宪法主题教育。为培育全体师生的法律信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尊宪法、学宪法、护宪法、用宪法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学习宣传“四纳入”:一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育工委(教体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学校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地学习交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教育问题。二是将宪法学习纳入教职工年度学法考核中心任务,通过学习、考试,了解教职工掌握和运用宪法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三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教育系统各类主题培训内容,确保宪法内容进课程、见行动。四是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宪法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引导全体师生准确掌握宪法等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三、不断丰富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内容。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来,通过校刊、广播、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开辟学习宣传宪法专刊专栏,持续开展宪法等法律学习宣传。先后组织“小手拉大手,学习宪法一起走”系列活动,围绕宪法的重要作用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的重大意义,开展“我谈宪法”主题交流和“学宪法、用宪法”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大力推动宪法进校园活动,在校内外、展厅、橱窗摆放宪法文本、悬挂宣传横幅,免费向学生赠送宪法和法律宣传手册、知识卡片、宣传挂图等,充分利用图书室、读书角和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告示牌等设施开展宣传,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二是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校园文艺节目、小小法律宣传队等鲜活表现形式,以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广泛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三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机关、校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法律咨询,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和食品安全法、禁毒法、环保法等专项法律宣传,深入推进“法治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加大对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的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全体师生感受深刻,认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全面加强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以此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作学习中大力宣传弘扬法制精神,促进教育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风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小公民,共同营造和构建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丘北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
七、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电视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党的十九大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作为我国新时代完善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指引,才能确保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才能使之切实可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才能确保我国在十九大报告确定的时间表内(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再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深入宣传学习、讨论宪法精神,2018年10月23日15点30分,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全体同学于东陆校区化学楼101室开展了主题团日活动,该活动以国家宪法日为主题。
本次团日活动由班级团支部书记孙燕同学主持,她从“十九大引领依法治国新时代”、“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以及“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四个方面向同学们阐述了她所理解的宪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在全国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