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优秀范本3篇,供大家参考。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控制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党建办、城管中队、财政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等相关人员组成,分别承担联络协调、情况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精选优秀范文3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本着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冠病毒在单位发生和传播,尤其在当前疫情防控阶段,使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及发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实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重点防控部位
机关本部办公区、前后家属楼,各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xx xx由xx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成员: xx、xx、各部室部长、各公司党支部书记。
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组织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长xx负责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五、防控措施
⒈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xx人员及其亲属子女,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公司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联系人:xx ),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定点医院,采取专业救治。
⒉统一信息上报。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公司疫情防控办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⒊加强消杀防疫工作。各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两堂一舍”、门卫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日全面消毒。
⒋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LED屏等途径广泛宣传,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职工出行醒目位置。各部室、公司要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⒌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日常学习训练时确保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劝导职工不擅自离xx,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⒍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科学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设置就近隔离点
公司设置专门的临时观察隔离点,隔离点应配备消毒设施等符合医学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七、应急物资准备
各部室、公司根据职工人数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如因市场原因无法采购的,各部室、公司统一报送至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同意后统一采购和调配。
八、培训与演练
各部室、公司定期针对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使职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1 总 则
1.1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管理
2.1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本市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发生疫情时,市人民政府报请宣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疫区范围;
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停止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
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开展群防群控。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健委,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2.2 部门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疫情的正确舆论引导,做好防控政策和防控成效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负责疫情防治信息、新闻报道的审查工作;
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媒体采访;
根据国家发布的疫区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人员流动;
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3)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做好病例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监测工作;
加强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与卫健、农业农业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健部门通报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信息;
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以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配合卫健部门落实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对规模养殖场、牲畜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规模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6)市商务局:负责对屠宰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屠宰场、超市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7)市财政局: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经费的保障,做好防控应急贮备物资、设备、药品的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协助做好防控药械的供应工作;
加强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根据通报情况,对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查封、下架并交由相关单位处理。负责关闭疫情发生地的相关交易市场并开展消毒消杀工作。
(9)市医保局:负责做好受感染的群众的医保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协调上级医保部门,将相关救治和药品费用纳入医保补偿目录。
(10)市交运局:负责配合做好受感染的旅客同车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的调查随访工作,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11)市教体局:负责做好在武汉高校就读学生的摸底,并及时与市卫健委做好对接,协助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儿童的晨检报告工作,对不明原因缺课学生和儿童进行调查,做好学校消毒消杀工作。
(12)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好药品、消毒剂、器械、防护用品等储备,及时保障物资供应。
(13)市民政局:负责对受感染的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接收和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和相关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做好因病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善后工作。
(14)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组织对疫区封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协助市卫健委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局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15)市应急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16)市司法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
(17)市文旅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必要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及时接收、发布省市文旅、卫健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工作。
(18)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用车。
(19)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协助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20)xx火车站:协调组织对进出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开通铁路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随时运送,做好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3应急处理准备
3.1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3.2 技术培训。
市卫健委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制定方案,全员培训,重点做好市、乡、村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3.3 物资储备。
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器械、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配备消杀药品、防护用品、标本采集、检测检验等设备、物资;
其它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职能做好相应储备。市人民医院要预留专用病区(病床)、设置合理转运救治流程,配备必需的诊断、治疗药品及抢救、救护车辆等设备,保证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市发改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药品、消毒剂、器械、防护用品等,及时保障物资供应。
3.4 医疗机构。
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各级各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转送到市人民医院诊治,市人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对重症病人,按规定及时转诊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请求上级技术支援。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针对可疑的肺炎或流感样病例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询问病例的接触史及暴露史,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和院内感染控制。
3.5 协作机制。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涉及部门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应急处理
4.1 预警与响应。
(1)疫情预警。市卫健委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报省、宣城市卫健主管部门决策,按照不同的分级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2)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4.2 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发现新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病种选择“不明原因肺炎”,后续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订正。
4.3 疫情的发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卫健委授权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5疫情的控制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5.1 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标本采集送检及消毒消杀工作。
5.2 医疗救治
市人民医院要组织医疗救治专家,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全力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对疑似重症病例,按照相关程序转送到宣城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5.3 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便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可疑暴露者,由市卫健委会同各乡镇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职业或动物接触情况等。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5.4 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和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农村、建筑工地、车站及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要坚持严格消毒制度,必要时责令停业;
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采取就近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要严密监测疫情信息,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禁止集市、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必要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5 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6督办与督查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对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部门或乡镇应急预案的制定、联动机制的建立、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应急物资储备等。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
街道成立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突发疫情防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主任某某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公共事业办、党政办、财政所、某某派出所、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某某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事业办,办事处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主任某某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突发疫情防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同时指导、督查辖区单位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通报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控制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党建办、城管中队、财政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等相关人员组成,分别承担联络协调、情况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3.临时现场指挥
一旦发生突发疫情事件,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指导相关人员统一赶赴现场。
4.应急处置工作队
成立针对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现场处置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
(二)突发疫情防控事件应急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辖区内突发疫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
(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上级业务部门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
(4)向上级业务部门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交流信息。
(5)起草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督促建立突发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
(7)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8)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使各新闻媒体能够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
3.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
(1)临时现场指挥部是临时组织,要服从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人员和物资做好现场的应急工作。
(2)负责事发现场所在区域外急救药品、器材、后勤物资、人员的统一调配。
(3)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
(4)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机构反馈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要求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
4.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1)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
(2)建立由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主任某某任组长,党政办、卫生服务中心、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医生、护士3-6名、派出所警察3-6名、救护车1辆、城管队员10名、社区干部组成的应急处置救护队伍,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联络员为公共事业办负责同志。应急救护队负责病人的急救工作,器械、设备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应急需要。
(3)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和疾控机构的要求,指导进行居家观察等工作;
对需要进行隔离的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配合疾控中心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二、应对策略与措施
(一)响应策略
按照“严防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总体防控策略,强化联防联控、居家隔离管控,落实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人群聚集限制等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措施,严防新增输入病例。
(二)响应措施
在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
1.快速开展疫情处置。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公共事业办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开展信息采集、传染源追踪等工作,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
3.强化“防输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作用,强化对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宜人员的摸排,加强途中人员信息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台账。
4.加强境外来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一对一”责任人制度,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联系,及时上报联系情况。对境外回宜人员做好14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4次核酸检测等管理工作。
5.加强宣传引导。向社会提倡讲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物理距离。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加强对非法入境的打击力度,鼓励主动申报和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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