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一、主要指标(一)约束性指标1.常住人口规模小于2300万人。牵头领导:李士祥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2.城乡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主要目标和任
务分工方案
一、主要指标
(一)约束性指标
1.常住人口规模小于2300万人。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小于2800平方公里。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3.用水总量小于43亿立方米。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4.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达到国家要求。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达到国家要求。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6.森林覆盖率达到44%。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7.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7%。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以上。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9.全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5%。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10.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低20%。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12.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达到国家要求。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累计降低15%。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达到国家要求。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预期性指标
16.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7.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
18.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5年。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9.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0.人均期望寿命高于82.4岁。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1.“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基本实现全覆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
22.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6.5%。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3.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23万元。
牵头领导:李士祥、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
24.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80%。
牵头领导:李士祥、程红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25.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左右。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
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5%以上。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政府
27.服务贸易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左右。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二、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
28.集中力量实施东城区、西城区301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推进老城区平房院落修缮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着力提升综合承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城区。
牵头领导:李士祥、陈刚
主责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市政市容委
29.大力提升城六区以外的平原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承载力,缓解城六区功能过度集聚的压力,逐步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问题。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有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30.严格执行、不断完善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建立增量控制监测及评估机制,严把企业登记、项目审批准入关。
牵头领导:李士祥、程红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31.在全市区域内严禁再发展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生产加工环节。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32.严禁新增高耗水农业。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有关区政府
33.严禁新建和扩建除满足市民基本需求的零售网点以外的商品交易市场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未列入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34.严控新增教育、医疗及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等。
牵头领导:李士祥、程红、林克庆、王宁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商务委
35.严控在京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严禁在京审批或升格新的高等教育单位。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36.严控医疗资源过度集聚,严禁在五环路内新设立综合性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五环路内现有医疗机构向外转移,严禁东城区、西城区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量。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37.坚决调整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就地淘汰一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机械、印刷等污染较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加快完成污染企业退出任务。推动城六区特别是东城区、西城区制造业生产环节有序退出和转移疏解。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38.控制高耗水农业生产功能发展。有序调减粮食生产面积,加快退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重要水源保护区的粮食种植,有序调减畜禽养殖总量。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
39.有序退出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部分第三产业。引导和推动区域性农副产品、基础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功能外迁。积极推进服装、小商品、建材等区域性批发市场加快向周边有较好集聚基础的地区集中疏解。2020年全市区域性批发市场调整疏解和业态升级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实现关系城市运行和保障民生的蔬菜、粮油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规划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各区政府
40.推动部分市属高校本科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向外有序疏解,鼓励央属在京高校到外地合作办学。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
41.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通过整体或部分搬迁、办分院、对口支援、共建共管等方式从城六区向外疏解和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各区政府
42.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城乡建设和生态保护空间管控,集中建设区集约高效,限制建设区减地增绿,生态红线区严格管控,形成“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机制。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环保局
43.实施减量化发展战略,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和集约高效利用。分区域控制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严控城六区建设用地规模。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44.研究提出疏解腾退空间的管理和使用方案。
牵头领导:李士祥、陈刚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45.理顺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完善分区域、阶梯式、差别化的公共服务、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收费政策。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6.落实京津冀产业转移相关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疏解单位转移和承载地建设。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47.研究制定疏解项目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有利于功能疏解的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
牵头领导:陈刚、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人力社保局
48.实施地下空间清理整治行动计划,严禁地下空间散租住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等行为,坚决压缩违法生产空间。
牵头领导:陈刚、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
49.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逐步降低人口密度。推动城六区以外的平原地区有序承接疏解功能和人口,促进职住协调。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有关区政府
50.完善户籍指标管理制度,严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制定实施与疏解非首都功能相适应的居住证制度。
牵头领导:李士祥、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社保局
51.加快推进房屋租赁管理等立法,建立健全违法群租房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住宅出租规范化管理制度,推动老城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
牵头领导:陈刚、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
52.突出绿色、宜居、人文、智慧发展,在通州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示范区。
牵头领导:李士祥、陈刚
主责单位:市副中心工程建设办公室、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编办、通州区政府
53.扩建通州中心主力水厂,实施凉水河生态修复工程,在恢复延芳淀湿地公园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北运河湿地公园。建成广渠路二期、观音堂路等与中心城区的联络通道。
牵头领导:林克庆、张建东
主责单位:通州区政府、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南水北调办
54.加快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新建、集团化办学、一体化办学等方式引入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建设三甲综合医院,推动通州市民文化休闲活动中心等一批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林克庆、张建东、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通州区政府
55.严格控制通州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优化组团式布局,避免过多功能聚集。严格控制增长边界,实现与中心城区和周边地区的有效生态隔离,避免集中连片。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通州区政府
56.显著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面貌。按照“一绿建成、全面实现城市化,二绿建好、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减人、减地、增绿、提质。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57.打造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企业落户小城镇,促进教育、医疗、旅游休闲和农村服务业聚集发展,建设有特色的健康休闲镇、旅游度假镇、大学镇、基金镇、高端产业镇等功能性现代化小城镇。
牵头领导:陈刚、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委
58.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路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垃圾清运网、电网、互联网等“六网改造提升工程”,继续全面实施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程,健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每年以不低于现有村庄15%的比例建成一批“北京美丽乡村”,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委、有关区政府
三、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家园
59.巩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继续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20万亩宜林荒山绿化、100万亩低质生态公益林升级改造、100万亩封山育林,全市宜林荒山绿化全面完成。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有关区政府
60.继续推进实施平原地区38万亩绿化任务。推动实施通州、大兴、房山等平原地区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完善平原地区城市森林格局,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61.加强森林抚育。重点实施300万亩中幼林抚育工程。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62.全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以上。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63.重点加强城市西部地区绿化建设,大力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园绿地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绿郊野公园环-二绿郊野森林公园环-环京森林湿地公园环”。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64.大力推进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2022年冬奥会场馆区等区域绿化,形成一批景观优美、功能丰富的大尺度公共绿地。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大兴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65.2017年中心城区、新城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7%,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比2014年下降24个百分点。完善各区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治污属地责任。
牵头领导:张工、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有关区政府
66.统筹截污治污、水源保障和生态治理,完成清河、凉水河、温榆河、通惠河等河流水环境治理,加快还清城市河湖。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67.构建“一核、三横、四纵”的湿地总体布局,恢复湿地8000公顷,新增湿地3000公顷,全市湿地面积增加5%以上。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68.完成2000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全市山区主要水土流失区域实现全面治理。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69.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油标准。淘汰国Ⅱ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公共交通行业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70%,城市货运车全部达到国IV及以上标准。
牵头领导:张工、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70.大幅压减电厂、工业、采暖、民用燃煤总量,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00万吨以内。城六区全境、新城建成区的80%区域和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建成禁燃区,实现无煤化。着力加快推进农村采暖用能清洁化,平原地区所有村庄实现无煤化。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各区政府
71.2020年全市建成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地热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体系,优质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90%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8%左右。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2.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管理。实行建筑垃圾、渣土收运车辆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监控系统。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
73.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改造污水管线1000公里,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委、有关区政府
74.建成清河第二、槐房等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加快新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能力达到6400吨/日,基本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75.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各区政府
76.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成阿苏卫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建成丰台等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3000吨/日。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各区政府
77.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实现生产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0立方米以下。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
78.积极参与国际、省(区、市)间低碳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承办好第二届中美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
79.区分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排放污染物单位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
牵头领导:李士祥、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80.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
81.启动实施密云水库上游张(家口)承(德)两市五县600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82.加快实施5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林工程,在张承地区实施10万亩农业节水工程和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工程。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83.共同推动京东南大型生态林带建设,重点加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周边绿化,在通州、大兴和武清、廊坊等跨界地区集中连片实施退耕还湿、退耕还林工程,在南部地区形成大尺度的绿色开敞空间。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84.以潮白河、北运河为轴线,加强流域森林湿地建设,在东部地区构筑与廊坊北三县相连接的绿化生态带。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
85.以永定河为轴线,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恢复流域生态功能,实现永定河全流域治理,打通西部地区生态廊道。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86.在稳步推动八达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野三坡-百花山、雾灵山区域等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
牵头领导:李士祥、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绿化局
87.建立完善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环评会商、机动车异地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和异地处罚、散煤清洁化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等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
88.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统筹,推动建立跨界的大气、地表水、森林、湿地、地质资源等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各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完善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牵头领导:张工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
89.共同推动建立京津冀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多方共同出资,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基金。
牵头领导:李士祥、张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90.开展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统一的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市场。
牵头领导:李士祥、张工、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局
四、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91.加快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将运营总里程提高到900公里以上,实现区区通轨道。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站点750米覆盖率达到90%。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规划委
92.坚持小客车总量控制,严格机动车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93.加快建设清河、丰台、新北京东站等火车站,缓解北京北站、北京西站、北京站压力。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94.推进交通信息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应用,为市民提供及时、精准的智能交通信息服务。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95.依法规范和整治停车秩序,防治违章停车,严格占道停车管理。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96.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完成北新华街北段、革新南路、受壁街等次干路、支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消除“瓶颈路”,城六区微循环道路全部建成。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有关区政府
97.加快建成姚家园路、丽泽路等快速路,提高进出城交通效率,实现“环路+放射线”城市快速路网格局。建设长安街西延、永引渠南路、化工路等城市主干路。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98.五环路内形成3200公里连续成网的自行车道路系统,促进自行车、步行交通和公共交通无缝衔接,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99.重点加强医院、景点等区域立体化停车设施建设,利用公共交通场站立体空间和道路桥下资源增设停车场,努力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同步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100.加快京沈客专、京霸铁路、京张铁路等铁路建设,加快京唐、京滨、京石、城际铁路联络线(S6线)等城际铁路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
101.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开行城际、市域(郊)列车,推进区域(市郊)铁路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有关区政府
102.加快推进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缓解北京过境交通压力。建成京台、兴延、京秦等高速公路,109国道提级改造为高速公路,研究推进承平高速(北京段)建设,完成京开高速拓宽改造,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形成完善的区域高速公路网。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103.高标准建成北京新机场,与首都国际机场共同形成洲际航空枢纽和亚洲门户。
牵头领导:洪峰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大兴区政府
104.坚持外调水、本地水等多种水源联合调度,充分利用好珍贵的南水北调来水,加强本地水源的涵养保护,储备战略安全水源。城区自备井逐步退出城市常规供水体系,减少地下水开采,年地下水开采规模控制在17亿立方米以内。
牵头领导:林克庆、夏占义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
105.把污水变资源,深入挖掘污水资源潜力,完善再生水生产调度体系,拓展再生水利用空间,2020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全面完成再生水厂建设任务,主要出水指标提高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有关区政府
106.建成陕京四线“一干三支”管线,实现北京外围10兆帕供气管线成环,加快推进中俄东线建设,形成多源多向燃气供应体系。2020年建成覆盖中心城区和全部新城、部分乡镇、工业园区和周边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的燃气管网。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107.继续推进“1+4+N+X”供热体系建设。优化供热结构,全市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108.全面完成“光进铜退”改造,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网络接入能力超过“百兆到户、千兆到楼”水平。优化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宽带布局,分类推进重点公共场所免费无线宽带覆盖,加快建设无线城市。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109.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实施公共交通安全技术防范、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社区警务基础、网络安全管控、社会信用体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公共安全管理智能技术应用、首都外围治安查控防线等建设工程,着力提升驾驭首都社会治安局势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
110.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政府
111.分区域、有重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林克庆、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
112.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区域合作,在周边地区布局建设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优化农副产品市场布局,建立供应及时、调度有序的生活必需品保障体系。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11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全面提高风险防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应急办、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应急委
114.强化航空走廊、铁路、公路等沿线以及长安街、金融街等重点大街、重点功能区的环境治理。严厉整治垃圾污水乱倒乱排、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小广告等,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115.加快推进社会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市政市容委、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管执法局
116.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和执法综合性地方法规,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针对市容环境、停车管理等城市管理问题制定一批法规规章,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
五、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117.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健全促进成果转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18.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营造激励发明创造的政策法制环境。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119.重点推进电子商务、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软件及应用系统等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和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李士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120.支持在京科研机构参与全球重大科学计划。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技术创新合作。完善支持企业技术转移的政策体系。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21.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创新战略,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学计划在京实施。开展一批科技前沿和战略必争领域的技术研究项目,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22.建设好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等央地共建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海淀区政府、怀柔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23.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引进和集聚更多高端领军人才,建设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
牵头领导:林克庆、王宁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
124.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入挖掘“1+6”政策潜力,推动“新四条”落地,争取新的先行先试政策,在人才集聚、科技金融、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不断开展试点并取得突破。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
125.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作用,加强跨层级、跨部门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完善央地联动、联合审议、分工协同、强化督办的平台机制,强化创新支持与服务支撑。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
126.建立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机制,统筹一区十六园的规划调控、产业空间布局、重大项目选址落地、存量空间盘活利用、利益协调等。探索完善跨区域园区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和模式,鼓励中关村中介服务机构和园区开发建设机构参与共建园区的建设、运营。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127.健全创新产品、服务采购政策体系,建立完善新技术新产品供需对接机制和市场推介机制,鼓励采用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
128.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立从实验室、产品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牵头领导:李士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科委、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129.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发展,推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在京发展,加快北京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北京证监局
130.争取在中关村开展互联网金融综合试点。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
131.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金融局、石景山区政府
132.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扩大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产业优势。大力培育研发设计、节能环保、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新兴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壮大会展经济。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科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133.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134.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未来网络、可穿戴医疗设备、基因检测、3D打印、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发展。
牵头领导:李士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5.以整合优质资源、壮大市场主体、提升品牌服务能力为重点,巩固提升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优势行业,培育壮大设计创意、数字出版、新媒体等新型文化业态。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136.加快推动农业调结构、转方式,促进与二三产融合发展。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
137.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聚焦发展创新前沿、关键核心、集成服务、设计创意和名优民生等五类高精尖产品,实施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系统和服务、自主可控信息系统、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新一代健康服务、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等重大专项。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8.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技术、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39.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新需要,实施健康、养老、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体等领域促消费行动,着力培育消费热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旅游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140.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全面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探索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措施和创新性政策。
牵头领导:李士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41.加快推动高端要素资源向“六高四新”集聚,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严格资源、环保、人口等准入标准,完善投入产出评价体系,提升高端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增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和带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能力。
牵头领导:李士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142.推动三条产业带协同发展。沿京津走廊,强化京津冀地区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功能,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沿京广线,统筹利用永定河绿色生态廊道的良好生态环境,以丰台园区、石景山园区、门头沟园区、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等为节点,强化科技创新资源向南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创新发展。沿京九线,推动沿线地区转型升级发展。
牵头领导:李士祥、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143.构建“4+N”产业合作格局。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
六、着力建设全国文化中心
144.恢复“一轴一线”魅力景观,继续推动中轴线申遗,实施中轴线文物保护工程,继续开展景山寿皇殿古建筑、大高玄殿等文物古建保护修缮。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45.开展天坛、先农坛地区综合整治,完成天坛医院等单位外迁,整体恢复天坛风貌。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市文物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
146.开展朝阜大街沿线白塔寺、隆福寺地区修缮更新,优化沿街环境及业态,建设有老北京特色、多元文化交融的魅力走廊。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市文物局、市市政市容委
147.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棚户区改造,有序腾退不合理使用的文物建筑。
牵头领导:陈刚、王宁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市财政局、有关区政府
148.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推进南锣鼓巷、东四三条至八条等胡同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大栅栏地区有机更新试点,完成鲜鱼口街历史风貌恢复,塑造古都商贸及市井民俗风情窗口。
牵头领导:陈刚、王宁
主责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市市政市容委
149.加快推进标志性历史建筑恢复工程,改造整治旧鼓楼大街、鼓楼西大街等重点历史街道,推进玉河南段、前门月亮湾地区护城河等历史河湖景观恢复,重现水穿街巷历史风貌。
牵头领导:陈刚、王宁
主责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市文物局、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市容委
150.挖掘区域文化遗产整体价值,制定实施北部长城文化带、东部运河文化带、西部西山文化带保护利用规划。
牵头领导:李士祥、王宁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局
151.北部推进长城文化带保护利用,加强红石门、古北口、箭扣、南口等处长城的修缮与利用,统筹八达岭、居庸关、慕田峪等沿线历史文化资源,推动长城区域联合保护。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委、有关区政府
152.打造东部运河文化带,统筹保护白浮泉、高梁(闸)桥、古河道等水利工程遗产,紫竹院、积水潭等古典园林,朝阳八里桥、通州三教庙、燃灯佛舍利塔等古建筑,传承运河文化。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153.西部以三山五园-八大处为核心,恢复香山文物历史景观,实施北法海寺等文物保护工程,恢复传统京西稻田景观,建设中法友好文化交流基地,强化园林间的联系,打造荟萃自然风光、皇家园林文化遗产和近现代史迹的文化景观。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有关区政府
154.西南部推动永定河流域历史文化长廊建设,统筹利用京西古道、妙峰山香道、三家店、卢沟桥-宛平城、西周燕都遗址、堂上、云居寺等历史民俗、红色抗战、宗教寺庙资源,再现城市襟山带河的山水大势。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农委、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155.保护与发展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重点开展石景山模式口、门头沟爨底下村、房山水峪村、密云古北口镇等传统村镇的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和环境整治,保护好地域文化特色。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文物局、市旅游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区政府
156.整合以故宫、天坛、明十三陵、颐和园为代表的皇家宫殿、坛庙、陵寝、园林等资源,打造皇家文化品牌,促进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和中山公园的统筹保护与利用。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
157.加强优秀民俗民风的传承保护,结合核心区人口疏解和功能优化,恢复一批胡同、四合院、老字号,原汁原味展示老北京衣食住行等京味文化和传统生活方式,留住浓浓的乡愁。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有关区政府
158.统筹用好名城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建立民间名城保护公益基金,强化名城保护的资金保障。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文物局、有关区政府
159.修订《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旧城平房区规划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等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市政府法制办
160.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非遗三级名录和保护机制。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政府法制办
161.推动为重要文物古迹和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建立电子档案,提供二维码解说和深度了解链接。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规划委、有关区政府
162.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社会办、有关区政府
163.提升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档案馆、方志馆等的服务水平,继续推动部分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市财政局
164.建成国家美术馆新馆、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国学中心等国家级文化设施。推动国家大马戏院建设。建成北京市文化艺术中心、北京国际戏剧中心、国家大剧院舞美基地、北昆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完成北京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牵头领导:陈刚、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65.加强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以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中国乐谷、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等为支点,发挥科技、文化融合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功能区内涵,形成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等相关产业高水平、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资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166.建立京津冀三地历史文化遗产共同保护机制,推动实施京津冀地区历史文脉研究保护传承工程,联合开展长城、大运河等跨界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联合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空间和非遗品牌。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市文化局、有关区政府
167.组织开展好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文化周、欢乐春节、魅力北京等重大文化交流品牌活动。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68.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到基层工作。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计划,培育新型农民,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
169.建立覆盖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
170.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健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待遇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医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
171.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有序衔接。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17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畅通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渠道,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173.2020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区政府
174.坚持“建管并重”,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法规建设,优化保障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保障房建设、审核、分配、退出及后期管理全过程精细化、规范化,实现公平分配、有序轮转。
牵头领导:陈刚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75.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76.根据学生数量增长趋势和不同阶段结构变化,重点加强小学、初中教育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普通高中教育资源。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77.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带动作用,以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一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等多种形式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
178.加强疾病防控,积极应对疾病谱变化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合理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内容,适当增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做好艾滋病防控。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79.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以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严格监管,强化企业诚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180.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向新城疏解优质医疗资源。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院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181.以区域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降低大医院普通门诊比例,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分级诊疗体系,方便群众就医。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8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在城六区充分利用疏解腾退的土地和设施增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在新城增加体育设施。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一刻钟健身圈”,2020年基本实现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各区政府
183.实施居家养老幸福工程,着力推动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为居家老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184.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通过内设医疗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合作、远程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支撑。
牵头领导:林克庆、王宁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185.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公共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型、功能、标准等,确保梯度清晰、功能衔接。2020年每千名户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0张,为失能老人等服务的护养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70%。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186.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在凝聚社会组织中的枢纽作用,逐步实现“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全覆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着力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类、志愿服务类和慈善事业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面向扶老、助残、济困等领域开展公益服务。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
187.完善政府提供社会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财政局
188.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2020年将社区志愿者注册率提高到居民人口的15%,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占其总人数的比例提高到50%。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89.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重点,推动实现京津冀三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推进建设京津冀社会保障一卡通。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90.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互认,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强法治建设
191.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资源能源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中的作用。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和市场秩序监管水平。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
193.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构建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负面清单制度。
牵头领导:李士祥、程红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19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金融局
195.深入实施国资国企“1+N”政策体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
196.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推动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加快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牵头领导:隋振江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9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法制办
198.优化政府服务,提升市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市经济信息化委
199.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00.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完善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建设。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1.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落实功能定位、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实施人口调控挂钩机制。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20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义务教育100%的公办学校实现就近入学。
牵头领导:王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
203.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总量控制,推动结构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牵头领导: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
204.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促进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牵头领导:陈刚、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
205.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大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房山、通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平谷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牵头领导:陈刚、林克庆
主责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有关区政府
206.吸引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在京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建设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外办
207.承办好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2019年男篮世界杯等重大国际活动和体育赛事。
牵头领导:程红、林克庆、张建东、夏占义
主责单位:世园局、市旅游委、市体育局、市政府外办
208.充分发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和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作用,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立与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平台的对接机制,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重点企业。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政府外办
209.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0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左右。“十三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占比超过85%。2020年全市“双自主”企业出口占出口总额的25%以上。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
210.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新机场口岸及配套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空港贸易便利示范区;推动平谷国际陆港申请正式对外开放,打造以食品、农产品进出口为主的特色口岸;加强与津冀海运口岸协作,加快推进通州口岸功能区建设。
牵头领导:程红
主责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办、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区政府
211.认真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完成京蒙对口帮扶任务,做好南水北调水源地对口协作工作。制定对口帮扶河北贫困地区发展的实施方案,安排有关区开展对口帮扶,帮助当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牵头领导:李士祥、夏占义
主责单位:市支援合作办、市南水北调办
21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绩效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213.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牵头领导:王小洪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九、全面做好冬奥会筹备工作
214.重点推进国家速滑馆、北京冬奥村、首体速滑馆等新场馆建设,将国家速滑馆建设成国家冰上运动基地。建设好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和延庆冬奥村。完成北京赛区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五棵松体育中心、国家体育场、首都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等改造工作。
牵头领导:陈刚、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15.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加强住宿、餐饮、医疗、媒体等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提升赛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赛事保障软环境。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区政府
216.着力做好冬残奥会保障工作。按照设施无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的要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对残疾运动员和相关群体的服务水平,让更多残疾人参与冰雪运动,更好地传播残奥精神。
牵头领导:张建东、王宁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残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217.做好赛会组织筹备工作,制定并落实筹办工作总体规划,制定赛事规划,搞好文化活动和新闻宣传,做好市场开发,加强对外合作。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文化局
218.抓住举办冬奥会的历史机遇,让更多群众共享筹办冬奥会的成果,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和奥林匹克精神传播作出积极贡献,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健康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牵头领导:张建东
主责单位:冬奥组委相关部门、市体育局
十、实施保障
219.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城市规划、人口、土地、环境等规划“多规合一”的要求,健全规划协调实施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一致,在空间配置上一致,在时序安排上一致,提高规划的统筹管理水平和执行效果。
牵头领导:李士祥、陈刚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220.完善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加强与津冀规划对接,推动建立跨界地区规划协同审查机制,形成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促进京津冀区域各领域协同发展。
牵头领导:李士祥、陈刚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221.加强法治顶层设计,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律基础,用法律手段保障规划的实施,提升规划目标任务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推进规划实施的法治化。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22.将行动计划、年度计划作为实施本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相关专项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23.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好重大项目对规划落实的支撑作用。健全重点项目储备库制度,有计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
224.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要分解落实到各区和有关部门,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调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城市管理、结构优化和民生改善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政府绩效办
225.加强第三方独立评估,听取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牵头领导:李士祥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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