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根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前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现就县纪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县监察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监察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前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现就县纪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准、狠、韧”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走廊崛起工程、中心城区融入工程、科学发展示范工程“三大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系列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用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更好地推动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领导带头、分工负责
县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带头整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发挥牵头作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三)坚持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及时调度、扎实推进;其他科室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啃“硬骨头”。
(四)坚持抓铁有痕、务求实效
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拿出硬措施,严格按照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时间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做到有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以及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三、任务分工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主要开展14项专项整治。每项具体任务均由班子成员牵头,相关科室负责实施。
(一)对春节前后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
1、开展拖欠群众钱款问题的专项整治
重点治理党政单位及干部在过往接待过程中发生的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等。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信访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二)全面开展八项专项整治
2、开展农村“三资”经费管理专项清理整治
重点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不彻底、“三资”管理机构不健全、“三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3、开展影响服务环境、工作效率问题的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机关单位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以及“中梗阻”现象;审批环节过多,流程复杂等现象;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复执法、重复检查和以罚代管,搭车收费等现象;对农村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乱收费、“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等现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效能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4、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现象,工程规模和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标后非法转包和非法分包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5、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建豪华楼管场所,领导干部超编购车、超标用车、公车私用以及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住房、收受“红包”及购物卡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中旬前。
6、开展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和赌博问题的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执行八项规定不严,公款旅游、超标接待、违规公款吃请、变相赠送土特产等行为和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以钱为赌注的赌博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7、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友插手工程获取利益的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室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8、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重点整治基层党委书记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得不好,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落实不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9、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预算单位“三公”监管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的5项专项整治
10、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1、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的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2、开展干部“走读”问题的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3、开展“为官不为”问题的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14、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的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廉政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
县纪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负总责,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同志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发挥牵头作用,相关科室(中心)、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落实。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责任领导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带头抓研究部署、调度推进、督查问效。
(二)精心制定方案
各责任科室要及时进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每一个专项整治任务要做到“六有”:有专门方案、有推进措施、有牵头部门、有具体责任人、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
(三)及时调度推进
县纪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及时调度、协调推进。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准、狠、韧”的要求,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专项整治,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9月下旬要形成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报责任领导审定后,交县纪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四)坚持开门整治
整治方案向群众公布,整治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治措施让群众监督,整治效果由群众评判,做到方案透明、承诺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继续在县报、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等县内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等情况。对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效,适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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