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银海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供大家参考。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6〕94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按先易后难,分行业、分批次分步推进,确保及时将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银海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田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蒋 昆 区委常委、副区长
曾燕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黄家钦 区政府办主任
周 恒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海防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梁 勇 区财政局局长
黄媚媚 区编办主任、区绩效办主任
吴 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力立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冯光浩 福成镇镇长
梁 锋 银滩镇镇长
郑道富 侨港镇镇长
伍 洽 平阳镇镇长
罗秀朝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检查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曾燕声同志兼任,成员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相关人员担任。
四、工作职责
(一)区人社局(区社保局)。要充分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管理职能,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职业年金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负责对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资格确认表》就工资、退休待遇标准等进行审核,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预测预警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相关工作。区社保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职业年金基金征缴、建账及管理等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社会保障卡,逐步实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要求,根据全区统一的经办规程,建设自治区级集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推进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区财政局。负责对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资格确认表》就参保单位财政经费保障方式进行审核确认,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进行监督管理,协同人社部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预算收支任务;严格执行基金部门预算,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
(三)区委组织部。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科级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区编办。负责对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资格确认表》就编制数及是否属于编制内人员进行审核;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划分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五)区审计局。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其职业年金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对纳入财政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资金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区人社局对有关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稽核。
(六)区教育局。负责联系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七)区卫计局。落实计生政策的参保人员待遇问题,联系辖区卫生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八)区总工会。按要求推进获得国家劳模荣誉的参保人员有关待遇发放问题。
(九)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资格确认初审工作以及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指导其下属单位做好申请参保登记、人员变动、关系转移、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等工作。
(十)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征缴工作,按时托收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按时划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单位银行存款情况,以便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托收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积极与社保经办机构对接,防止虚假缴费证明进入信贷档案;落实社保基金和职业年金存款利率优惠政策,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十一)区委宣传部。密切配合区人社局及社保经办机构,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按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准确解读各项政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成立由银海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银海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实施步骤等。
2.落实机构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统筹调剂增加编制,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
3.开设银行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开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收入户和基金支出户。
4.举办业务培训。分别对本辖区工作人员、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业务经办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12月31日前)。
1.做好代扣代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归集管理。对2014年10月至改革启动前代扣代存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各部门(单位)要在启动后第一个月一次性划转本级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专户。
2.基本完成银海区参保资格确认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把关,严防疏漏,严格按照《关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保资格确认工作。2016年5月底前重点对机关、参公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参保资格确认工作。
3.开展数据采集、信息系统调试应用等工作。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区社保局要认真指导参保单位根据采集软件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整理、汇总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本地区系统启动前的单点软件、网络测试、系统试运行、接入全区系统联调测试等工作,确保在2016年10月底前正式上线启动。
4.开展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核定等工作。在2016年10月底前正式启动基金征收、待遇支付等工作。
5.规范、衔接试行期养老保险缴费处理工作。在2016年10月底前,由区社保局负责制定试行期养老保险处理方案,并清理、汇总在试行期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数据、基金结余情况,建立单位和个人缴费台账。
6.完成过渡期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清算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进行清算。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7月1日—12月31日)。
1.研究解决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基金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实施。
3.对整个改革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实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向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力争得到帮助和支持。
(三)要及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区社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每月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月底前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汇总后抄送区政府办。区政府办将定期通报改革推进情况。
相关热词搜索: 方案 海区 机关事业单位 【人社方案】银海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