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3篇)

时间:2023-07-23 14:45:04  阅读:

篇一: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XX医院

  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完善和落实我院从根本上消除医疗卫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医疗卫生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力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管理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医院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1—

  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医院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增加安全管理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2-

  管理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实现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医院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

  “一院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医院、科室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行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职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对本医-3-

  院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五)狠抓医疗卫生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1、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安全;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我院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消防安全-4-

  自主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电器线路敷设安全规范。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突出重点部位,坚持日常巡查。划定消防安全红线,严禁“六类”违规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化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

  3、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控。加强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危化品储存、出入库核查、登记等制度,设置专人管理,严格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和人员安全管理。危化品的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危化品被盗抢、丢失和泄露。

  4、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严格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化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辖区内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依托医院切实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实验活动、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保存、运输等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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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配电房、车辆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定期实施年检,本医院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发生紧急停电时应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强化应急值守。严格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预案,认真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照医院统一部署,启动医疗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各科室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本科室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科室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

  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科室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科室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科室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

  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科室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6-

  度,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推动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各科室结合实际,在推进医疗卫生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医院防范化解重大医疗卫生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科室要分年度总结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XX医院安全管理办公室。2022年12月,各科室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XX医院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我院安全整治行动。开发区医院成立了由院长,科室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科,负责全院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科室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

  推动落实责任。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动态检查-7-

  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严肃问责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三)

  注重宣传引导。各科室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XX医院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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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XX乡镇2021年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

  施计划》以及《XX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五大专项整治,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设安全

  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

  作机制;建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

  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安全发

  展作为城镇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扎实推进建设安全生产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建设保障水平,专项整

  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

  产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对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镇安全韧性作

  为城镇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镇安全发展落实到各个方

  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镇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镇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优化安全韧性体检指标。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体检

  基本指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建筑安全韧性体检指标,突出对暴雨、台风、火灾等灾害的风险防御水平和灾后快速

  恢复能力进行评估,加强建筑安全韧性体检评估。如城镇防

  灾设施建设情况、应对内涝等灾害能力、交通安全情况、消

  防救援、避护场所、刑事犯罪率以及公众安全感等,具体体

  检指标包括:易涝点数据(包括各个易涝点名称、积水日期、积水位置、积水深度、最大小时降雨量、总降雨量等)、人

  均避难(护)场所面积(平方米/人)、万车死亡率(人/万

  车)、每年高空坠物伤亡人数(人/年)、城镇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刑事案件发生率(件/万人)等(房

  屋建筑、截污管网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镇住建局负

  责;公路桥梁、水利、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等工程由公用事

  业服务中心、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公安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分局、消

  防救援大队、交通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组织安全专项体检。开展城镇燃气、桥梁、供水、排

  水防涝、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安全专项体检,进一步深化各

  类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找准突出短板,编制问题清

  单,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安全隐患治理与整改。开展公共卫

  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镇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

  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机制,制定大型公共设施转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应急预案,健全防疫物资的储备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城市管

  理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镇卫健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完

  善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管理服务融合发展,在省市两级数

  字化城市管理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快镇级数字化城镇

  管理平台与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接,进一步创新城镇

  管理手段,提升城镇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镇

  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推动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镇级安

  全发展示范城镇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

  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镇安全各项工作。

  加强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科学规划和调整城

  镇功能区空间布局,把城镇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

  关规划。加强城镇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镇各项安全要素,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设城镇安全平台,推动

  国家、省、市、镇四级平台互联互通,确保城镇安全发展和

  可持续发展。(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二)组织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

  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全面

  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

  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

  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严格落实

  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持续开展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

  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它因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集中

  拉网式排查。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

  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充分依托信息化手

  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落实闭环整治。深

  入推进危险房屋整治工作,区分产权性质,落实整治措施,杜绝房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

  门、镇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分局、教育管理中心

  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切实加强商品租赁住房管理。完善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改

  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编制房屋使用说明书,告知承租人房屋及

  配套设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电、燃气等使用事项。

  (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房屋使

  用行为;实施危险房屋清单化管理,构建房屋安全管理网格,逐级分解房屋安全管理责任,闭合管理环节,确保整改整治

  措施落地,形成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局面。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整改整治工作全覆盖、穿透式。(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

  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

  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将调查认定对较大

  及以上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全国

  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关

  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

  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

  1001号)

  等规定,依法对“黑名单”企业实施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限

  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责令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限制信贷融资等惩戒措施。(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

  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及《XX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X府办[20XX)XX号)等文件规定,集中查处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

  规定进行审批报建或未按照审批许可内容建设的违法建设。

  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

  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应纳入重点治理范围,坚决查

  处到位。对无施工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

  验收等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镇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

  有权(使用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

  管责任。

  L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

  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

  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

  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

  使用安全责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其使用人(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

  人和房屋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

  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履

  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

  的,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并配合执法工作开展。(镇

  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负总责,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并及时

  足额支付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

  测、监测等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所需的费用;严格履

  行法定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违法违规发包

  工程,不得以优化设计名义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单位应

  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配齐安全生产

  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从业人员

  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勘

  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

  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理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监理

  情况制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辅助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不断完善监管

  模式。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探索“互

  联网+监管”模式,推动实现安全监管与智慧工地有机融合。

  强化工程设计安全监管,对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强制

  条文的施工图审查,加强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加强全市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监督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镇政府按职责统筹做好相关监督机构正常履行

  职能所需经费保障。(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

  (四)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加强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

  础设施安全管理措施,推动她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

  理平台建设。

  .开展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地下管线的规

  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运行

  状况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管控,建立综合治理长效

  机制。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巡护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地下

  管线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专业队伍、专门人员对各类地

  下管线进行日常巡护,强化监控预警。在全面摸查基础上列

  出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清单,对安全风险较

  大的区段和场所要重点监控,及时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切实消除地下管线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督促地下空间使用

  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度,采取可行的措施,杜绝可能

  发生的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加强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处于良好

  状态。(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结

  合我镇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健全地下管线规划

  建设、竣工测量、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地

  下管线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并和市信息模型基础平

  台对接,利用管线竣工测量、定期修(补)测的方式对管线

  信息数据查缺补漏、动态更新,提高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准

  确性、可靠性、实用性,满足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

  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市“数字政府”工作部署,实现地下管

  线数据在行业主管部门及地下管线产权单位间互通共享,破

  除信息壁垒,加强协同合作。(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

  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

  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L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城镇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统一部署,结合污水管网

  排查工作,推进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落实

  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逐步建立费用保障机制。(水务工程建设运

  营中心、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服务中心按职

  责分工负责)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建筑垃

  圾治理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加强对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化监

  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公

  用事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一是持续深

  入排查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违

  法经营问题,加强燃气用户使用环节特别是“三小场所”用

  气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持续做好供水水质的管

  理工作,突出落实供水安全管理保障制度。三是继续推进桥

  梁护栏升级改造和危桥加固改造工作,强化桥梁日常巡查与

  养护、定期检测、特殊检测。四是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做好渗沥液、臭气、焚烧烟气、飞灰

  的安全处理工作,加强防泄漏、防火防爆、堆体稳定管理,严格落实填埋气体处置设施和渗沥液处理设施安全规定。五

  是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园内各项设施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快

  推进城镇公园风险点的排查整治,严防动物园动物逃逸、伤

  人、疫情等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

  收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省统筹部署,不断提升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水平。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

  全保障和危房改造。(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生态环境分

  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

  分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镇农林水务局、镇住建局、市

  场监督管理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

  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L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

  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以及《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惩处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意见》及相关要求,严肃追

  究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责任,严格依法依规暂扣事故

  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责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实施限制市场准入和信用管理等联合惩戒措施。积极参

  与事故调查,从技术层面准确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

  和约谈提醒制度,对安全生产严峻地区及相关企业下发督办

  函、约谈告诫和通报批评。(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规

  定,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

  案施工。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的安全

  风险管控,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镇级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突出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监管。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参建单位按照全面识别、重点管控、各负其责、强化落实的原则,常态化抓好轨道交

  通工程开(复)工或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

  转换时容易发生事故和险情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安全

  风险管控。重点核查勘察和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监测方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施工安全

  技术交底、周边环境核查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涌水涌砂等

  突发情况下的井上井下应急联动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

  物资储备情况等。(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

  .突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督促地下空间作业

  单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

  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

  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严防中毒溺水事故

  发生;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严厉打

  击“未批先建”“未验收先使用”等问题。(镇级负有安全

  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严格参建各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建

  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工程质量安

  全手册》实施细则要求,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诚信体系,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镇

  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建筑市场违法

  违规行为检查,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完善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实现全镇实名制信息实时更新联

  动,推动实名制管理全覆盖;严厉查处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等行为,对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严肃追查,依法给予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限制投标等处罚;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严格按照信用

  信息“双公示”的规定,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在“信用XX”和市信用门户网站公示。(镇级负有安

  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明确各部门层级

  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全面排查本

  辖区内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

  “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

  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账销

  号,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强开展建设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

  施,推动建立健全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建设安全生产共

  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

  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

  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提炼开展建设安

  全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需要在镇级层面

  进行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市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报

  告,统筹推进协调解决。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

  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

  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建设安全制度体系。

  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以上四个阶段于每年

  末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报送镇安委办,并

  抄报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年度将本

  行业开展情况向镇安委办报送。2022年11月30日前,镇级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报送镇安委办汇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

  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

  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

  题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方案措施。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坚持边整边

  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限时完成整改工作,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

  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

  运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或项目,一律先停工停产

  整顿,按照相关法律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

  故。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

  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

  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肃问效问责。加强对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

  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相

  互推诿,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

  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

  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篇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2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3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5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为认真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集团公司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煤矿自主保安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全力推进集团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对集团所属煤矿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组

  长:张福义

  常务副组长:闫建宙

  副组长:蔡建祥

  郭

  斌

  张志勇牛国秀郭喜志

  赵晋才

  申红军

  高玉峰

  刘文科

  任武军

  裴常新

  黄文红

  成

  员:孙利峰

  郑斐王鹏腾

  卢志明谢志清

  左建菊

  上官志云

  岳志龙

  朱晓军

  王亚荣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任武军同志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达到100%,力争建成智能化工作面1个;监管监察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贯彻执行《___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的安全法律意识,规范集团各煤矿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监部)

  2.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

  集团公司各部室和集团各煤矿认真按照《___标准化法》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全民梳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清单》选择适用有关的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支撑作用。(安监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各部门准确研判和把握集团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安监部)

  (二)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

  1.为加快推动60万吨/年以下煤矿退出,积极推进6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焦煤集团虽未涉及该类煤矿,但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政策采取集团内部减量重组的措施,以保证化解煤炭过剩任务圆满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利用两年时间对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提能,从60万吨/年提升至90万吨/年。毛则渠煤炭有限公司与东沟煤业进行重组提能,保留毛则渠煤炭有限公司,从90万吨/年提升至120万吨/年。元甲煤业转产后考虑提能事宜。逐步提升集团公司60万吨矿井,促使集团各子公司最低产能在90万吨以上(含90万吨),符合国家、省、市将来的产能要求。

  2.严格落实准入门槛。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要求,停止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焦煤集团已批复正在建设的矿井2座(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元甲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准备建设的矿井1座: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计划对王蟒沟煤业进行提能建设,具体如下:

  由于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工报告已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于2015年4月30日以晋煤办基发[2015]391号文件予以吊销,开工建设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同时办理将产能提升进行建设的相关手续,2021年计划从90万吨/年提能至120万吨/年进行建设。

  3.产能核定工作。

  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组织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产能核增煤矿严格按照现有合规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开展核定,产能置换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优化资源配置。

  做强做大煤炭主业,立足当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苦练内功,降低成本,激发激活闲置产能,释放集团公司“千万吨”产能,多措并举推进矿井建设,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着眼长远,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及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对申南凹焦煤、台头煤焦、惠源焦煤三座骨干矿井后备资源扩批提能工作,规划三座300万吨矿井,尽快实现资源扩批,产能提升,集约开采,打造智慧生态矿山;推动减量重组工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结构优化升级。

  5.规范采矿秩序。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严厉打击未1批先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规范采矿秩序。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建成投产和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采取加快办理手续等分类处置措施,确保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生产部)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建设矿井

  1.煤矿存在“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图实不符和利用已封闭老系统非法组织生产;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和证件超期的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2.煤矿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建设。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据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未编制、未定期修订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未开展演练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建设行为。

  矿区、矿山(井田)范围

  13、利用居民废弃房屋、整合矿井、洗煤厂及废旧厂矿、树丛内等隐蔽场所非法采矿行为;

  14、非法开采石材、石料、铁矿石、铝矾土、石膏等行为

  15、以养殖、种植、地质灾害治理、扶贫开发、荒山荒坡治理、道路建设、11土地复垦等名义变相盗采浅层煤浅层矿行为;

  16、超层越界或因采矿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等行为;

  17、利用非法储煤场、非法储矿场及依法设立的储煤场为非法采矿提供收购、储存、销售矿产品等方便的行为;

  18、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交界区域的非法采矿行为;

  20、炸封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不严、不实、不达标行为;

  21、无证、无票、超载拉运车辆;

  22、其他非法采矿行为。

  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必须做到沉下去检查,严起来问责,把大检查作为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安监部)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各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集团各子公司必须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岗、有职、有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链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认真制定本企业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办法。(安监部)

  2.强化全面从严监管,严格责任措施落实。集团各子公司要严格执行《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9〕26号)、12《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晋政办发〔2019〕47号)等制度规定,集团各部门要共同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的责任,通力合作,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防范、检查、监管、监察的力度,做好安全监管责任要清,安全监管措施要严,安全监管追究要狠,安全监管建设要实,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监部)

  3.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规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安监部)

  4.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集团各子公司要针对近三年所属矿井发生的三起一般事故,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发生年份、月份、发生时间、类型、原因、责任、不安全行为、状态、故障、漏洞、缺陷进行系统解读分析,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定期组织全员对2020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使每个员工明白自己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达到自我清醒,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安监部)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各子公司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总工办)

  2.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

  (1)“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矿瓦斯灾害治理,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工程建设和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开展瓦斯抽采动态评判。

  ①通风方面:系统稳定可靠、布置合理、实现独立通风,能够满足矿井生产能力需要;通风设施设备齐全可靠、位置合理,利于通风系统调控。

  ②瓦斯防治方面: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强化移动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等措施,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工作。

  13③防灭火方面:超前预防煤层自燃火灾防治,主要对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实施灌浆、注氮等防灭火工程,采用束管监测开展火灾指标气体预测预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对采空区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加强防火观测,重点落实井下动火作业审批和执行情况。

  ④防尘方面:定期开展巷道除尘和清扫浮煤工作,按标准规范安装隔爆设施设备,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及时维护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设备。

  ⑤要加强盲巷管理,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要求设栅栏和警示牌,定期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浓度。

  ⑥积极推进安全监控升级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甲烷等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符合要求,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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