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范本3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对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3篇
【篇一】对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要求,切实解决当前X乡机关干部、村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根据区委的统一部暑,X乡党委决定,从6月开始在全乡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推动美丽和谐X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实现提升晋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专项资金;
违规干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本地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安排针对性不强,工作力量统筹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上报,该发现的未发现,该查处的未查处,该问责的未问责或问责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捂案等问题;
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扶贫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3.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等问题;
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唱功好做功差,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上交矛盾等问题;
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问题。
4.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冒用他人名义、虚列扶贫项目、编造虚假资料、虚报扶贫对象,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等问题;
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违规结存、资金浪费等问题;
违反决策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规定,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以及强揽、强包、强分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1.集中治理“村霸”问题。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在征地搬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私挖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问题。
2.集中治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方、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3.集中治理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问题;
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办案人员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
征地搬迁过程中信息公开不到位、不透明,强占掠夺、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搬迁补偿资金等问题;
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
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
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干部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等问题;
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企业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
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对群众办理事项久拖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规定不力,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5”问题类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力度;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等问题;
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等问题;
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等问题;
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宣传教育再深化。
1.充分利用干部“大家访”、农民夜校、院坝会、公开栏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征地搬迁、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规。
2.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扣紧廉政“安全带”。
3.创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广泛创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正能量。
(二)问题线索再收集。
1.建立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制度,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村进行实地蹲点调研。乡机关干部、村组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进村入户,主动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
2.对X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查核工作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对查否的问题线索再“回头看”,防止“化案放水”问题。
3.及时畅通信息,及时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确保重要案件及线索及时移送。
(三)监督体系再完善。
1.认真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日常业务检查指导。不定期邀请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开展1次行业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举一反三,立查立改。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有效采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3.加强与媒体互动,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对舆论监督曝光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四)纪律审查再强化。
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纪律处分。
2.对于线索明确、证据充分的,坚持快查快结、快审快移。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微腐败”。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五)源头治理再推进。
1.深化阳光村务工作,抓实微权清单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综合运用公开栏、微信、会议、广播等途径,推动党务、村务、纪务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
2.每季度通报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对X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X年1月1日后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坚持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治理,在案发地方(村)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效转化。
4.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晰责任界限,规范程序流程,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四、时间安排
从6月中旬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作风集中整顿,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4日至6月8日)。按照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全乡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
(二)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阶段(6月9日至6月20日)。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敢作敢为敢拒当,真抓真千真落实”活动,深入学习,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凝聚共识。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30日)。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边查边改、销号管理,定期通报督查整治情况。
(五)问题处理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依纪依法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结合集中整治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措施,认真梳理制度建设的计划和清单,建立健全推动作风建设、预防微腐败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常态性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乡上下务必统一认识,抓好活动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X乡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整合义务监督员、志展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畅通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煤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辟专栏,及时受理办理投诉举报问题,发现一批正面和反面典型;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推动活动落实见效。
三是注重结合。将专项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市委“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活动、区委“大家访”活动等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抓、共促进”,用工作成绩检验作风成效。
四是加大宣传。各村及时上报工作开展动态,乡党政办每月至少向区委办和区纪委等相关上级部门报送1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信息和新闻稿件。
【篇二】对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全镇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股室、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八)基层行政单位以权谋私、行政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1)自查摸底。镇政府相关职能股室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承担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的职能股室,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
承担财政、民政、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人社、畜牧、房管、农机、卫生的职能股室对涉及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对各村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上报镇党政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
(二)监督检查。(1)督促检查。镇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村和镇政府职能股室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相关村和职能股室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2)全面检查。镇纪委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三)案件查办。(1)受理群众举报。镇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将涉及本股室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查办典型案件。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镇纪委的重点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
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彻底严查严办;
紧盯“农村村组、基层股室、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3)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股室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股室完善机制制度。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镇纪委将选取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展效果较好的行政村创建新型示范点,推行“厘清乡村权力清单、运用简约版‘两议两公开’”等方式,探索乡村治理新体系,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强化考核。镇纪委将对各村和相关职能股室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约谈各村和职能股室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股室发生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行政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和股室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股室、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和职能股室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
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纪委对职能股室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各股室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镇纪委联系。
【篇三】对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民生民利,结合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和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施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战略,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整治,一个领域一个领域规范,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推进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长期推进六项专项整治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有之”,结合省、市、县关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持久开展专项治理。
1、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村社干部为官不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不深入实际、模式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为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党委、乡纪委、小学、卫生院、畜牧站、林业站、各村支部、村委会。
2、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解决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乡级单位干部超标接待,违规吃请,请客送礼、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事宜敛财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纪委、小学、卫生院、畜牧站、林业站、各村支部、村委会。
3、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财政所、乡纪委、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
4、专项整治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违规招投标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财政所、乡纪委、小学、卫生院、畜牧站、林业站、各村委会。
5、专项整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安办、食药站等执法领域等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村便民服务站和安办、食药站等站所在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党政办、乡财政所、乡纪委、小学、卫生院、畜牧站、林业站、各村委会。
6、专项整治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挤占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财政所、乡纪委、小学、卫生院、畜牧站、林业站、各村支部。
(二)201X年重点整治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分布推进,重点突出、由点及面、务求实效、取信于民”原则,201X年,根据县委政府安排部署,乡整点加强扶贫资金和民生民利监管,着力解决低保评定、惠农资金、涉农项目3个领域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敛财、“党务”等七类公开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从严治党成果。
1、开展低保评定、惠农资金、涉农项目3个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违规享受城乡低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未按程序评定,擅自扩大保障范围、提供虚假资料骗保等问题,个别党支部和干部在评定过程优亲厚友和贪污、挪用、截留、挤占低保资金等问题,坚决取缔“人情保”、“土政策保”“关系保”。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纪委、财政所、民政所、各村委会。
二是开展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农业3项补贴”专项治理。整治基层站所和党员干部在执行惠农政策中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纪委、财政所、农技站、各村委会。
三是对新村建设、重点村建设、安全饮水工程以及退耕还林、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办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纪委、财政所、扶贫办、林业站、乡畜牧站、各村委会。
2、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敛财和、七类公开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是从严监督、管理和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吃请和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问题。坚决刹住“办酒收礼、吃喝送请”的歪风。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纪委、乡财政所、小学、卫生院、林业站、畜牧站、各村委会。
二是按照县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委办〔2015〕3号)文件要求,围绕“党务、政务、三公经费、村务、校务、院务”方面,重点对是否围绕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准确把握公开尺度,科学设置公开方式。是否凡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公开;
是否将“三重一大”,财务收支、项目实施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是否坚持固定事项长期公开,阶段事项定期公开,重点问题随时公开、群众点题及时公开。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及单位:乡纪委、乡财政所、乡民政、乡住建、乡国土、乡计生、小学、卫生院、林业站、畜牧站、各村支部、村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本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级各单位、各村支部、各科室、站所要根据责任分工,强化宣传引导,做到乡不漏村、村部漏户、户不漏人,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按照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要切实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逗硬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包案负责制,逗硬监督执纪,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完善共工作制度。针对发现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深入婆媳繁盛根源,找准最易出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完善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发挥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平台作用,强化实时监督,实现行政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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