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2年度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完整版】

时间:2022-05-28 20:3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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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完整版】

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4篇

第1篇: 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

苍梧县司法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苍梧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苍梧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苍梧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计划财务工作。

(七)指导全县示范性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管理局机关和下辖司法所的人事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苍梧县县司法局是苍梧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公证管理股、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股、社区矫正股、政工股7个股室,设立有石桥、旺甫、沙头、梨埠、木双、岭脚、京南、狮寨、六堡等九个派出机构(司法所),下设二层机构苍梧县法律援助中心和苍梧县公证处。


第二部分: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806.33

一、公共安全支出

773.34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29

……

 

……

 

本年收入合计

806.33

本年支出合计

827.6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35.43

年末结转与结余

14.13

 

收入总计

841.76

支出总计

841.7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06.33

806.33

0

0

0

0

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2.04

752.04

20406

司法

752.04

752.04

2040601

行政运行

653.45

653.45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3

1.33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5.06

15.06

2040605

普法宣传

6.30

6.3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6.17

26.17

2040607

法律援助

42.74

42.74

2040610

社区矫正

2.00

2.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5.00

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29

54.2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3.34

53.3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34

53.34

20808

抚恤

0.95

0.95

2080801

死亡抚恤

0.95

0.9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27.63

758.81

68.82

0

0

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73.34

704.52

68.82

20406

司法

773.34

704.52

68.82

2040601

行政运行

688.88

671.45

17.43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3

1.33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5.06

15.06

2040605

普法宣传

6.30

6.3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6.17

26.17

2040607

法律援助

28.61

26.74

1.87

2040610

社区矫正

2.00

2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5.00

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29

54.2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3.34

53.3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34

53.34

20808

抚恤

0.95

0.95

2080801

死亡抚恤

0.95

0.9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06.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7

七、公共安全支出

24

773.34

773.34

8

25

9

26

10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806.33

本年支出合计

29

827.6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35.43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14.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35.43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16

33

合计

17

841.76

合计

34

841.76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827.63

758.81

68.8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73.34

704.52

68.82

20406

司法

773.34

704.52

68.82

2040601

行政运行

688.88

671.45

17.43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3

1.33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5.06

15.06

2040605

普法宣传

6.30

6.30

2040606

律师公证管理

26.17

26.17

2040607

法律援助

28.61

26.74

1.87

2040610

社区矫正

2.00

2.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5.00

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29

54.2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3.34

53.3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34

53.34

20808

抚恤

0.95

0.95

2080801

死亡抚恤

0.95

0.95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95.3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12

30101

基本工资

168.59

30201

办公费

13.26

30102

津贴补贴

111.91

30202

印刷费

26.22

30103

奖金

11.98

30204

手续费

0.17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25

30205

水费

0.69

30107

绩效工资

76.61

30206

电费

2.5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34

30207

邮电费

4.7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66

30211

差旅费

18.6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28

30213

维修(护)费

9.34

30302

退休费

0

30215

会议费

7.25

30305

生活补助

0.95

30216

培训费

18.71

30306

救济费

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4.82

30311

住房公积金

41.53

30226

劳务费

21.9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9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79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43.0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3.06

人员经费合计

543.63

公用经费合计

215.1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9.80

14

5.8

18.85

13.65

13.65

5.2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苍梧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841.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6.3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4.87万元,增长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06.3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4.8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6.上年结转和结余35.4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5.43万元,增长35.4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841.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7.6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6.17万元,增长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0,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共安全支出77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8.1万元,增长(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4.29万元:主要用于苍梧县司法局本级职工社保费用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遗属补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53.49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社保经费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年末结转和结余14.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1.29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多。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6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51.59万元,增长(下降)18%。其中:基本支出758.81万元,项目支出68.82万元。

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41.75万元,支出决算为8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7.46万元,支出决算为77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用于人员变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28万元,支出决算为5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变动。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9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6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苍梧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6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数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局(厅、局、办)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65万元,平均每辆2.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次,人次4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0.95万元,下降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35万元,下降2%;
公务接待费减少0.6万元,下降1%。“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增加8.33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6.68万元,下降32%;
主要原因我县开展公务用车改革,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18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减少)18.58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全县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摩托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1.7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

共组织对“一村一法律顾问项目”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本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干警意外险项目。基层司法业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部分矛盾纠纷历史渊源长,涉及面广,牵涉人数多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人民员调处案件需要较长时间,案件结案时间晚,导致年度以案代补经费不能及时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政府的支持,继续支持基层司法经费的投入;
开展基层司法年度培训,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调解工作能力。

一村一法律顾问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县是山区地方,很多村比较偏僻,路程远,个别村公路是不通的,按一年至少要到村服务十二次(不包括额外的调解纠纷)服务费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专项经费,使更多的村(社区)有独立的法律顾问室,健全完善硬件设施和制度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建设法律顾问室规范化。

普法宣传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普法宣传活动比较多,宣传资料量大。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专项经费,继续支持普法宣传经费的投入。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县各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苍梧县司法局

2018年9月25日

第2篇: 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

司法局理论学习计划与司法局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汇编


司法局理论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项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扎实开展“三争”创建活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市委六届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转型发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人才保证。

二、理论学习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突出重点,抓住实质,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的背景、意义、主要精神,深刻认识“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和国际国内形势。

2、深入学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题。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不断解放思想,提高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动力。

3、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准确把握20**年度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4、深入学习“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把握《纲要》对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战略定位、重点布局、主要目标等的深刻阐述,围绕全市“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市”重点,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优势,找准定位,确定目标,制定规划,建立机制。

5、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报告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切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司法所行评工作位居当地行评前列。

第3篇: 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

司法局“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应该怎么写?很多朋友都在为这个而烦恼,不要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司法局“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范文,相信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看看吧!
  
  xx市纪委监委:
  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市司法局党组迅速部署, 责任到人,按照市纪委监委的“督导清单”、局党组的“责任清单”和党组成员的责任清单,对照文件明确的自查重点内容,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面、认真开展了自查,对号入座,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一)党组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一直以来局党组都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两个责任的落实当做重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一是专题研究,确保落实质量。3月1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了《xx市司法局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xx市司法局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点工作进度安排表》近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了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同时部署,确保落实同步。3月12日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会上派驻zd委纪检监察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三是加强领导,确保落实有力。为加大两人个责任落实,党组根据领导班子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地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调内机构,专设党办(综合督察室)3人负责主体责任,调整了纪委专职负责监督责任落实和配合协调派驻纪检组工作,形成了两个责任专门机构、专人、专抓的有效落实机制。
  (二)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党组重点学习,3月16日司法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王玉树同志在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如何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清单和抓好两个责任清单重点工作开展,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内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进行了讨论,统一了认识,为更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领导保障。二是固定学习时间,全局将每周五下午做为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铁打不动,可串不可占,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文化教育。2月22日,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局迅速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持续了一周,通过集中授课、分组研讨、交流体会等方式,对党章、党纪及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学习,使大家及时收心工作,强化了作风。三是创新方式学习。年初以来,市局创新党日活动形式,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记录电影《厉害了我的国》、《红海行动》、《知心法官》,潜移默化地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在微信公众号“xx掌上12348”开展“浅谈十九大心得体会”和“领读报告原文、学懂弄通做实”的宣传活动,组织交流研讨会、撰写心得体会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
  (三)建章立制,确保责任落地。为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在落实领导责任上。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规划,部署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职责。二是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党组书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在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行风建设。五是落实承诺建立台账。实行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并签字备案,落实决策记实制,局党组如实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全局集中组织了主要领导与局党组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局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逐项分解,制定工作措施,限时完成,责任到人,使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工作留痕,倒查有据。
  (四)提高站位,保障监督到位。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驻在纪检组提供机关预决算、机构编制、人员、业务工作等情况,为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对驻在纪检组提请研究的重大案件、主要事项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对驻在纪检部门提出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全力给予支持。实行”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全程参与决策。干部人事调整以及评先评优等工作,主动征求驻在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做到“凡提必听”,避免出现“带病提拔”。

专门成立督察室,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委班子及纪委委员,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有力保障。与派驻纪检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凡是收到指向明确的问题线索,都集中力量开展初核,及时反馈汇报,绝不姑息。局党组始终积极为纪检工作“撑腰”、“加力”,在查案上,有案件线索的一律交纪检查办,不干预;
在工作上,有规定的一律按要求执行,不设障;
在待遇上,有工作实际需要的一律据实办理,不减弱。系统内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一律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主动将权力运行、工作开展置于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之下。
      (五)狠抓作风,防止四风反弹。注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加强财务自身审计工作,完善公务卡报销制度,控制经费支出,从源头上解决会议、招待、公务用车等四风方面多发易发问题。二是加大督察检查促进工作秩序正规。年初以来机关纪委对全系统进行综合督察3次,下发督察整改通报3次,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秩序,保证了工作质量。
  (六)立行立改,整改一抓到底。一是对2017年7月市纪委两个责任和三务公开包联督导反馈的多数环节干部“两个责任”学习不够,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清的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通过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加强督察引导和宣传强化营造浓厚氛围,多数环节干部较好地解决了反馈的问题。二是对纪委监委反馈的戒毒所4名干警上班迟到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处理,3月19日,召开党组会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对戒毒所党委提出了严肃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进行回头看,在全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
  四、自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1、个别工作开展滞后。一是《xx市司法局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重点工作进度安排表》中部分工作安排与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管系统明确的填报时限存有滞后问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还没有及时完成。
  2、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因领导成员变化和科室职能变化还没有进行调整。如:新调入2名副局长没有及时纳入领导小组。没有4月13日,局党组会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及时进行了整改。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质量不高。有以机关集中上党课代替支部学习和上党课的现象;
党课准备不充分等。
  4、工作秩序不够正规。如:3月份戒毒所4名干警上班迟到被纪委监委督察。

第4篇: 两个确立学习感悟司法局

司法局十九大精神学习报告

一是加强学习,形成一个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形成一个多层次、多角度、多载体、多形式的学习机制。即:局领导干部带头学好学深、中层科级干部盯紧学好学精,一般干部跟上学好学广,多层次学习确保全员覆盖;
理论创新学习、新党章党性学习、新奋斗目标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学习、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结合队伍建设学习等,多角度学习确保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二是将十九大会议精神与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全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时代要有新担当。司法行政工作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上下功夫。认真研究部署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以“履职尽责,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献礼党的十九大。

三是继续抓好当前,维护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访“三解三促”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疏导群众来信来访,准确掌控、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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