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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6篇
【篇一】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
关于开展村“两委”班子及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4年,金湖管理处各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镇各村“两委”班子及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促进村“两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换届选举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对5个村“两委”班子及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民主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1、考核对象:村“两委”干部。
2、考核范围:考核村“两委”班子2011年换届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村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情况,包括村级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决策能力、工作实绩和村“两委”干部在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公道廉洁的德才表现、现实表现。
三、考核方法
1、组织考核和测评。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进行全面考核。在各村召开由村党员、村民代表、退休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小组长、镇蹲点干部等人员参加的测评会(参加人数30人左右),对每个村干部进行测评。
2、开展个别谈话了解。选择了解熟悉情况人员了解班子、干部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等。同时,考核组对每个被考核对象进行谈话,了解精神面貌、工作思路、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
3、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考核期间,考核组要注意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收集核实有关材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办法认真客观地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分清真伪。
4、汇总考核情况。考核组根据考核中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形成考核材料,并向镇党委汇报每个班子和村干部的考察考核情况。
5、整理归档。将考核材料、谈话记录、民主测评表、汇总表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篇二】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
上坑村两委干部分工
党支部人员分工:
叶荣华:上坑村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村两委工作;
叶未跟:上坑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治安,基建工作;
叶未昌:上坑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
叶 静:上坑村党支部支委,负责山林,农业工作;
叶信标:上坑村党支部支委,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工作;
村委会人员分工:
叶红卫:上坑村村主任,全面负责村委会工作;
叶俊辉:上坑村村委,负责治保、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山林、农业工作;
叶小萍:上坑村村委,负责村基建工作;
谢爱娥:上坑村村委,负责村妇女,计生工作;
【篇三】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乡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村(居)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日常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
四、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村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五、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六、组织协调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摩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七、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村民自治活动经验。
九、召集村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乡镇有关部门汇报和反映。
村会计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准确报账、记账,按时向乡镇党委报账,并做好各类明细帐的登记工作。
二、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定期公布账目,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及时提供张榜公开和财务公开的有关资料。
三、认真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年终搞好决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组织全村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按程序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费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五、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六、做好组织工作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把各级党组织安排部署工作的文件、计划、方案等整理归档;
做好《济宁市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的记录工作,要符合要求,记录规范;
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的台账进行归档,如流动党员台账、党费收缴台账等;
对各类民主测评票、上交党费的收据等进行妥善保存。
【篇四】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
村两委工作总结(一)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在乡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村第九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安排组织,严格法定程序,依法操作,目前,我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结束,依法产生了村委会成员,圆满完成了我村第九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现将我村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村现有村民1052人, 11个村民小组,通过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其中女性2名。村干部都进行了兼职,为山东村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村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村换届选举具体工作,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了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村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选举日的确定,提名候选人,确定候选人,竞争演说,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推选,组长的推选,并张贴公布公告。
(二)注重宣传、依法推进。为确保村“村委”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在乡统一指导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市委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我们充分利用党员会、代表会、板报、标语等为载体,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从而有利于党员、群众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进行监督,使全体干部在实施选举的各个环节能够严格程序,依法办事。通过宣传发动,使95%的选民都知道要搞换届选举,并自觉投入到选民登记活动中。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进行操作、不准变通、不准简化程序。村委会的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市、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等进行操作,尤其在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确认、法定时限、参选人数等方面严格把关。在整个换届中,要求党员作风正派,干部纪律严明,能够依法办事,坚决反对和杜绝发生欺骗、利诱、恐吓、贿选、利用宗族派性和邪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等现象。同时要求登记员必须深入农户逐户查访、核准登记,坚决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误登。通过登记员10多天的艰辛努力,不分白天黑夜的劳动,终于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了选民登记工作。
(三)严格程序,依法选举。
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每一阶段都严格程序,严格操作,严格把关。始终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每一环节严把质量关,如选民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严把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关、以及投票选举关等等。认真做好每一阶段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为了选举工作规范有序,由乡选举办公室统一印制了村民直接提名票、选民登记表、选民证、候选人提名表、委托投票证、选票等。选举工作的筹备情况,会场布置等。在选举时,我们采取了村设立主会场和四个投票站,每个投票站都设秘密填写处,代写处不设流动票箱的形式进行投票,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在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时,乡党委都组织工作人员到村指导、帮助、协调、监督,有效推动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由于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工作细致、扎实,没出现一起因工作违法引起的上访,在整个选举中形势比较稳定。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及时请示,保证工作不走样。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选举是能够体现选民的意志。选出的村委会成员是代表绝大多数选民利益的,也是能够较好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为了确保选举一次成功,村选举委员会进行正面引导,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选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投出有价值的一票。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村党组织的作用很大,立场非常关键,平时大家在一起工作,难免有分歧,如果把分歧带到选举中,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我们注意把握苗头倾向,切实做好党员思想工作,顾全大局,搞好团结。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正面引导,选举工作渡过一道道难关,顺利向前推进,选出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村委会班子,取得了乡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几点体会
(一)党委、政府的重视是搞好选举的关键。一是党委、政府统筹兼顾,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乡党委多次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委主要领导经常到我村督促,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分工干部认真负责,保证了我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我村委会换届选举之所以成功,与乡换届指导小组周密布署、精心指导是分不开的。
(二)党员的坚强党性,是搞好选举的前提。在选举中充分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山东村全体党员都站在历史的高度,为山东村的将来负责,高度支持村换届选举工作,可以这样说,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检验了我村党组织,也检验了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群众的参与支持,是搞好选举的基础。换届选举的过程,也是推进我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广大群众的过程。在选举过程中,我们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法》,让群众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原则等内容,从而使群众能够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广泛参与选举,这是成功的基础。
(四)依法办事是搞好选举的保证。
一是根据实际,确定了选举方案。在选民的界定问题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在每一个阶段工作上、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都严格程序、严格操作。三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在这次选举中,我们充分尊重了群众的意愿,依法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了山东村的将来,为了山东村的群众,投上了庄严的一票。
目前,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结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建章立制、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和村委会工作的分工,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组长,对村班子成员开一次会,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投入工作,为加快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村两委工作总结(二)我镇于今年7月份起,同步开展了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截止9月底,全镇11村级党组织、11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结束,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全镇阶段性工作的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稳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村党组织"两推一选"过程中,全镇共有762名党员参加了推荐,占到村党员总数的81%;有778名党员参加了选举,参选率达到83%。其中高潮村、张庄村进行了公推直选。在村委会"公推直选"过程中,有15809个选民参加了候选人提名推荐,占到总数的65%;有17025名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占到总数的70%。
村级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实际人数为65名,其中有9名村党支部委员交叉兼职进入村委会班子,占到总数的14%。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3岁,比换届前下降1.2岁,其中党支部书记平均44.5岁,比换届前下降0.8岁,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40.7岁,比换届前下降1.8岁;有7个村班子配备了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到总数的64%。共有14名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女同志。
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中党员数57名,占到总数的88%;有6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具有大专学历,其中党总支书记3名,村委会主任1名,有52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占到总数的81%;其中村两委正职干部占91%。此外,还有13名村后备干部和农村优秀人才充实进了村领导班子。
二、主要做法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新要求多,政策性强。工作中,我们把握政策,严格程序,积极探索,大胆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体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站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镇党委对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总结了上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深入了分析、研究了全镇的整体形势,制定了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抓好村两委换届作为加强全镇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一次重要契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分为11个指导组,分村具体指导,帮助各村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指导组的作用
在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镇党委坚持一个阶段一汇报、一个阶段一培训、一个阶段一回查、一个阶段一督导。认真属行职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具体指导、督促、检查选举工作。同时在认真分析、排查问题、分类排队的基础上,确定了副职以上领导包村制度,使镇机关里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责任,每一名机关干部都有任务,做到了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共 抽调47名机关干部担任包村联络员,具体负责所包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为了保证选举过程的连续性,一鼓作气搞完选举,不少包村联络员早出晚归,经常工作到晚上八九点钟,做到选举不结束不离村,选举结果当天报镇换届选举办公室。从我镇的工作实践看,包村联络员在换届选举中,要做到四个注意:一是要注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指导选举。不能带任何意图,做到不背包袱,不带框子,放开选举,使党委真正成为正义、公平、法律的化身,成为群众的代言人,而不是村干部的代言人。如果包村联络员在选举时,带着意图指导选举,非出问题不可。为此,在进行选举的前一天,我们专门召开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换届选举我们只看过程,不看结果,决不能以牺牲稳定为代价追求所谓的"意图"。正式选举时,选上谁算谁,但程序一定不能违法。二是要注意控制好选举大会的局面,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一旦出现发错票、抢票等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宁愿终止选举,也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把柄。三是要注意把握好说话的分寸。特别是在组织选举大会时,千万不能充明白乱讲话,一定要做到多余的话一句不说,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因一句话搅乱了局面。四是注意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好,不该做的一定不能做。特别是在组织选举时,有个别包村联络员为了快选完,快结束,积极帮着监票人、计票人唱票、计票、封票,这是大忌。这些具体工作,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计票人、监票人等大会工作人员操作,千万不能越俎代庖。你这样做了,一旦有人提出,就很难说清楚,就很难站在一个"裁判"的位置指导选举。
【篇五】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
大河乡村“两委”工作规范汇编
职 责 规 范
一、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个私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搞好本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乡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参照大河乡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制度,依据《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河乡所属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社管会主任。各村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计生自管小组长等村级带薪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
第三条 村级干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本村党员、群众、团妇等各类会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贯彻落实县、乡党委、政府文件精神和各类会议精神。
(二)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村党建、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农牧业生产、项目建设、群众生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日常工作。
(三)按照乡党委、政府及片工作队的要求,上报本村农牧业生产、项目实施进度及旱涝灾情等各类数据统计,做好年中(终)生产报表。
(四)参加乡党委、政府及驻片工作队召集的会议。
(五)检查、督促、配合乡驻村代办员开展日常工作。
(六)建立民情工作日志和入户访视制度,定期、不定期走访群众,查民情、访民意。
(七)适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及驻片工作队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八)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和协调村委会、社管会、团支部、妇代会等村级组织开展工作。村委会主任是第二责任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履行职责,并协助村党支部搞好工作。其他村级组织都必须服从村党支部的领导。
第四条 村级干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由村代办员对村干部进行考勤登记。
二、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以便乡党委、政府和片工作队备查。村干部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片工作队长审批;
三天以上的,由片工作队长加注意见后报乡党委领导签字审批。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请假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
三、请假时,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不得用电话或托人请假。
四、不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按旷工论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并扣发旷工期间日平均工资。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停发工资,并建议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第五条 村级干部要严格会风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必须严格会风纪律。乡党委、政府或片工作队召集会议时,所有通知与会的人员不得缺席。乡党委、政府召集会议时需要请假的,由乡党委书记审批;
片上通知召开会议时需要请假的,由片上的工作队长审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发当月全额工资,并在全乡通报批评。
第六条 要严格出勤制度。半农半牧村(红边子、旧寺湾、西柳沟、喇嘛湾、白庄子、营盘、天桥湾7村)每名村干部每月至少在村委会上班15天。纯牧业村(大岔、松木滩、老虎沟、红湾、光华、大滩、东岭、西岭、西岔河、西河10村)每月至少出勤10天。接羔育幼、春耕、秋收、剪毛季节,每名村干部每星期一下午3时和星期五上午10时与片上联系两次(按出勤对待)。不出勤或不按时联系按旷工对待,依照本制度第四条4款处理。
第七条 村级干部必须严格组织纪律。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年终统一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八条 经费保障。乡财政在确保村干部工资正常拨付的前提下,每月补助村干部电话费50元、油料费50元,随工资发放,每年确保各村不少于5000元的办公经费。
第九条 本办法有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各级为民服务代理机构和农牧民群众监督执行。
议 事 规 范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5、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6、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10、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1、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2、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管 理 规 范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15日。
(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每个行政村有固定的党员电教工作播放点,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活动经费、“三簿一册”健全,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二、“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三会一课一日”是指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党课、党员活动日。
1、支部委员会会议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月底召开。
对象: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主要研究支部工作,及对本支部党日活动的内容进行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分别在每季末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补选支委和检查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及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时间:每年7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下半年可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员内部矛盾,激发党员上进心和进取精神。
4、党课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
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化知识。
5、党员活动日
时间:每年元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为统一的党员活动日,其他可依据情况安排。
对象:一般由全体党员参加,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如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科学文化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有益活动,以及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办实事等志愿活动。
以上“三会一课一日”必须有应到会党员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涉及选举事宜的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应占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必要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
三、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和个人家庭遇到的某些问题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给予理解、支持和帮助的有关情况;
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宅基地转让和住房变迁等情况;
③村干部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④本人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事项。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其他成员向村党支部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贯彻执行一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
②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③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
④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⑤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⑥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⑦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三)村党支部向党员报告
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时通报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四、集中办公日制度
(一)有关事项
1、集中办公参加对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集中办公时间:全乡统一为每月15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要报乡党政办备查。
3、集中办公地点:本村村委会办公室。
4、集中办公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事政治;
(2)传达乡党委、政府重大工作的部署精神;
(3)研究讨论本村近阶段重点工作和主要村务,并根据分工负责制把应办理的村务分解到人,限期抓好落实;
(4)审理财务及村务公开内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联章联签;
(5)接待、受理村民情况反映和要求办理的事项;
(6)对重大或疑难
问题进行实地调查,集体现场办公;
(7)接受群众委托,代理报批有关手续,帮助联系办理事项,并在承诺期内送达委托人。
5、集中办公程序:集中办公一般包括“上午门诊”、“下午出诊”、“晚上会诊”、“月度复诊”。(1)“上午门诊”指上午村两委成员到村部进行集中办公,接待村民的申诉来访、咨询服务。(2)“下午出诊”指下午村两委成员根据上午村民反映的情况分头到村民家里调查了解,及时加以解决,同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座谈了解村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倾听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3)“晚上会诊”指晚上村两委对上午门诊和下午出诊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落实解决的办法和具体责任人。(4)“月度复诊”指每月月底,村两委、联村干部对本月处理落实的事项进行巡查了解,对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或有异议的进行复检审查。
(二)具体要求
乡村干部联合办公日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可委托村委会主任主持,办公内容和参加人员由驻村代办员详细记录。驻村干部应自始至终参加所驻村的联合办公日活动。并给予指导。
五、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一)“联章联签”是指凡村级重大事项均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盖章或联合签批。
(二)“联章联签”的范围主要有:1、各村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一定限额内财务开支由村委会审批);
2、村级土地的征用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3、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4、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变动;
6、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承包;
7、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8、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自筹等费的收缴;
9、村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
10、其它需要联章联签的事项。
(三)联章联签程序:一般先由村委会商议、确定初步意见,再提交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村两委研究的初步意见,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
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集体和农牧民的权益,保障农牧村经济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和《 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肃南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独立核算的村集体资金收支、结算、分配等财务活动。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条 乡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在村级财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投资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委托对村集体财务帐务实行集中统一代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级集体资产,不得阻挠资产所有者的合理支配。
第五条 乡农村经营管理站是农牧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审计及业务培训。
第六条 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减负”政策,禁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一事一议”制。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七条 村委会、乡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必须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的规定,以村为单位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其它辅助性帐薄,使用统一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代理会计对入帐前各项收支票据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予入帐,同时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据以入帐。
第八条 所有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合作经济组织核算。集体资金包括:
1、“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
2、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
3、土地、草原、房屋、企业等集体资产发包及租金收入;
4、土地、草原等补偿费;
5、扶贫、救济款;
6、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委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以及借款、贷款等;
7、利息等其它收入;
8、以资代劳资金;
9、其它收入。
第九条 村集体资金的收入必须应收尽收,不得隐瞒虚报,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报酬、代理会计工资、“五保”供养和村办公经费。其中:村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及办公用品的购置费、报刊征订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等项开支。“一事一议”所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议定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第十条 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实行民主监督、政府监督、审计监督。乡经管站每年要对村集体财务进行检查、审计。村干部离任要进行离任审计。代理会计于本年年中、年底分两次向乡经管站、村委会提供财务报表及书面报告,由村委会负责向村民实行每年两次的财务公开。
第十一条 村委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500 以下的开支由社主任审批;
500 一1000 元开支由村“两委”讨论决定,社主任签字后支付;
1000 元以上开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社主任签字后支付。对于手续不完备、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绝付款,代理会计有权拒绝入帐。
第十二条 村委会对各种应收款项和内部往来以及其它往来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财会人员具体经办,积极催收;对各种应付款项中的专项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占用和挪用,不得因为交接手续或其它原因影响村集体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保持帐目的连续性。
第十三条 村委会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物资、有价证券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帐薄,有专人保管,财务主管领导负责监督,若有丢失、损坏,盘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追究主要领导、保管员及当事人责任。新购置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入帐,但有些主要的生产工具和设备若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又达不到500元的标准,也列为固定资产入帐,其它的列为固定财产建立台帐。财产物资的租赁及变卖,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四条 财务收支由出纳员具体经办,财务主管领导签批,乡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出纳员必须每月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填制原始凭证传递交接报解收支凭证,缴代理会计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有村办企业的村,村干部从村办企业纯收入中提取相应的奖励金。5万元以内(包括5万元)的提取10%,5万元以上的提取20%。
第十六条 村委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通讯、交通、订阅报刊、办公费、差旅费等按规定限额控制,村干部和村内其他人员参加的各种开会培训、专业教育等费用从村级其它资金中列支,不得占用财政转移支付办公经费,各村不得用公款购置交通、通讯工具。
1、差旅费 不得累计多次合并报销,住宿费每天不得超过25元,各种补助(包括伙食费)累计每人每天外省20元,本省兰州市15元,其它市县10元,本县除到县城出差10元外,其他地方一律不予报销。
2、电话费 每村每年支付600元话费,但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3、油料费 无论租车或摩托车费用每村每年支付600元。若有工程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有各村通过理财小组会议自定,报乡经管站审查后方可执行。
4、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需开支业务招待费,要认真填写结报单,注明用途、经办人、参加人及实际金额并开具正式发票入帐,不得虚报冒领。费用开支控制在每年2000元以内,若无工程项目建设的村,严禁开支招待费。但业务招待费不得占用财政转移支付办公费。
5、其他方面的开支,如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金等支出应当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方可支付,严禁白条入帐。
以上开支如若无特殊原因超出规定范围,有村干部自己承担,代理会计有权拒绝入帐。
第十七条 乡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村委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村委会要加强财务档案的管理,以村设立专柜,妥善保管。查阅复制会计档案时,要经村财务主管领导批准(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执行公务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十八条 村委会会计档案指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经济合同、承包合同或协议,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第十九条 各种帐薄在启用新帐后,应将旧帐归档管理。各种会计报表在报送时要专门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第二十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各种帐薄、凭证至少保存15年,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应永久保存,重要业务的帐薄、凭证帐务清单、契约等应长期保存,月份、季度会计报表至少保存三年。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有村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乡农村经营管理站,经核查,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章。
第三章 民主理财
第二十一条 村委会应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5-7 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不得由村干部担任。
第二十二条 民主理财小组应及时听取和反映村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审核、检查本村财务收支帐目,监督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第二十三条 村收益分配方案、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外投资项目、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报废;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村办企业改制、承包;
草场、机动地承包租赁;
种公羊管理、大额举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外的财务开支项目和借(货)款、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等事项,都必须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报乡农村经营管理站审查,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村委会应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支、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筹资筹劳、种公羊经营情况、村办企业以及国投资金使用、代收代缴等项财务活动及其有关帐目,按农业部、监察部《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 所有财务公开项目在公开前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对有异议的,由村委会作出解释。解释不清的,报乡经管站进行审计,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
第二十六条 代理会计和村出纳要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不得隐瞒公开内容,财务计划年初公开,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年中、年底各公开一次,有条件的村可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项或重要活动适时公开,如不按期公开,造成群众不满,民主理财小组有权举报。
第四章 票据及现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票据管理
1、村出纳向农牧户或其它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开具由省会计辅导总站统一监制的收款凭证。
2 、村委会日常经济活动中的各项财务支出,均应取得合法的票据。对确定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支付业务,在办理结算时,要开具由省会计辅导总站统一监制的付款凭证。
3 、乡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应建立收付款凭据领用登记薄,对领用单位、日期、数量、起止凭据号码进行详细登记.
4 、所领收付款凭据由村出纳保管。乡经管站结合审计工作应定期不定期对收付款凭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核,防止隐匿收入、贪污、坐支、白条顶库等行为的发生。
5 、村出纳领用新的收付款凭据时,应将旧凭据存根及作废凭据一并交回,乡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新凭据领用手续。
6 、村出纳收取款项对不开具收款凭据,不纳入帐内的核算,对确定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支付业务,不开具付款凭据、白条入帐的行为视同贪污,依据《 甘肃省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现金管理
1 、严格实行账、款及支票(存折)分开管理的原则。一切现金收付由村出纳负责,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存折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2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准瞒报收入、不准私设帐外帐,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3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各村出纳库存现金限额确定在500元以内。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
4 、村出纳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统一规定的收付款票据。有关原始凭证要及时传递,送乡代理会计记帐。
5 、村出纳要及时盘点现金,每月与代理会计核对现金帐一次。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与银行帐相符。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对各财务管理人员和代理会计的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与报酬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对本年度或连续三年财务工作达标无发生工作及其它问题的财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拒绝接受审计或不定期公开帐目,重大事项不经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纠正;
拒不纠正的,对责任人处以其月报酬二倍以上罚款。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的,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l 、挪用集体资金经查实,除退还原资金外,给予当事人挪用金额5-10 %的处罚,给子村主管财务领导100-300 元的罚款。
2 、经营集体资金,结帐时发现短款的人员,要求及时退款,在一个月内退还不清的,视为挪用,按实际短款金额,给子当事人1-3%的处罚。
3 、对隐瞒收入,有意重支,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子当事人违纪资金5%--10%的处罚,同时给予主管人员100--200元的罚款。
对违反以上款项规定,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票据管理不严,造成票据丢失、缺联或给他人转开收据,按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村出纳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帐的,对村主管领导及出纳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年底考核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三十四 罚没款归村集体所有,列入其它收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乡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解释。
九、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1、对届期内村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的,由村党支部报乡党委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补选;
2、如果缺额是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由乡党委直接任命;
3、对不称职或缺职的村委会成员,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集村民会议进行罢免或补选;
4、对村级民兵、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支部提出意见并报乡人武部、团委、妇联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选举、调整;
5、对村自管小组长的任免,经“两委”集体确定后,报乡党委政府同意;
6、对村后备干部队伍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村党支部应做到有培养目标、有培养计划、有培养措施,结合党员发展工作,每村应动态建立不少于3人的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及时做好推荐和使用工作。
监 督 规 范
一、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结果;
2、村财务上年结转、收支、结存、应收、应付款;
3、经济项目承包;
4、计划生育;
5、宅基地审批;
6、优抚费及救济款物发放;
7、水、电费;
8、农业税、国家粮食任务;
9、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10、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通过,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2、村财务公开须报乡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签署意见;
村干部报酬公开,须报乡党委、政府认定签署意见;
3、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预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1、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4、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挂牌销号制度
1、各村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村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实行“挂牌销号”的方式予以解决落实。
2、对“挂牌销号”的问题,各村要明确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时间,并在村部挂牌上墙,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乡党委、政府对村级反映最为强烈的1—2个阶段性突出问题相应地在“挂牌销号栏”上挂牌督办。
4、村里应将办理的进度、情况,按时在公开栏上公开,并上报乡里。乡里对“挂牌”的问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挂牌一件、落实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
5、由乡人大、纪委领导、驻村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村主要领导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保证各项“挂牌”问题的最终解决落实,确保广大村民真正满意。
6、对已完成“销号”的问题要进行回访,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并将新征求的群众意见进行梳理,实行“挂牌”。
三、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活动要立足本村实际,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地开展党群干群间的平等对话,实施双向交流,促进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民主恳谈活动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都可参加,具体实施时,可以以户为单位派代表参加。
(三)民主恳谈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时间一般为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应在民主恳谈会召开的一星期前以通告的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告。
(四)民主恳谈会的内容包括:村两委报告工作,公开村务;
村民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向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村干部当场予以答复或解释;
村民对村两委提出的重大村务进行议决。
(五)在民主恳谈村的前三天将全年汇总的村务公开内容在公开栏上公布,村务公开内容按《村务公开制度》的十项内容办理。
(六)民主恳谈会的材料和活动纪录要全部收集整理,建立档案。同时,将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村干部答复,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及时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结果,真正取信于民。
四、村主要干部立体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上述对象任职时间不到半年的不参加当年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考核办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抽查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党员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联村干部评价与村干部评价相结合的“四结合”方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奖惩、调整的主要依据。
1、考核结果与村主要干部年度奖金挂钩。
2、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乡党委、政府采取适当办法予以处置。
五、“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党员近期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产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四)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采取“双述双评”进行,即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和定量评议相结合。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六)党支部负责人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七日
【篇六】请谈一下如何开展本村集中排查工作,与村两委如何分工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乡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村(居)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日常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
四、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村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五、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六、组织协调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摩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七、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村民自治活动经验。
九、召集村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乡镇有关部门汇报和反映。
村会计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准确报账、记账,按时向乡镇党委报账,并做好各类明细帐的登记工作。
二、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定期公布账目,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及时提供张榜公开和财务公开的有关资料。
三、认真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年终搞好决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组织全村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按程序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费证》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五、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六、做好组织工作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把各级党组织安排部署工作的文件、计划、方案等整理归档;
做好《济宁市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的记录工作,要符合要求,记录规范;
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的台账进行归档,如流动党员台账、党费收缴台账等;
对各类民主测评票、上交党费的收据等进行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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