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11月6日在惠东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我代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会】2012年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供大家参考。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6日在惠东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我代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5年,是全县实现“五年迈上新台阶”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就的5年,也是我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检察事业阔步前进的5年。5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成效明显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中来谋划,突出抓好服务保障“三四五”发展战略、“双十”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北京奥运、广州亚运等重要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
(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3231件5008人,同比分别上升42.7%和49.3%,经审查批准逮捕3036件4625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05件4695人,同比分别上升42.8%和49%,经审查提起公诉2655件4015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58件329人。严厉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42件785人,起诉385件575人。突出打击了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批准逮捕1490件2259人,起诉1331件2028人。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95件38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件15人。在检察环节协助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36件,尽力挽回受害人损失,修复损害的社会关系。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生产安全。制定《关于实施办案服务“绿色通道”的意见》,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坚持优先办理、快速审理,尽力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共批准逮捕合同诈骗、假币、假商标、假发票、职务侵占、逃避追缴欠税和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70件97人,起诉57件81人,努力维护我县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鼓励自主创新的投资创业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禁毒”、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毒品案件275件433人,起诉245件341人;批准逮捕制售计算机病毒、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恶意欠薪”、“醉驾”等新型犯罪案件10件12人,起诉9件11人。成立“女检察官刑检办案组”,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和教育挽救机制,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5件,刑事和解后不批准逮捕6件。女检察官还深入我县多所中小学校,开设法制讲座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5000余人。
大力加强举报控申检察。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和“举报宣传周”活动,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控申检察部门为主,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办案部门共同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和思想疏导,把化解矛盾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62件,同比上升164.8%,其中,办理举报线索187件,办理控告申诉来信124件、来访351件648人,妥善办理了突发访、集体访等类型的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5件55人,立案侦查件数同比上升18.4%,其中贪污案24件、受贿案6件、挪用公款案5件、介绍贿赂案1件、行贿案1件、玩忽职守案7件、民事枉法裁判案1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查处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不满5万元的23人、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7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6人、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1人、10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2人。一是突出查办重点。把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1件29人,占立案侦查总数的46.7%,坚决打击了在农村土地征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国家种粮补贴发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二是讲究办案效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力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查办某村干部黄某侵吞土地补偿款15万元一案,我院从县委接受任务后,迅速派员入驻当地,深入农户调查并侦破该案,案件查处后,还主动回访听取意见和释法教育,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和县委的肯定。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标本兼治。一是抓好个案预防。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共发出检察建议19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二是抓好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立惠东县村官廉洁教育基地,配合市检察院制作《村官也须防腐》教育片,并发放该片298张,覆盖全县村委、居委。制定《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重点加强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共出席招投标会议23次,参与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和重大工程现场监督各5次。三是抓好警示教育活动。到机关单位及乡镇开设法律专题辅导课36场(次),组织有关单位到羁押场所接受警示教育以及参观大型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6000多人(次);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栏5个,发放预防职务犯罪资料7000多份。
二、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从强化诉讼监督入手,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刑事侦查监督有新的进展。对提请审查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依法发出补充侦查提纲194份,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715份,改变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定性80件,退回补充侦查425件83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5件,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对漏罪漏犯,依法予以追捕12人,追诉9人,追诉漏罪20件。
刑事审判监督继续加强。对县法院刑事判决提起抗诉10件11人,获市中级法院改判2件2人。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方式,积极实施量刑建议,向县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24件30人,其中14件19人被采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拓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69件,立案53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6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2件,终止审查3件,执行和解3件,建议再审1件,审查未结5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39件申诉案件,着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共监督执行案件10件,拓宽了民行监督领域。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打击“牢头狱霸”等专项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的工作方案》,对派出所、司法所监外执行工作开展监督,清理监外执行“五种人”140人,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严格落实日常巡视检察工作,向县看守所提出口头建议65份,书面建议8份,向县公安局、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各1份,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56人(次),审查减刑11人、保外就医4人。加强纠防超期羁押工作,发出预警超期羁押催办通知书205件,连续5年实现检察环节零超期羁押,切实强化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人权保障。
三、夯实法律监督基础,不断提高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抓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放松,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开展不起诉案件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检查等专项活动,狠抓高检院“十个严禁”、警车使用规定等措施的落实,切实推动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共组织参加理论研讨、庭审观摩、干部信息能力和岗位大练兵等各类培训600多人(次),促进了岗位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检察人才引进力度,共招录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大学生39人,目前在职人员中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7人,本科以上学历77人,占82%,比5年前上升3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3人,队伍专业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加强检务保障水平。增加办公办案车辆8辆、电脑95台和局域网交换机、打印机、硬件防火墙等设备一批,大力改造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扎实有序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办公自动化水平、信息网络安全及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改变了我院办公办案设施落后的局面,为检察事业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四、积极拓宽法律监督途径,稳步推进检察机制改革
5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举措,努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严格执行自侦案件冻结扣押款物统一管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卡”、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等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二是扩宽外部监督渠道。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有3件拟作不起诉案件进入了监督评议程序,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部门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
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实行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制度,提供便民措施,增强执法透明度。创新和实践不捕不诉案件说理、量刑建议、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办理、批捕案件全案证据审查等制度,努力提升办案工作水平。设立稔山、多祝检察室,使检察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基层农村。自2010年6月成立以来,检察室接待群众来访7次,化解矛盾纠纷8次,参加综治维稳会议6次,开设法制讲座和宣传4场(次),较好地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作用。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除每年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外,还专门就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开展法律监督等有关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公诉庭审,以及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共召开各类型座谈会16次,虚心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和事项3件,及时答复处理情况。
各位代表,5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有3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检察院表彰,76人(次)和集体受到县表彰,2010年我院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5年来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加深了全院干警对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认识,增强了对检察工作规律的把握,即要遵循“六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始终坚持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质量、效率与效果并重,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坚持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现理念、方式、效果与发展的实际相适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不懈地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回顾5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诉讼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在实践中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工作信息化发展仍然滞后,硬件投入不足,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当前是我县经济加速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时期,检察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院将继续朝着“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惠东”这一总体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东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更大作为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二五”时期重点工作部署,研究检察工作与全县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不断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一是加大打击破坏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走私、骗税、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是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林权改革、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三是保护企业安全生产和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创造宽松创业环境的关系,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二、坚持打防并举,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更大成效
正确把握“十二五”时期我县的维稳形势,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坚持打击和挽救相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预防犯罪机制建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三是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文书说理及改革、检调对接等工作,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四是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预防犯罪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
三、立足公平公正,努力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有更大力度
一是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倡廉的统一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林业资源、工程建设以及危害民生、投资环境、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三是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四是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加大执行监督和抗诉工作力度。五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四、着力从严治检,努力在队伍素质、自身监督上有更大提高
始终把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及时向县委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及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检察人员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廉洁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的各项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惠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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