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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总结】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度工作总结(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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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度工作总结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建设青岛国际大城市框架下的新胶南”的目标定位,自我加压,奋力开拓,不断探索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总结】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度工作总结(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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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2003年度工作总结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建设青岛国际大城市框架下的新胶南”的目标定位,自我加压,奋力开拓,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思路,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劳动保障维权品牌,努力构筑坚实的劳动保障大堤,为胶南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就业机制,落实帮扶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目前,我市就业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相互交织,劳动力资源结构性短缺,部分新开工企业一定条件下用工不足。面对新的就业形势和任务,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企业用工需求为第一信号,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强化就业服务措施,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的稳定。 2003年,全市共安置城乡劳动力9836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321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6621人,全面完成了青岛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就业工作考核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服务机制。近几年,我们先后投资40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并争取市政府投资新改造一处1500平方米的劳动力市场,实行求职用工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手续办理、劳动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2003年,共有6696人进市场求职登记,介绍成交3363人,市场就业已成为我市就业主渠道。二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2003年以来,市政府通过抵扣国有企业股份款和出让国有土地的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332个,安排促进再就业资金48万元,用于安置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劳动保障部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免费培训失业职工1042人。积极开展了“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安置“4045”失业人员50人。2003年,全市共有946名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其中750名失业职工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再就业率达85%。三是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我们成立了劳务合作中心,加强了与青远公司以及青岛开发区大企业的劳务合作关系,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在15个重点镇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站,在全省首创开展了“送就业岗位下乡”活动,对西部6处镇和10个经济薄弱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免费介绍就业岗位,先后10次组织到海青等西部镇的大集上举办劳动力招聘洽谈会,把劳动力市场办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四是积极实施劳动用工跟踪服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为解决部分企业招工难,我们在全市各类企业建立信息点50个,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特别是新签约、开工企业劳动用工需求情况,及时组织劳动力资源的培训输送,并与临沂、德州、菏泽、济宁等13个市县区劳动力市场和外地5所职业学校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交流与合作,先后引进外来劳动力2000人。

(二)强化基金征缴,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筑社会保障体系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筑牢保障大堤,夯实民生之基,使广大参保职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为目标,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狠抓扩面征缴,全面完成青岛市政府与我市政府签订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责任目标。年初,青岛市政府下达给我市2003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1000人的任务。面对扩面征缴硬指标,我们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依法扩面与维护投资“软环境”的关系,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扩面征缴攻坚战。2003年,先后将12034名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新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全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达到67135人,收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9622万元,全市753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得到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协调,强化考核,确保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自1999年12月开始,全市包括公务员在内的1931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5847名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全员统筹和社会化发放。由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统筹是现收现付式,保发放的任务十分艰巨。年初,市委、市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征缴列入对各镇的经济工作考核,加大考核力度,收到明显成效。2003年,全市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303万元,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584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无一拖欠,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完善政策,加强监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国际性难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01年1月1日启动运行,目前已覆盖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自由职业者,全市740家单位8.4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其中自由职业者9900人。三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以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改革目标,不断调整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调监督,确保了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2003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631万元,为参保职工支付医疗费5768万元,三方分担机制已基本建立,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医疗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我市被评为“全省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四是抓理顺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9年11月由民政部门成建制划归劳动保障部门后,我们不等不靠,围绕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基金业务,边移交、边理顺、边开展保险扩面工作,扭转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萎缩、举步维艰的被动局面。目前,全市已有6.5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22个镇的2600名农村干部按规定理顺了养老保险关系,滚存积累保险基金3787万元。2003年,共收缴保险基金199万元,为2511人发放养老金32万元。与此同时,按照市委的部署,我们组织对10处镇、街道办事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我市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总的原则是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统一制度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承担多元筹资,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三)急企业之所需,解职工之所难,全力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年来,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参与理顺困难企业劳动关系,千方百计帮扶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全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帮助困难企业解决了因拖欠保险费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2003年,我们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对困难企业职工凡达到退休条件的,只要职工本人缴齐属于个人应缴的保险费部分,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先后为38名困难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二是帮助困难企业解决了离退休人员因拖欠保险费不能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将长期拖欠各项保险费的市属12户困难企业的1124名退休职工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对134名困难企业离休人员采取了财政补助的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三是完善失业保障机制,确保了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2003年,全市累计管理失业职工2151人,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603万元。四是为企业改制提供全方位服务和保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永兴鞋厂、海藻公司、一纺机、地毯一厂、德维集团等十几家困难企业进行了劳动关系理顺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为确保德维集团改制顺利进行,在其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900多万元的情况下,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不受欠保影响,职工可继续正常办理退休、调动、住院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等手续,享受有关保险待遇,确保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四)恪尽维权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和维护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人们劳动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信访、劳动争议、投诉案件逐年翻番增长,劳动执法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及时稳妥的化解矛盾,我们始终站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推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信访”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信访投诉,实施联合办案,加大劳动维权的力度。全年共接待职工群众政策咨询2533人次,处结劳动信访案件211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4起,比上年增加34.7%;认定工伤案件295件,比上年增加66.7%;通过劳动保障年检、专项检查等执法手段,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8000份,补缴保险费870万元,查处职工投诉847起,是去年同期的2倍,其中重大突发性案件22起,为职工依法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押金等共517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正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已检查企业200余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560万元。

(五)创新服务理念,完善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劳动保障部门的服务水平一年来,我们坚持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制度和“考讲”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统揽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管理机制,在全系统大力倡导“1%的质量差错即100%的灾难”和“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尽100%的努力”,以及“提前实现自我否定”等服务理念,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服务规程标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制、错事追究制。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重点责任目标月督查考核,工作人员实行日记实、周讲评、月考核制度。与此同时,还建立了企业评议劳动保障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联系企业等制度。逐步建立起领导责任与利益制衡机制、全方位目标责任与管理机制、常规监控与考核机制、多层次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核心的机关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开展了“创服务品牌,树行业形象”、“创建四型机关”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等制度,向社会公开了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完善了社会保险、职业介绍、机关保险、医疗保险四个大厅服务措施,实行一站式、窗口式、登门式、全程式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与此同时,其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企业工资指导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建立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制度,进行了集体工资协商试点,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得到落实。工伤、生育保险运行平稳,2003年共收缴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分别为238万元和212万元,审批拨付工伤保险待遇355万元,生育保险待遇156万元。技工学校逐步走出困境,2003年完成招生810人,安置毕业生486人,安置率达97%,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完成保险扩面6800人,收缴养老、医疗基金2013万元、农保基金254万元,代管档案19000份。招商引资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群团等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2003年,局党委连续第三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先后被青岛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授予“青岛市促进就业先进单位”、“青岛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青岛市安全单位”、“青岛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在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劳动保障工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机关单位保险支付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征缴考核办法,加大了考核力度;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投入资金130多万元改建搬迁劳动力市场,将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同意恢复职业教育经费的征收,给予劳动保障工作以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必须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才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我们始终坚持抓重点搞突破,把两个确保、就业再就业、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征缴、困难企业劳动关系理顺等重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将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提前实现自我否定的超前工作思路,早打算,勤考虑,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保证了重点工作的突破。

三是必须围绕大局,立足服务,劳动保障工作才能有所作为我们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服务观念,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开展工作。在劳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前提,做到先送法律后检查,把执法的过程变成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过程。在劳动信访和劳动仲裁工作中,坚持以促进企业发展为前提,努力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大量的劳资纠纷化解调解过程中。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克服简单生硬的工作方法,多向企业职工做宣传解释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取得企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必须坚持不懈地抓班子,才能带出过硬的职工队伍党委一班人始终做到严于律已,身先士卒,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出过硬的队伍。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劳动保障工作当前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面临比较突出的就业压力目前,我市就业压力突出表现在,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大龄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农村大龄富余劳动力转移,与一定条件下新开工企业用人需求不足相互交织,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矛盾突出。

二是企业用人行为亟待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法制意识不强,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自觉,用工行为不规范,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投缴保险,随意降低和克扣职工工资,无故拖欠保险费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部分困难企业劳动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市部分市属工业困难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任务艰巨。

三、2004年工作打算

2004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加快构建市场化的就业促进体系、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法制化的监督调控体系、网络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思路,通过开拓创新促进思想大解放,通过干事创业推动事业大发展,满腔热情为群众谋利益,脚踏实地为群众解难题,努力实现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新突破。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实现城镇就业2800人,就业安置率不低于5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率不低于60%;培训失业人员1300人。

2、完成青岛市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清欠征缴任务;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检用人单位650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保障信访案件按期处结率达到96%以上。

(二)工作要点

1、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为目标,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扩大就业工程和创业工程,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强化就业管理服务、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管理,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实施劳动用工跟踪服务,建立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同企业建立劳动用工直通车,及时了解准确把握企业特别是新签约、开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加强与临沂、德州、潍坊、聊城等西部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资源信息交流与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资源的培训、输送,加大外来劳动力引进工作力度,解决我市部分行业、工种劳动力短缺问题;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搬迁改造,建一处1500平方米的综合性劳动力市场;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发挥市场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力争介绍安置就业4000人。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提供代管档案、代缴保险、连续工龄等服务。

二是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下岗失业职工,尤其是大龄(4045)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创业培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努力搞活就业形式,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钟点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积极发展非正规就业组织和各类服务型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年内新办非正规就业组织、服务型企业、劳服企业5个,安置城镇失业人员150人。

三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做好城乡劳动力的统筹规划,确立依靠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和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就业思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就业培训指导,重点做好失地农民和有求职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强劳务合作中心建设,完善“船员基地”管理,扩大外派船员输出。

四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改革。继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加大对在职职工的提高培训、失业职工的创业培训和新成长劳动力的上岗培训。理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统一全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扩大鉴定覆盖面。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规范管理,严格查处利用办学招摇撞骗的行为。继续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办成全省一流的技术工人培训基地。

五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的需要,以劳动保障管理所为依托,尽快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再就业服务、劳动执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2、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政策,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清欠力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确保青岛市下达扩面征缴任务的完成。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保险费征缴考核办法。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解决部分单位拖欠保险费的问题,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探讨实行更加科学合理的结算办法,加强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管理,确保基金合理支付。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调指导和考核监督,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

四是以贯彻《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为契机,完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以促进就业为重点,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五是积极探讨建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办法。按照省、青岛市出台的政策,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建立市、镇(处)、村集体,村民个人多元筹资机制,解除无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六是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组织开展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和培训,紧紧抓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保障三个环节,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认定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和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确保生育保险平稳运行。

3、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确定,职工工资收入主要由其岗位工作实绩决定的分配办法。完善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大调控力度,引导企业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制度,重点加强灵活就业岗位和劳动力市场即时成交价位的发布数量,促进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形成。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范围。加强对工资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检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分配激励不足、约束不严的问题。

4、加大劳动执法检查的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的行为。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镇(街道)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网络平台,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及时、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多种执法手段,依法查处和纠正非法用工、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投缴保险,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案件专查力度,及时受理、查处职工举报、投诉案件。探讨实行与“110”联动处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建立快速反应维权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机制。

二是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改进完善现行劳动合同文本,增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签订、变更、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加强劳动关系调整指导协调工作。落实改制和结构调整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加强对困难企业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的指导协调,依法规范企业裁减员工的行为。监督指导企业根据不同改制形式,理顺劳动关系,搞好人员分流,实现平稳转制。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信访工作。抓好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预警预测报告制度、仲裁委三方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实施“阳光仲裁”品牌建设工程,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服务管理水平。推行《风险告知书》、《一案三卡服务》制度,建立科学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流程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大信访”工作机制,完善集体访及突发事件预防处理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话来访。

5、切实加强机关建设,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建立完善劳动保障工作服务机制。结合推进“五项工程”、建设“四型”机关,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打造“真情相助”的服务品牌,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争创“示范窗口”和“示范岗”,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点就通”,劳动保障服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劳动仲裁“一步到庭”,劳动监察“一体执法”,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劳动信访“一办到底”的六个一服务措施,大力推行“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劳动保障服务模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制度,实现劳动保障工作制度管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争创“基层满意市直部门”,加强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努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创出一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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