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关于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面掌握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情况,近期,xx区纪委监委对全区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对执纪监督工作的现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区纪委监委关于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调研报告-柠檬文苑(2023年),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面掌握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情况,近期,xx区纪委监委对全区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对执纪监督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提出了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xx区辖8个乡镇党委,有乡镇纪委8个,均配有1名专职纪委书记、2名纪委委员,全区共有乡镇纪检干部24名。从年龄结构来看,40岁以上9人,占37.5%;40岁以下15人,占62.5%。从文化程度来看,本科以上学历20人,占83.33%;大专学历4人,占16.67%。从专业结构来看,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员4人,占16.67%;其他专业人员20人,占83.33%。
2016年至2018年8月底,全区乡镇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85件,其中乡镇纪委自收6件,上级转交办76件,其他渠道转交办3件;初核失实了结65件、立案15件、结案13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6人、谈话提醒3人、提醒谈话15人、约谈44人、通报批评1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以第一种形态处理163人次,占92.09%。
二、乡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区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工作意见》,规范了乡镇纪委书记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核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严把新进人员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二是规范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及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职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确保乡镇纪委履行监督主责。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例会制度,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监督村级事务上的话语权和否决权,实现对村“两委”人、财、物的常态化监督,使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合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提级管理
一是创新方式,实施提级管理机制。重要线索提级管理,制定了《基层纪检组织办理重要问题线索管控办法》,由区纪委统一领导乡镇纪委重要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案管室、执纪监督室协同配合,督促相关乡镇党委、纪委在问题线索核查上实现突破。截至目前,提级管理的7件重要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制定“乡案区审”工作办法,对乡镇纪委立案审查的案件由区纪委审理室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严把审理关、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确保案件审理过程和结果更规范、更合理、更严谨,2016年至2018年8月底完成乡案区审案件8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重点工作提级监督,建立《区纪委常委联系片区监督执纪工作制度》、《乡镇纪委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和对同级党委监督检查,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联合协作监督检查46次,发现突出问题20类并全部整改落实。二是整合力量,实施执纪审查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整合乡镇纪检工作力量,建立乡镇纪委联合协作执纪监督工作机制。将全区8个乡镇划分为3个联合协作执纪监督片区,设立了1个综合办公室和3个片区办公室,由区纪委统一指导片区监督执纪工作,并实行区纪委常委包片负责制,纪检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案管)室、审理室负责业务对接联系。制定了《乡镇纪委联合协作执纪审查暂行办法》,建立全区执纪审查人才信息库,由区纪委统一调度,组织各乡镇纪检干部参与执纪审查工作,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减少阻力和干扰,提高执纪审查质量,突破了乡镇纪委“零办案”的局面。2017年以来,乡镇纪委联合协作执纪审查重要问题线索34件,立案10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6人、谈话提醒2人、约谈44人。
(三)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监督程序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监督执纪行为,促进乡镇纪委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统一调配制度。区纪委先后研究制定了抽调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办法、乡镇纪检干部以案代训办法等,抽调工作时间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二是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实施《纪检监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乡案区审”工作暂行办法》、《基层纪检组织办理重要问题线索管控办法》等17项制度,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执纪审查人员行为提供制度依据。三是建立配套制度体系。各乡镇纪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规范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
(四)持续深化“三转”,提供工作保障
为切实保证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xx区持续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做到了乡镇纪委执纪监督工作“四有”。即,有专人负责,各乡镇党委及时调整班子成员任务分工,为纪委瘦身减负,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专司纪检工作;有固定场所,各乡镇纪委实现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明确的纪委书记办公室指引牌和去向牌,同时保证了联合协作监督执纪各片区办公场所;有专项经费,区财政保证每年为每个乡镇纪委落实不少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确保乡镇纪检工作有序运转;有制度保障,区纪委明确纪委各常委、室主任督促指导乡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实,各乡镇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
(五)加强培训,强化自我监督
一是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检查考核力度。按照《乡镇纪委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督导,对考核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针对各乡镇纪检干部新手多,业务能力普遍不高、执纪办案水平不足等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区纪委《乡镇纪检干部以案代训工作暂行办法》,定期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抽调各乡镇纪检干部全程参与执纪审查、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跟案学习、实战锻炼,不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自我监督。组织乡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力争“打铁必须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纪委“十要二十不准”行为规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全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在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在此次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党委领导和支持乡镇纪委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
一是职责分工不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应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工作上,但是,调研发现部分乡镇的纪委书记还负责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许多工作。大部分乡镇纪委委员均为兼职,工作量大、事务繁杂,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乡镇各项中心工作中,难于集中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主责主业不突出。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乡镇纪委工作定位和职责属性认识不清,不理解纪委工作“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核心要义,将政府业务工作问题摊派到纪委监督中,使乡镇纪委监督靶向不准、受到拖累、效果不佳。三是“三转”工作不到位。乡镇党委政府认为纪检干部是基层工作中的“精兵强将”,信得过、过得硬,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中多挑重担,继续安排纪检干部从事和分管主责主业外的工作,影响了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的效率。
(二)乡镇纪委主动监督执纪的自觉性不强
一是办案力量专业化水平不高。乡镇纪检干部中具备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的只有4人,仅占16.67%,办案手段相对落后,导致乡镇纪检干部不能很好地适应“三转”要求。二是对“三转”工作认识不到位。乡镇纪委书记对“三转”工作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还存在理解不深、把握不透,特别是对转职能、转方式重点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重点问题,没有系统思考。到底哪些不该牵头,哪些不该参与,心中无数。三是担当作为能力不够,怕出“乱子”。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重点、任务及标准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到纠正“四风”、执纪问责等,都是硬碰硬、实打实,任务更具体,要求更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同样承受被别人监督的压力,抓深了、抓狠了,个人承担的风险更大,以至于不敢担当、碍于情面不愿作为。
(三)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联动性不够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基层民主监督的“神经末梢”,其作用不可代替。但调研中发现,当前xx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以及与乡镇纪委之间协作联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人员素质不高,监督能力不足。全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平均年龄47.55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的比例高达76.58%。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财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业务能力差,不知如何监督。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工作表面化。2017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管理考核等内容,但大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仅停留于字面的理解,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对村干部的工作和村务进行监督,至于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心中无数,没有目标、说不出具体的内容;另一方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两委”干部认识不到位,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不了解,不支持,不重视,也不愿意接受监督。
五、意见及建议
(一)双管齐下,推进责任落实。一是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委、纪委一起转,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依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任务分工,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并通过签订责任状、严格量化考核等方式,提高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协作性。二是要突出乡镇纪委主责主业。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主要分管乡镇纪检工作,把与纪检无关的行政性工作交还给相关部门,全力抓好执纪审查、干部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等中心工作。三是要加强纪委力量配备。针对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要坚持“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监督职能”的思路,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减少人员流动,解决乡镇纪检工作无专人负责,人员流动性大,纪检业务不熟等问题。
(二)加强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定期培训、岗前培训等制度,强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培训形式,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同时强化对法律、审计、财会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拓展知识面,不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执纪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严格考核,督促“三转到位”。一是要强化考核机制。制定工作目标管理,科学考核,明确乡镇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成效、目标完成、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二是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明确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跑风漏气、搞特权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指导,强化村务监督。一是强化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指导。乡镇纪委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并保障村务监督委会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对村“三务”公开、“三议一表决”等事项的监督工作,对村务监督委会工作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切实发挥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制度不流于形式。二是加强对村务监督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法律、财经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
(五)广泛宣传,争取群众支持。一是做好对乡镇党委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三转”工作的大力支持。二是大力推进一线群众工作。在全区开展一次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宣讲活动,通过召开村级党员大会,由乡镇纪委书记授课,宣传中央和省、市、区、乡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xx区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相关内容,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作用发挥情况,让群众知晓乡镇纪委“三转”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全区各乡镇纪委书记、委员,并抽调区纪委干部组成工作组,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通过群众对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包片领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满意测评,向群众征求乡镇纪委工作意见和从严治党在乡村两级如何落实的建议,改进工作作风,争取群众支持,进一步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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