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民政局“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十二五”期间的民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民政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工作回顾“十一五”以来,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规划】农安县民政局“十二五”规划,供大家参考。
农安县民政局“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十二五”期间的民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民政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十一五”以来,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改善民生这一主题,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城乡低保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分档补助”。全县共保障城镇低保户12500户,23798人,仅2009年就发放城镇低保金3920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4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700元,保障对象达到36600人,仅2009年就发放低保金1950万元,各项补助金655万元。
救灾和救助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开展以助学、助孤、助耕等为内容的各项扶贫救助活动。“十一五”期间共救助1200多名应届大学生和近5000名高中生,使用善款150多万元。为受灾乡镇贫困农户发放临时救助金用于春耕生产,使用善款30多万元。“两节”期间慰问总人数50多万人,慰问金额500多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台了《农安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城镇居民医疗救助人数累计达到2500多人,发放救助金累计达800多万元。农村医疗救助人数累计达到3600多人,发放救助金累计达到900多万元。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453人次,其中精神病人246人次,危重病人74人次,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成果显著。“十一五”以来,相继开展了福利中心“管理年”和“提高年”等活动,全县福利中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院办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8个。农安镇老年公寓被省民政厅评为“精品工程”,开安、烧锅、前岗3个福利中心被长春市民政局评为“星级福利中心”,县民政局被评为“农村福利中心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全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现场会在长春召开,民政部窦玉沛等四位副部长、李斌副省长及二十多个省(区)民政厅(局)长等专程来农安视察福利中心建设,部领导等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福建、山东、黑龙江、宁夏等近二十个省市自治区参观团相继来农安参观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我县的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国的样板工程。
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每年“八·一”期间对驻军进行慰问,和驻军一起开展军民联欢活动;坚持对乡镇烈士陵园进行改造维修,五年来总计投资200多万元。老兵“三难”问题得到解决。足额及时下发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并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提标。老兵遗属年人均生活补助标准已达到1200元。对生活较困难因病住院的优抚对象进行了病前、病中和病后救助,“十一五”期间共为226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院资金113.2万元。改造新建老优抚对象住房465户。在连续几年开展的为老兵义诊活动中发放各类药品总价值近15万元,做体检7500多人次,使优抚对象的疾病得到了及时诊断与治疗。从2008年开始,在乡老兵去逝火化费用全免。依托乡镇福利中心,下拨150万元,在全县22个乡镇建设“老兵光荣院(间)”,使我县的孤老优抚对象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十一五”期间通过自谋职业、货币安置、政策安置等渠道,700多名安置对象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十一五”期间新建了三个办公综合楼,基层单位办公条件全部得到改善,网络信息化建设走在先进行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民政局机关和县殡仪馆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县安逸园公墓被省民政厅评为三级公墓。
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队伍建设。在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民政干部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实际工作能力。由于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和使用,使一批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民政工作增加了新鲜血液和新的工作活力。民政局领导一班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做好民政事业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中心任务上来,保证了我县民政各项工作走在了省市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农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推进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四、基本思路
“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工作基本任务从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向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向转变;工作重心从侧重单项推动向完善民政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发展机制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工作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现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转变。
五、发展原则
民政工作社会化。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融纳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立足“以人为本”,确立民政发展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现代化。以“数字化民政”建设为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六、目标任务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分档补助,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慈善助学、廉租住房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十二五”期间,要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大民政与财政、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全面推行“一单清”医疗救助模式,简化救助手续。对农村和城镇患大病的困难群众,及时予以救助。
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灾害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县、乡、村要达到100%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100%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和灾情报送体系。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大力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扩大居民自治范围,在“十二五”期间100%实行直接选举。加大村务公开力度,377个村100%实行规范化村务公开。按照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标准,100%完成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社区各个组织和各项制度,以逐步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为重点,“十二五”期间,社区志愿者人数力争达到居民总人数的15%。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要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县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要达到乡镇总数的8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村总数的80%。
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完成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时期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100%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货币安置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投入,“十二五”期间,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使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妥善解决空巢老人不能自理等难题;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福利中心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到“十二五”末,社区、22个乡镇要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全县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三无”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全额救助。继续实施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力争将80岁以上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学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实现稳步销售。
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城市民间组织数量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稳妥开展地名区划工作。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地名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
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系统,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火化率达到98%以上。安逸园公墓实现稳步销售。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救助,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七、项目建设
建设农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根据我县老龄人口增长过快的趋势,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我们将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在“十二五”末建成农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计划投资2000万元,占地10000平方米,可容纳1500位老人入住。
建设农安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计划投资1200万元。
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依托村民委员会,在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全面加以改造,建成377个农村社区,使普通百姓能够享受到城市居民一样的各项社区服务。城镇要在现有6个社区的基础上,再完善建成4个社区,使城镇社区总量达到10个,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居家养老水平和社区服务水平。
八、保障措施
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加强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中心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
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延伸至民政管理系统,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县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县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各类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县、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全县民政事业新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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