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一、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职尽责,人人都要秉承“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请放心”的理念,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不串岗、不扎堆聊天、不玩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制度】裕安区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裕安区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
一、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职尽责,人人都要秉承“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请放心”的理念,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不串岗、不扎堆聊天、不玩电脑游戏和上网炒股,扎实做事,提高效能。
1、上下班考勤制度。机关在职在岗人员都要进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表率,每天确立一名当班领导轮流值日,负责签到签退工作。上班时间后延30分钟签到结束,收回签到簿,下班前15分钟开始签退,签到簿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作为每月统计出勤情况依据,每月月底统计下月初公布,出勤情况与考勤奖、13月工资、年终奖金以及年度评先评优挂钩;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和签退,又未事先请假告知的,一律按迟到早退处理。
2、公务外出告知制度。①因参加会议或公务外出,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到岗签到签退的,或到岗后因公务需要临时外出的,均要事先告知局办公室,讲明具体去向和需用时间,由办公室同志在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登记簿上注明,以便工作联络,同时作为督查考勤在岗情况的备查资料。②会议结束或公务办理完毕后须及时回归本单位,不得借机长时间在外逗留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按脱岗处理。③确因公务活动在外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单位签退的,要及时向办公室同志告知予以登记备案,否则,按早退处理。④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和未向办公室告知备案的不在岗人员,一律视为脱岗,并严格按照《六安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从重处理;⑤局机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公费旅游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追偿经济损失,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上报区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3、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的要书面向局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要书面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由领导签批准假后,将请假条送交局办公室备存,作为每月考勤情况汇总依据和年度考评依据。假期结束后本人要及时向办公室签字销假。
4、出勤情况通报制度。办公室是执行本制度的责任部门,要按月做好本单位出勤情况统计、汇总工作,每月出勤情况通报一次。出勤情况作为年度发放出勤奖和发放各类年终奖金及生活补助的依据。
5、无故缺勤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发现一次通报一次;两次以上的按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给予书面告诫,并视情节予以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对不履行请假告知手续的缺岗和脱岗人员,即时通报,并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和早退三次以内(含三次)的,按比例扣发当月出勤奖,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以上或旷工一次的,扣发当月全部出勤奖,年终按比例扣发年度奖励工资,同时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规范局经费收支账目管理,做到收支清楚,开支合理,手续健全,账款、帐物、帐表相符。
1、收入管理制度。凡住建局各项收入均由局计划财务股统一办理,开具盖有区住建局财务专用章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专用收据,其他股室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收入缴入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2、支出审批制度。坚持局各项支出(包含机关行政支出、下拨经费、临时借款,代收代支等)局长“一支笔”审批。凡支出报销发票必须是合法、正规的票据,必须注明支出项目内容,报销凭证应先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局长审批。经审批后,由财务核报。凡因公出差借款由借款人出具制式借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并在返回后5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其他临时公务确需借款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报账核销借款。
3、重大支出项目集体研究制度。5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包括车辆维修、批量大额办公用品采购、来人接待等)实行预先申报制度,经局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凡涉及重大支出项目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履行支出审批手续。
4、差旅费报销制度。①因公需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参加会议等,凭正式通知文件报经由局长批准,涉及人员较多或费用较大的,由局长办公会研定,其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区有关差旅费报销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超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②因到市、区内公务确需乘车打的或下乡工作租车的,须事先向局办公室告知,并经局长核准后办理。打的费用由用车人填写《公务打的费用记录清单》,下乡租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业务工作用车派车单》,打的清单和派车单中须填写用车日期、时间、目的地、公务事项、费用金额及用车人签字等内容,作为报帐附件连同费用发票一起报销,当月发生费用在当月报销。
三、公用支出和资产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①大型办公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属本局自行采购的物品,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并设立管理员专职负责,管理员要建立办公用品登记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登记和库存管理,做到进库、出库数据清楚、规范。②实行政府定点与市场选优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员应经常调查了解办公用品供应商报价情况,比照市场价格,保证最优性价比和质量。③办公用品和公用项目支出由局办公室按季度编制计划,报经局长核准后统一购置,未经批准自行购置的一律不予报销。④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除消耗品外的办公用品(如:钉书机、打孔机、计算器、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电风扇、电脑软硬件及外设、U盘、移动硬盘、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在第二次领用时须以旧换新,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申请修理或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领用人照价赔偿。⑤机关新增工作人员到岗后,所需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按照管理流程申报后进行配备;工作人员调离时须在局办公室的监督下,将全部办公用品移交到原股室。
2、电脑电话使用管理制度。①各股室使用的台式电脑和配备给个人办公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均属于局公共财产,是办公工具,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和上网聊天、炒股;②接入互联网的微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③严禁在电脑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稳定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④电脑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应定期保养维护,局办公室每年安排一次电脑设备的全面除尘保养;⑤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特别是主要业务股室更要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股室负责人是本室资料防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资料备份常态化,严防数据资料丢失;⑥笔记本电脑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时,要注意保管好,以防损坏或丢失;⑦办公电话要保证工作通联畅通,禁止占用电话谈私事、聊天,禁止非公事打长途电话。因私人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线路,影响上下政令畅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严肃追究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⑧办公室是机关电脑管理的责任部门,各股室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加强对本股室电脑使用的监管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要严格控制电脑耗材消耗,所有耗材根据实际需要,均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履行报批手续后购置。每季度由办公室汇总各股室耗材使用情况向局长汇报。
3、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局办公室是机关资产的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负责做好资产的购置、入帐、仓储保管、领用、盘点、维修、报废、更新工作。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车辆、计算机、通讯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电器、大宗耐用办公用品等,坚持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员调动时不得带走所使用的资产性物品,并办理好交接手续。每年年底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实行帐、卡、物逐一核对,并就清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坚持“必须、节约、合理、文明”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确因公务需要接待的,需经局长同意后,在局办公室领取《区住建局公务接待通知单》填写事由、参加人员、就餐地点等,报局长审批后由局办公室具体安排。采取对口接待陪同,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提倡工作餐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实行“三单合一(通知单、原始菜单、费用发票单),否则,不予报销。
四、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印章应为机密事项管理,由局办公室主任保管与使用。
2、印章使用必须严格用印手续,须经局长审阅并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不准使用。
3、以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经局长签发后,方可用印。以局名义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公函及有关书面资料按照公文制发手续用印,严禁出具空白介绍信。
4、机关工作人员因个人事情要求出具介绍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经局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五、机关文秘管理制度
(一)公文处理
1、凡印发、送至区住建局的文件、明电、信函等公文资料一律交由个局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加贴文件处理标签,提出拟办意见后,及时呈送局领导阅批。由于送阅、交办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的,收发人员应承担责任。严禁乱送、乱拆、乱拿,防止公文丢失或发生泄密事件。
2、呈送领导阅批的文电应把握轻重缓急,要做到急件随到随送,当天办结,一般性文件两天办结,传阅文件一周内办结。文件呈送顺序为:上级部门来文和传阅文件由局主管领导阅批后,传至分管领导阅批,由分管领导签批到各自分管的股室或下属单位落实办理;下属单位来文先由分管领导签批,报局主管领导阅批,由主管领导签批办理意见。局主管领导批示后由局办公室交办、转办、催办和督办,按照时限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文件执行完毕,应在文件处理标签上注明处理结果,对未按时完成局领导批示的单位,办公室应及时催办,必要时应向局领导反映情况。
3、公文资料应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归档,以方便调阅。因工作需要借阅相关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档。
(二)文件制发
1、区住建局对外印发文件,文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局长签发。
2、机关各股室在草拟业务性文件材料时,要注意主题明确、条理清晰、文字简练、文体正确、格式规范。以局名义对外印发的,拟定的文稿须经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并按规定报送局长签发。
3、局长签发后的文件,主办股室或部门单位要在文件样本打印后,认真校对,要确保成文清晰、整洁、无差错、装订整齐。
4、下属单位代区住建局拟文,要先将草拟好的文稿报送局办公室核稿,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长签发。
(三)会议记录
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以及局全体工作会议由专人记录、保管,未经主要领导许可批准,任何人无权查阅会议记录。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保管,严守组织纪律,不得泄露记录内容,违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保密工作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严守党和国家秘密,经常开展保密教育。
2、收发“三密”文电要及时登记,严格阅文范围,做到专卷呈送,阅后清点,及时收柜,并按要求交回原发文部门统一清点销毁。
3、要坚持在办公室内办阅文件,做到文件不乱传、不外传,文件阅用后由局办公室全数收回清理归档。
4、打印室、文档室均为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乱翻乱看,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问的事不打听。
5、密级文件不得带回家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在亲友、家属子女面前谈论涉密事项,不得在电话和私人通信中涉密。
6、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未经公布不得随意私自外泄、传播,要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
七、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车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使用,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2、车辆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要优先确保局主要领导公务用车,其他用车根据轻重急缓调剂安排。单位公务车辆一律不得外借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安全文明行车。要爱惜车辆,注意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和运行状况良好。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须经批准同意,并到指定的专业汽车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驾驶员要对维修、保养项目清单进行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维修费用由局办公室会同财务股负责统一结算。
5、驾驶员在公务用车结束后,要立即回办公区定点停放,做好随时出车准备。严禁公车私用或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外,扣发当月驾驶员出车补助费。因公车私用或交由他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后果自负,并承担所有车辆维修费用和事故赔偿金,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解聘辞退。
八、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要保持办公室文件资料、办公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下午下班前由工作人员对各自的办公室进行清理清扫。
2、工勤人员负责局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洁。
3、局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办公环境卫生大检查,评定最清洁、清洁、不清洁股室。
九、机关学习制度
1、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机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能,积极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提高机关整体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2、政治学习。主要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3、业务学习。主要内容: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市容卫生环境监察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的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开展一些专题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周不少于半天,并做好学习记录、学习签到,做好心得笔记。
4、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把党风廉政和“实施纲要”、“两个条例”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行风行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全年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5、局召开的各种会议都要适时安排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当好参谋,保持政令通畅。
6、妥善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制度落实和完成教育活动任务,每周安排一次半天学习时间,形成制度化,正常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因事履行请假手续,真正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十、服 务 承 诺 制 度
为进一步发挥区住建设局职能作用,优化裕安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科学发展,依法管理不违规。按照上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从政行为,严格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文明、高效运行。
(二)、坚持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不拖延。围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并实行工作程序和申报手续一次告知制,方便单位、企业和群众来人办事。
(三)、坚持明理诚信,公示公开不隐瞒。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政策、公开规定、公开办事规则和程序,努力提高建设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坚持文明接待,热诚服务不推诿。对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咨询办事,做到文明接待、以诚待人、热情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不相互推诿,不故意刁难,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五)、坚持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不越轨。严格政策和管理制度规定,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所有审批服务项目除按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欢迎并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发现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以上承诺,请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察局和我局建设监察股投诉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查处,并将结果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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