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优秀森林公安党员先进事迹材料自从入党以来,该同志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平时的工作中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选择了森林警察这一职业,就意味着更多地付出,作为一名党员警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典型】林业局森林公安党员先进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
林业局优秀森林公安党员
先进事迹材料
自从入党以来,该同志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平时的工作中用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选择了森林警察这一职业,就意味着更多地付出,作为一名党员警察,就要把对党无限忠诚的朴素情感化作实际行动融入到所挚爱的警察事业上,用辛勤的汗水,浓缩了一段闪光的人生轨迹,用自己的青春年华铸就了一颗人民心中的银盾之星,体现了耿耿丹心、铮铮铁骨的森林警察本色。
一、队伍建设的领头雁
郑曙光同志身为常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大队长,他深知森林公安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努力提高森林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和形象。因此,他一方面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系统学习有关理论著作,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他把所里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工作中,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教育人。针对大队的民警情况和森林公安工作的特点,从拟订监督机制,健全制度入手,坚持按章办事,以理服人。他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出了一支过硬的队伍。他任大队长的三年多,大队民警无一违法违纪,尽管大队中他年龄最轻但因他先规范自己,后规范他人的作风让他在队中拥有很高的公信力。时时刻刻严于律已,凡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所领导的团队被衢州市人民政府评为禁种铲毒先进单位、被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及被市森林公安机关多次嘉奖、大队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人次、个人嘉奖六人次。
二、森林安全的悍卫者
辖区位于钱江源头区域和浙江省林业重点县,生态保护形势严峻,近来随着木竹价格的上涨和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的改革开放,一些不法分子利欲薰心趁机混水摸鱼,严重扰乱了林区治安秩序。针对辖区治安形势,他能审时度势,以大队为主体,林业站为依托,林区治保组织为基础的总体工作思路,抓住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严打”契机,以严打开道,结合综合整治,使辖区治安形势出现了全方位好转的局面。以打击毁林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为己任,带领全体民警积极参加了“春季行动”、“春蕾一号”、“禁种铲毒”及“侦破森林火灾大会战”等一系列林业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使一大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受到了打击处理。在“春季行动”中,他带领大队民警日夜守卫在林区要道设卡巡查,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了很大的震慑。在10月13日,大队就在辖区内五联路段查处无证运输木材案件5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春雷一号行动”中他更是带领大队民警察共出动警力85余人次,检查三个重点鸟类活动区域和7个集贸市场及23家饭店、在“绿盾行动”中,积极会同地方派出所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82起,其中刑事案件二起,林业行政案件80起(包括巡查大队72起),罚款17.11万元,收缴木材38立方米,涉案价值1.14万元。自他底任大队长以来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十四次,共受理森林刑事案件39起、森林行政案件168起、林业行政罚款35万余元、收缴木材121余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200百多万元。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我县的林海绿洲。
三、侦查办案的行家里手
森林公安的职责就是做好辖区的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他平时注意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是侦查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业务尖子。在他从警的18年中主办和参与侦办的各类刑事案件近百起,特别是他任大队长后主办和积极参与各类森林案件的侦破,当大队遇到疑难案件更是冲锋在前,期间的四起特大案件全部由他主办或是主要办案人员。在侦查“3.2”宋畈特大失火案中为了尽早侦破案件,爬山头,走农户,寻找线索和证据,他连续一个月没有休息,白天勘察现场和查找破案线索,晚上走家访户调查取证使案件得以侦破。特别是今年以来因天气的原因辖区内发生十多起森林火灾案件,他带领专案组的民警不畏艰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勘察现场,有时一天要勘察几个现场,经常要到下午一、二点才吃饭,累的回到家就想躺下休息。在他带领下到目前已移送起诉二起、采取强制措施的四起和尚在立案侦查的六起,被立案侦查的六起也已基本查清起火原因和责任者。他从警以来经办的案件量多质高,没有出现退查或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四、山区林农的贴心人
大队每年都在辖区内推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每年在实践活动中走访企业、事业单位22家、走访林区群众245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8户、召开“警民座谈会3次、征询意见建议35条和捐款捐物800元/50件。把倾听群众呼声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实行恳谈时间、地点“两固定”,对象、形式、内容“三不受限”的恳谈方式,与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交流,并进一步创新形式,开展“村官进警营”、“警企恳谈”、“法人创安”、“代表委员进警营”等请进来活动,听到群众平时不愿说、不想说、不敢说的声音,帮助解决了群众认为不好办、难以办、办不了的事情,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
他始终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衡量森林公安民警是否执法为民的准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森林公安工作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范围,保护一片绿色、稳定一方平安,不负“森林卫士”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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