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税务办法】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02 14:36:02  阅读:

2016年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为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引导和激励综合保税区提升发展水平,现制定2016年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镇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二、考核内容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办法】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税务办法】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完整文档)



2016年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引导和激励综合保税区提升发展水平,现制定2016年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镇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改革创新、激励指标和一票否决等5个方面12项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按完成率得分。其中,产业发展60分、园区建设25分、改革创新15分、激励指标和一票否决。激励指标进1位加2分,退1位减4分。

三、数据来源

1. 涉及到项目认定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共同认定。

2. 外资、外贸数据,由市商务局、镇江海关认定。

3. 贸易便利、制度创新、功能创新等内容由镇江海关、镇江检验检疫局认定。

4. 激励指标,由镇江海关、市商务局共同认定。

5. 安全生产无事故情况,由市安监局认定。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综合保税区考核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市商务局、镇江海关、镇江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1. 自评认定:20171月下旬,镇江综合保税区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各相关考核部门审核认定。

2. 核查汇总:由市相关考核责任部门组织对综合保税区年度考核自评材料进行核查会商,并对相关考核分值予以确认后,送市商务局汇总考核结果。

3. 结果审定:市政府成立综合保税区考核领导小组(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并依据各相关考核责任部门核查情况,对最终考核结果提出评价意见,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兑现奖金。

五、考核奖励

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镇江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大政府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资金支持与综合保税区发展业绩和税收贡献挂钩,予以奖励。考核优秀(得分90分以上)兑现100%的奖励资金,考核良好(得分75分—89分)兑现80%的奖励资金,考核及格(得分60-74分)兑现60%的奖励资金,考核不及格(得分59分以下)不再兑现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额度参照综合保税区形成的地方财力市级留成部分按年度和比例测算。

相关热词搜索: 镇江 保税区 绩效 【税务办法】镇江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办法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