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保障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保障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4〕1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医疗卫生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创新卫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3—5年时间,重点引进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招聘一批专科以上医学类毕业生和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补充到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到2017年底,为县级公立医院补充医技人才350人,镇(社区)卫生院60人;到2020年底,为县级公立医院补充医技人才246人,镇(社区)卫生院50人,解决医技人员短缺问题,努力编配一支人员总量充足、结构分布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学科梯队健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使全县医疗卫生人才资源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科学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人才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妥善处理卫生人才规划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体系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通过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突出各级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特点、重点,明确工作方向,找准各层面定位,确保有效实施。
(三)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坚持以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为重点,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坚持以人才执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促进各类卫生人才全面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同步协调发展。
(四)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严把进人条件,保障人才总量。加强现有人员培养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盘活现有人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五)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引进人才,扩充卫生优质资源
1、按照省、市编制、人社、卫生部门核实的编制数,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在每年9月底前根据本年度人员自然减员和人才需求情况,提出下年度各类人员招聘需求计划,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卫生、编制、人社部门审定后实施。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对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由县人社、卫生部门按照省、市医学类定向招聘计划,通过参加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大学生招聘会、到医学院校现场招聘等方式招聘专业人才,由市、县人社部门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考察等方式择优聘用。对公开招聘医学类护理、检验、影像、药学专业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按以上程序办理。对镇(社区)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新招聘到我县的医学类大学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并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倾斜。
2、适当放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人才招聘报名条件,优先招聘本地生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镇(社区)卫生院工作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和本科以上医学类毕业生到镇(社区)卫生院工作的(不含临时对口支援人员),且年度考核、出勤率、投诉率、医疗纠纷发生率、专业技术考试均达到合格以上的,由所在单位报送,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每月给予500元岗位补助。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助学金项目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比例提高到40%以上。
3、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精、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人员不受当年用人限制,按程序由县卫生部门审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后,由县人社部门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考察等方式择优聘用,纳入下年度用人计划。县财政每年列支30万元,用于县医院引进知名专家、教授定点执业,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知名度。
(二)加大培养力度,促进人才队伍专业化
1、大力开展以继续教育为主的专业培训。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以继续教育为主,公需科目由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由县卫生部门结合实际,具体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建立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对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研究制订高层次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项目为依托,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医学创新队伍。积极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一些医术精湛、实力雄厚、技术领先的学科和名医,加大投入,加快梯次性人才培养。
2、积极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积极推进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或进修,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业务骨干外出进修等应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对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助学金项目招聘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按成人高考专升本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凡符合资助条件、通过成人高考、被相关院校录取的人员,其学费的30%由学员个人垫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全额报销。每年实施的定向委托培养计划,镇(社区)医疗机构须占年度计划的一半以上,定向委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3、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以加强县、镇两级医疗机构人才培养为重点,根据县医疗机构集团化重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受援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分类指导医疗机构间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县医院帮扶张洪中心卫生院、土桥中心卫生院、丈八寺卫生院、排厦卫生院、原底社区卫生院;县中医医院帮扶赤道社区卫生院、郑家卫生院、湫坡头卫生院、底庙中心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帮扶职田中心卫生院、马栏卫生院(包括马栏社区服务中心)、清塬卫生院、城关卫生院,切实提高对口支援的实际效果。
(三)创新人才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按岗位实施人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量,确定医院的岗位总量。岗位设置要充分考虑单位业务发展、工作需要、人才成长等多种因素,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比例。突出临床、护理、医技、药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数85%;镇(社区)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不得低于90%。
2、建立适应卫生行业特点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依据县级医疗机构年度在岗人员数量和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原则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具体分配方式由医院自行制订。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控制在3—5倍以内,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医院收支结余的30%用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医务人员收入逐年有所增加。
3、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聘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改革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县级医疗机构对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评聘分开,逐步使县级医疗机构高、中、初级职称比例达到1∶2∶2。从今年开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增加专业能力考试环节,实行考试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人才评价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县卫生局要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定期研究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订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落实。
(二)要加大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根据人才建设工作需要,每年列支50万元,用于医技人员培训经费,切实保障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的同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奖励和引进,真正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不断提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三)要优化社会环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工作者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突出贡献人才奖、“三好”(好医生、好院长、好护士)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打造有利于优秀卫生技术人员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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