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冬防”),根据《咸阳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乾县-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乾县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冬防”),根据《咸阳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16〕85号)、《乾县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乾办字〔2016〕50号)和《乾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乾政办发〔2016〕4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以“扬尘、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面源污染”为治理重点,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力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共4个月时间)专项行动,全面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和治污设施运行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放行为;精细化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强度,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紧盯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级考核指标要求,冬防期间优良天数不少于6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多于18天,确保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污染物指标年均及同期浓度均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三、工作任务
(一)防治扬尘污染
1、城区禁止土石方作业。“冬防”期间,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城区严格落实“停止一切拆迁、出土、倒土等土石方作业”的规定;对工地地面裸露、物料覆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强制性落实全覆盖防尘措施。对违规施工、拉运土石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查“6个100%”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对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坚决予以清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拆迁办)
2、加强道路扬尘防控。一是加强道路洒水保洁。增加道路洒水清扫频次,提高城区机械化清扫率。二是严防道路施工扬尘。城区交通道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已开挖路面及时回填铺油,对裸露地面、物料、土方进行遮盖,适时洒水压尘;对破损路面及时整修、铺设,减少车辆通行扬尘。三是控制河道工程扬尘。河道整治工程应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大气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二)防治燃煤污染
3、消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强化重点耗煤企业用能管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等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努力降低煤炭消费占比,确保全年1.2万吨煤炭削减任务按时完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严格控制燃煤质量。加快建立我县全密闭洁净煤配送中心,实行煤炭集中统一配送,解决农村和远郊地区原煤散烧污染问题。严把燃煤质量关,保障市场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和引燃煤充足供应。对县域内重点用煤企业及煤炭销售点煤质进行抽检,对违规销售劣质煤炭的,检测结果移交县工商局进行查处或关闭取缔。取缔无证经营的煤炭销售点、违规建设的散煤存储和销售场(点),重点做好城区散煤销售点取缔关闭工作,加快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业发展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5、加快“禁燃区”建设。在县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以下简称“禁燃区”),严格执行“禁燃区”内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煤炭燃料的建设项目,禁止批建煤炭销售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发展局)
(三)防治工业企业污染
6、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关闭工作。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牵头,对白灰场、木炭窑、塑料厂等落后产能企业进行强制关闭淘汰,特别是阳峪、峰阳一代的白灰窑企业,确保全部关闭到位。县国土局牵头,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实心砖企业实施关闭,确保11月底全部关闭到位。县工商局牵头,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及地下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并限期整治,确保11月底完成整治或强制关闭淘汰。(责任单位: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电力局、县国土局配合)
7、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所有企业在“冬防”工作开展前要完成污染处理设施检修调试,“冬防”期间,禁止审批排放涉气污染物的检修调试项目。以水泥、果汁、制药、乳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抽检,及时发现并严格查处超标排污等行为。严查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运行不正常、擅自拆除或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严查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煤炭和灰渣,导致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严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的环境违法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防治面源污染
8、强化网格化监管。按照《乾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试行)》(乾政办发〔2015〕73号)要求,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充实网格监管力量,投入网格化运行资金,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于11月底前对辖区所有网格员全面开展一轮“冬防”培训,全面提升“冬防”期间面源污染监管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9、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城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销售、燃放行为依规进行查处,做好宾馆、酒店的宣传及电子鞭炮替代等工作。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杜绝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
10、禁止违规焚烧。充分发挥“一格通”网络平台监控作用,发挥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网络、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作用,及时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及各类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大日常巡查,重点加强车辆维修、施工工地、道路两侧、商业门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巡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废纸、木材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责任单位: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双创办、县信息中心)
11、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加油站、油漆、橡胶、制药、干洗、汽修喷涂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破损零件不及时更换等影响油气回收效果的,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法查处;服装干洗行业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10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11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及时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效果。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汽修行业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商务办、县食药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
12、综合整治商混站粉尘污染。所有商混站必须全面落实物料全封闭存储、传送、搅拌等措施,切实做到物料“不见天”,建设车辆高压自动冲洗装置,上路车辆必须进行有效冲洗,运送物料车辆必须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3、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管理。开展全县畜禽污染专项检查,重点对规模养殖场在粪便收集处理和恶臭气体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畜禽废弃物堆放场所应实现硬化、防渗、遮盖等必要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防止畜禽废弃物溢流、疏漏、产生恶臭气体等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各相关镇、办(三农服务中心)、县畜牧局)
14、全面完成年度大气治理任务。对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整改方案、年度治污降霾工作方案等文件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务必按期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供热建设、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重点工作任务。
(五)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15、严格查处违规行驶车辆。将“黄标车”限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进行管理。落实过境大型货运车辆、渣土车、砂石车等限行措施。加大机动车路检力度,严格查处“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及“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16、保障绿色出行。“冬防”期间,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增加运营公交车辆,提高公交运力,支持公众绿色出行,减少公务车、私家车出行,降低机动车污染强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17、落实应急会商制度。
“冬防”期间,县环保局与县气象局建立空气质量会商制度,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研判是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响应级别,并提出空气质量预报和需采取的工作措施。同时关注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一旦达到预警级别,立即启动我县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18、落实应急预警措施及应急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按照《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乾政办发〔2015〕69号)规定,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县治污降霾督查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相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和随机暗访。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3日内,各相关单位将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治霾办、县环保局),客观、真实、全面总结应急预警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治霾办汇总后报市治霾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治污降霾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负责沟通协调、调度监督、汇总上报等;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加强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要实行调度制度。县治污降霾办公室负责实行日分析、周研判,及时调度“冬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出预警通报。同时,组织召开月调度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考核和执法检查情况。二要实行曝光制度。督查组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在全社会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要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自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成立“冬防”督察组,由县监察局、县联合督查室、县考核办、县环保局4部门组成,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排名,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把“冬防”工作与“治污降霾”年度工作同步考核。
(四)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各媒体、报刊、网站、LED广告牌等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发挥出租、公交等车载移动LED的宣传作用,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报道“冬防”工作部署、工作开展及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县广电台、县信息中心负责)
“冬防”工作结束后,各镇、办(三农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县治霾办。县委、县政府将适时召开总结讲评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相关热词搜索: 乾县 大气污染 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乾县-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