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到2012年末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市区城乡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到2012年末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1〕19号)精神,结合市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目标。到2012年底,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各区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采取政策解读、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在重点做好45至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原“老农保”人员加快衔接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动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调整缴费标准
进一步完善现行参保缴费政策,在现行缴费标准基础上,按照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的比例,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增设2500元/年的缴费档次,对选择该档次参保缴费的人员,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缴费补贴。激励和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多得益。
三、提高待遇水平
(一)调整基础养老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1年4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为80元/月。
(二)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档次。为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原则,增设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年计发。
(三)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2011年4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金待遇(含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凡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财政每月再给予30元的高龄补贴,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且已享受政府高龄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四、健全政策体系
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实现相关养老保障制度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畅通衔接。
(一)加快相关养老保障制度衔接。研究解决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其他各类原有城乡养老保障制度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衔接,增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兼容性,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标准统一、待遇发放统一、管理服务统一。
(二)完善财政补贴机制。以租赁、入股等形式长期(10年以上)全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户,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财政补贴标准根据流转农户选择的缴费档次,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提高50%。各地要统筹政府财力,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加快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加大对基金收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定期公布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五、完善经办服务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基层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纳入其中,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建设,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经办服务体系。
(一)加快实现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要加大基层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合理配备人员,确保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加快推进行政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每个行政村(社区)服务平台都要有一名人员经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并保持相对稳定,有一套信息终端设备,有一条联接专网或公网的信息线路,向每位参保人员发放一张社会保障·市民卡,并建立规范的经办工作制度,作出相应的服务承诺。
(二)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各地要有效整合劳动保障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市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户籍动态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信息准确完整。
(三)构建规范高效的经办服务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确保经办规范有序,流程运转顺畅。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融代办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由金融机构代收代发。
六、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到2012年末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目标的重要保证。各区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本意见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筹规划,加强协调,规范管理,及时通报相关情况;财政部门要制定年度预算,足额安排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公安部门要认真核实户籍信息,及时提供信息变更情况;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参保人员生存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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