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实际,现就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始兴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始兴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实际,现就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聚焦作风建设,全程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与自我批评、讲求实效、领导带头、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等基本原则。同时,要紧密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着力解决一批公安工作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全体党员民警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现执法为民有新作为、务实创新有新进步、廉洁从警有新风尚、公安队伍有新形象,更好地领导和落实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期待、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实现我县“加快绿色转型,实现振兴发展,建设幸福美好始兴”的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1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党支部,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参加范围包括:县局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民警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县局领导班子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期间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采取统一部署、依次推进的办法,有序开展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使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动员部署(1月底-2月下旬前)
县局召开动员部署会之前,局党委班子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组织调研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实施方案。在县委督导组指导下,做好召开动员会的各项筹备工作。2月下旬召开动员会,局党委书记做动员部署。动员会后,各党支部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在本支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的思想认识,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同时,配合县委督导组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
2.学习讨论(2月下旬至3月下旬)
学习内容:包括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历代领导人关于群众路线的经典理论,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实践,学习践行群众路线的现实形势和公安机关的先进典型。
学习方式:局党委采取中心组(扩大)学习、读书会等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党委委员分别作主题发言。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分组集中、座谈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普通党员民警通过参加支部学习、党小组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
学习要求: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联系思想实际开展学习,坚持思想理论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相结合,着重改造主观世界;进一步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分析“四风”问题在公安机关的具体表现和危害;充分开展正反典型案(事)例学习,观看近年来我省群体性事件、创新社会管理、公安英模事迹等资料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党员民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
3.开门征求意见(2月下旬至3月中旬)
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征求意见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网络征集、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
总体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正确对待、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征求意见内容: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整治“庸、懒、慢、浮、贪”现象,围绕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征求意见范围:市公安局及各警种上级,本单位民警、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基层一线民警,执法监督监管单位和服务对象,警风警纪监督员以及社会群众等。
征求意见方式:各支部要到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对公安机关和党员民警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梳理,形成报告后报县局党委,县局党委形成报告后报县委督导组。
通过第一环节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局各党支部和党员民警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新的提高:一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理解有新提高;二是对我们党坚持走群众路线光辉历程的认识有新提高;三是对群众关切问题的认识有新提高;四是对自身存在脱离群众问题的认识有新提高;五是对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方法和途径的认识有新提高。并正确处理好以下八种关系:一是权力与服务的关系;二是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三是阶段性与长效性的关系;四是名与实的关系;五是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六是练内力与借外力的关系;七是实情与舆情的关系;八是重自律与受监督的关系。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广泛谈心谈话,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分析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措施。分成局党委班子及成员、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两个层面,不分先后,同步进行。
1.开展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并主动接受党员、民警和群众的约谈。谈心谈话要不拘形式、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真诚务实。既要谈自己的问题,又要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缓解矛盾;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谈话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
2.认真对照查摆剖析。局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民警,都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谈心谈话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廉政准则,对照先进典型和廉洁从警准则,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查摆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执法监管警种和窗口单位还要对照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有关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对照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原因分析、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要逐一列出“四风”问题和“庸懒慢浮贪”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基本情况要做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深刻剖析根源;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所征求到的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能够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提交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上一级党组织、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县局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县局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县局“实践办”,党员民警的对照检查材料要送所在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要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县局“实践办”及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督导组要严格把关,做到“五不开会”,即:谈心活动谈得不透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找不准的不开会、对照检查材料准备不好的不开会、整改措施不实的不开会、努力方向不明的不开会。二是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发言要虚实并举,触及思想和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揭短亮丑、动真碰硬,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三是要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以及上级督导组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评价。参加范围主要是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内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所在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窗口部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有条件的可邀请警务廉政监督员参加,扩大正面影响。会上,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一名党员都要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其他党员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联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并相互开展评议。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每一名党员进行点评。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对经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区别不同情况处置。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时间安排从6月底前至8月中旬前。重点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注重从制度设计层面、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1.制定落实整改方案(6月底前)。县局各部门领导班子在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从“四风”的四个方面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整改方案附上台账,以表格形式列出问题清单,并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广大民警意见,通过网站等适当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民警和群众监督。整改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局“实践办”备案。
2.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7月中旬前)。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整改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的关键,直接影响活动的成效。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部门、警种要抓住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每一项专项整治都要有专门的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专项整治方案经上一级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局“实践办”备案。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切实纠正以工作围绕领导转、落实基本靠文件等为主要特征的“机关病”问题;认真清理各类可有可无的会议、文件、简报、节庆活动;坚决杜绝工作上满足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落实服务举措、执行工作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从严控制过多过滥的检查评比、专项活动、表彰奖励等事项。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整顿各部门懒政、散政、庸政的问题;整治执法行为不规范、办案方法简单粗暴、证据意识不强的问题;纠正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实际,服务群众“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克服消极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乐、讲究排场的倾向;消除及时行乐、特权强权、情趣低俗、拈轻怕重的思想;解决厌倦工作、不愿吃苦、疲于攀比和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的问题。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公款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对“庸、懒、散、奢”、软弱涣散的各部门领导班子,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民警,要通过教育促其改正;对基层和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改进不明显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移交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强化正风肃纪(7月中旬前)。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制度成果(8月中旬前)。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梳理现有制度,研究制定新制度。要从制度设计层面,把握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警种差异和工作的不平衡性,建立简单易行、科学合理、管用有效的业务评价、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公安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制度建设中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超前魄力和远见卓识,在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明显突破,以制度创新作为实现跨入公安先进行列的根本途径。
5.抓好总结评价(9月底前)。局党委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认真总结组织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县委督导组。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成效,认真组织有质量的成效评判,认真挖掘经验亮点,及时报“实践办”。
五、结合实际,突出特色
县局各部门、警种要始终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十二字总要求,在认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设计具有本部门、警种特色的“自选动作”,创新措施载体,研究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办法,使“自选动作”更加生动有效。
(一)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
1.精心设计教育专题。各党支部要组织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赢得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组织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查找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为民办事、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提出改进作风建设的对策建议。县局党委中心组要定期开展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读书、讲党课、谈体会、写文章。要结合县局党员民警读书学习活动、警营文化建设,通过观看优秀公安影视作品、走访参观始兴红色景点等党员民警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方式,深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责任感荣誉感教育和公安优良传统教育,增强教育实效。
2.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组织各部门民警分期分批再次观看《为民公安的足印》报告会录像,学习“韶关十佳卫士”特别是付少云、胡明裕等公安机关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接受“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生动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或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使民警从中受到教育和警醒。结合当前我县公安工作实际,选树一批扎根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爱戴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提升公安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3.开展“从严治警”专项整治。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及省厅、市局、县局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活动,强化对“五条禁令”、公车使用、厉行节约、机关作风等方面的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强化正风肃纪效果。根据平时掌握和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全面排查梳理县局各部门、警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4.诚邀群众参与评议。查摆问题、整改方案、落实结果等要及时向群众公示,通过“警营开放日”、警务廉政监督员视察、局长信访接待日、网络问政、微博评议等多种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实践活动和公安工作进行观摩、评议和监督,善于集中群众智慧,如实反映群众意愿,真心听取群众呼声,在开门搞活动中打牢党员民警为民、爱民、亲民、安民的思想根基。
(二)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作风上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进警民感情
1.开展群众工作能力练兵活动。结合县局教育实践活动,以“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为重点,邀请优秀社区民警为机关民警授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2.开展“下基层、听民声”体验活动。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到分管部门、挂钩联系派出所深入调研,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集中听取基层意见。局机关副科(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要分别到一线所队开展“我当一天基层民警”活动,以普通民警身份深入基层一线,参与巡逻出警、执法办案、处理信访、窗口服务、走访社区等工作,体验基层辛苦,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
3.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县局“扶贫办”和各帮扶责任人按照省、市、县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要求,要到县局对口帮扶的顿岗镇寨头村,深入帮扶对象家庭,体验贫困群众的疾苦,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征求对我局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收入水平。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工作上进一步满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1.推进“平安始兴”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网络犯罪、制假售假等涉及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火灾消防安全宣传防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健全执法办案体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安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安队伍能力和民警素质建设,研究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制定实施关心基层一线、关注群众呼声的制度规定,不断提升警务工作效能,提高公安基层一线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县局前卫体协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类警营文化体育活动,展示公安机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反映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的进展情况,传递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正能量。
4.打造“节约型公安机关”。从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纸等细节入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县局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余志强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办。各党支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教育实践活动由各部门所在党支部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量化考核内容。
(二)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督促指导。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局党委成员选定1个部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要适时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集中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指导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县局党委将选派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对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活动进展,指导活动开展,提出工作意见,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建立情况报送制度,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局“实践办”和督导组。四是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县局“实践办”将通过召开会议、专题通报、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及时公布活动情况,主动接受评判监督。
(三)坚持统筹兼顾、促进中心工作。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整体联动、相互促进。要坚持效果重于形式、进度服从质量,切实做到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整改上有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活动氛围。通过信息、简报、宣传栏、公安内网等宣传平台,积极反映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加强经验交流。要在县局内网主页开设一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栏,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听取广大群众和基层民警的意见建议,广开征求意见渠道。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县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步骤和成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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