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国土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温州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3 09:45:07  阅读: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温州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时保质完成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温州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国土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温州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温州市土地利用现状

更新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时保质完成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做好更新调查工作,摸清家底,准确反映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是严格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确、及时完成更新调查任务。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

更新调查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彻底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建好一个系统,取得两项成果。即:建设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取得图、数、实地三者相一致的更新调查成果、满足土地登记发证要求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成果。主要任务是:

(一)运用航空摄影测量、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和现状,更新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做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数量、实地三者相一致。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分类》有关规定,进行外业调查和内业面积计算、数据汇总,实现新旧土地分类的转换和平稳过渡。

(三)更新调查不仅要与规划修编结合起来,还要与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相结合,更新调查成果要满足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

(四)以这次更新调查为契机,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今后每年土地变更调查形成一套图、数、实地相一致的成果创造条件,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五)在全面完成更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为政府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信息及依法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要在20046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洞头县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争取在20056月底前完成全市的数据汇总等工作。本次更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制度,保证质量

完成更新调查是今后几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更新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保证成果的质量,要建立、落实一系列的制度。要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更新调查技术方案论证备案制度、调查作业单位资质认证制度、分级把关负责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目标责任制度、质量追究制度等。凡是采取与外单位合作完成更新调查的,要慎重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佳、业绩良好,并经省国土资源厅资质认证的作业单位为更新调查合作单位。各地外包更新调查任务后不能一包了之,无论是内业数据处理,还是外业调查,都要派自己的业务骨干参加。特别是外业调查,要以国土资源部门(乡镇管理所)的人员为主完成。

四、落实专人,确保经费

由于更新调查工作技术要求高,各地不仅要成立领导机构,还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各项工作,确保任务责任到人。要认真做好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举办的业务培训等各种培训学习,培养一批土地调查工作的业务骨干,确保从事更新调查工作人员都能明确任务和要求,准确把握和理解更新调查的技术思路,熟练掌握更新调查的相关业务技能。更新调查工作是一项高投入的基础性调查,各地要在资金上给以保障。要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拨款和在土地出让金、造地改田资金等中列支的办法,足额落实更新调查所需资金。要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

五、规范操作,强化应用

各县(市)的更新调查必须建立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技术规范、统一的数据分类、统一的软件平台等基础上,保证全市数据传送、汇总、处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浙江省土地更新调查技术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技术规定,本着“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成果质量”的原则,从当地的自然、经济、技术条件及已有相关成果资料等实际出发,确定更新调查技术路线和方法。各地确定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必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定。更新调查中遇到的外业调查问题、境界调查问题、数据资料提供问题、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问题等具体问题,由各地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各地在开展更新调查工作时,要以逐步建立土地资源管理新机制为目标,强化更新调查成果的应用。新一轮规划修编前,必须完成更新调查工作,从2006年开始,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时,都要以更新调查成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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