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卫生意见】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3 16:54:02  阅读:

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街)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安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

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统筹治理影响健康环境因素,不断提升文明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文化美丽幸福安塞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是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场等市容顽疾部位的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二是由县农业局牵头,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建设规划,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面源污染处置;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治理农村污水垃圾乱排乱放问题。四是由县住建、交通、林业、水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公路沿线、河流两岸、新建社区周围“两线三点”造林绿化,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河道、旅游景区景点、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治理,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五是由县爱卫办牵头,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落实清扫保洁责任,着力解决重点卫生问题。

(二)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县环保局牵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二是由县水务局牵头,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城乡居民、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特别是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提高供水质量。三是由县自来水厂负责,建立健全供水检测监测制度,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县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70项以上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四是由县爱卫办牵头,加强对水源区附近垃圾存放处、下水道、公厕等易于滋生病原体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与消杀,防治一切病媒生物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到达水源区的因素,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重点实施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一是由县农业局牵头,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的突破口,通过引导农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由县食药局牵头,围绕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等管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四)加快农村改厕工作步伐。一是由县卫生局牵头,将农村改厕工作与新型农村社区、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等项目结合起来统筹实施;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二是由县卫生、教育、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中小学、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集贸市场、镇政府机关、休闲广场、公路沿线、移民搬迁小区、新型农村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区域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五)全面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行动。一是由县爱卫办牵头,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实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单位责任制,组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预防控制药物管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二是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密度监测,及时做好防护工作。通过采取科学的预防控制措施,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持续控制在国家卫生县城规定范围之内,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三、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一)严厉打击虚假健康广告。一是由县药监局牵头,依法取缔保健食品、医药、养生等违法违规广告,严肃查处以医学研究、健康养生、中医义诊、专家学者等名义进行的趋利性误导宣传;二是由县工商局牵头,加强对户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管,查处取缔影响人类健康的虚假广告,鼓励社会力量对医药广告的持续追踪监督,防止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三是由县公安局牵头,加强网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相关健康内容的监管,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二)开展重点疾病防控活动。由县卫生局牵头,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1号)要求,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乙肝、狂犬病、手足口病专病专策精细化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率,从源头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由县爱卫办牵头,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工作,结合各类卫生日主题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型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健康知识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由县教育局牵头,将健康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并进行综合评价。

(四)推进禁烟控烟活动。 一是由县卫生局牵头,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识水平,切实减少二手烟危害;进一步深化开展无烟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快建设无烟环境。二是由县广电局负责,定期播放烟草控制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三是由县文体局负责,倡导在创作作品时突出控烟主题,警示烟草危害,引导公众转变吸烟习俗。四是由县工商局负责,加大查处力度,禁止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五是由县教育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含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控烟工作。六是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利用车载媒体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

(五)开展慢性病控制活动。由县卫生局牵头,坚持以儿童、老年人、高危人群和患者为重点,采取针对性干预手段和措施,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和有效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坚持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慢性病防治全程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措施,推动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有效、方便的全程连续防治服务。

四、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

(一)深化卫生单位(镇村)建设。由县创卫办牵头,做好卫生县城、卫生镇(街)及卫生单位的巩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已获得命名的卫生单位每3年复审1次,对复审不达标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

(二)启动健康县城建设。由县卫生局牵头,启动我县健康县城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健康状况基线调查,针对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健康县城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健康县城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将健康政策融入县城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开展建设效果评价,促进健康影响因素持续改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逐步提升爱卫观念。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健康意识、公德意识。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起到主人翁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爱国卫生价值理念。

(三)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管理程序。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发现问题、报告问题、整改问题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标准。县爱卫办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县爱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爱卫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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