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促投资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
稳增长促投资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16〕36号)精神,扎实做好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重点企业稳增长。建立全市稳增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凝心聚力抓工业稳增长。强化市、区县、园区包抓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机制,实行重点工业企业产销监测半月报,精准服务工业发展。围绕力促煤铝销售,力争电量增发,力稳水泥市场,加紧地方煤矿整改验收和复产工作;争取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多发电,力保每月发电量不低于5亿度;争取美鑫锦阳电厂满负荷生产多发电;确保铜川铝业电解槽全面复产,向陕西铭帝铝业、铜川世贸铸铝直供铝水,向陕西大秦铝业等深加工企业供原铝,实现融合配套、扩产增效;抢抓全省扩大投资机遇,力促水泥企业释放产能,促进煤、电、铝、水泥四大主导行业企稳,完成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目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煤炭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工业园区配合)
二、抓工业品促销提产。开展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推动供给侧结构优化。精心组织企业参加陕西“名新特优”产品在一线城市巡展推介和中省举办的各类大型展销会。各区县政府、市级工业园区每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业品专项促销活动,帮助重点企业巩固老用户、发展新用户,促销提产。(市工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工业园区配合)
三、扎实开展投资促进行动。发挥市财经发展基金乘数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总规模不少于22亿元(市财政局牵头)。扎实推进投资促进行动,严格“周计划、旬协调、月点评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市级领导、区县和市级部门包抓责任,集中抓好100个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和100家以上骨干企业的投资增长工作,确保完成有效投资任务。加快华能铜川照金电厂煤-电—热和董家河煤—电—铝—铝精深加工循环示范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工业园区配合)
四、积极开展省内协作推动企业发展。市工信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工业企业配套协作、发展保障、协调服务等工作。支持东铭车辆公司与陕汽集团深度配套、陕西天马电缆公司参与电动车用线配套等协作发展;积极参与全省汽车配套产业联盟,力促我市装备制造企业参与省内大企业、大集团围绕延伸产业链、共建重点项目、集约集群发展等的协作、配套。鼓励市内工程项目、厂矿企业优先采购地产工业品,力争配套使用率达到80%以上。(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等配合)
五、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实施“过桥资金”支持企业发展。适时组织对银行业机构抽贷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抽贷、压贷、断贷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进一步强化银企合作,对市场前景好、短期资金紧张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积极引导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劵、中期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提升地方金融支持发展能力。(市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和省上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执行督查和“放管服”工作,落实好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政策;扎实推进低电价区试点,充分利用省直供电200亿额度,争取更多的企业享受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配合)
七、全力培育发展瞪羚企业。各工业园区要把培育“瞪羚企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出台专项措施,在政策、资金、人才、投融资、质量认证、知识产权、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优先推荐入驻园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用地、担保、股改及上市奖励、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
八、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市属国企分类考核等工作,确保年内取得积极进展。各区县尽快出台深化国企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九、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出台《铜川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和《工业技改项目评估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第三方技改服务公司机制,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省级5支产业引导资金和市财经发展基金作用,重点推进装备制造、陶瓷、建材、食品、医药、纺织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每年确定5个重大技改项目和5个新兴产业培育项目给予扶持并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等配合)
十、千方百计激活民间投资。出台我市促进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开放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建立促进民间投资服务协调机制,缩短投资核准报建周期,推动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出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年底前各区县全部组建融资担保公司,实现融资担保平台市、区县全覆盖。建立市县两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切实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热情。积极协调民营企业生产性投资项目享受中省财政补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十一、努力推动签约项目落地实施。建立市级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推进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央企进陕”“国企进铜”项目的落地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资委等部门、相关区县、市级工业园区配合;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由市招商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及相关区县、市级工业园区配合。牵头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签约项目落地难问题。对近年签约的中省企业,列出责任清单,赴京、赴省专程拜访对接,全力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对目前尚未在铜投资的大企业、大集团,遴选重点,主动上门拜访,寻求项目合作。落实全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机制,对增长排名末位的区县领导约谈,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工业园区等配合)
十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全市招商引资考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领导一以贯之抓招商责任;及时发布季度、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每年都有3个以上投资5亿元新项目落地建设。每月通报一次全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市招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市级工业园区等配合)
十三、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涉及发展改革、财税、国土资源、工商、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列出清单,自查整改,市政府将进行专项督查。重点落实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全面推开营改增等。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加大土地报批供应和闲置土地及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通过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解决企业用地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配合)
十四、着力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按照“精简、便利、高效”原则,开通重大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机制。对投资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办理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再压缩一半。强化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深入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加快转型发展的优质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配合)
十五、严格工业考核奖惩。强化工业强市战略,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考核机制,对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等稳增长促投资任务实行季度、年度考核,奖惩兑现,激励发展。(市考核办牵头,市工信局、市统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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