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工商方案】渝北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4 18:36:02  阅读: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为切实促进我区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渝北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渝北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

正常秩序实施方案


为切实促进我区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23号)精神,结合渝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实施临空都市区发展战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简政放权,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管结合、相辅相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发动机”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在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禁止变相审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和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 依法予以取缔。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平等、公开透明的监管方式,依法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试行扩大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责任。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加强风险管理,严密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加强科技手段在市场行为监管中的运用。

(三)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息约束等体制机制,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强化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法公开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拓宽查询渠道,服务公众需求

(四)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和行政问责,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健全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执法法律责任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三、工作任务

(一)放宽市场准入

1.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产业禁投清单,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制定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窗受理、多表填报、多证联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登记审批流程,一次性办结设立企业的相关证照和手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市场准入标准,确保透明公正。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设立程序,贯彻落实评比达标表彰两级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政府规章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放开部分行业的业务资费和服务收费,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严格控制设定临时行政许可,杜绝超期实施临时性行政许可。做好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分类提出规范管理的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能取消的尽快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规范时限和收费。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服务中心,并纳入重庆市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3.禁止变相审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完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结合部门职能调整,清理合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快全区非税收入数据库建设,并纳入重庆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适时开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联合督查,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到位。

4.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积极开展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清理和破除工作,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公平竞争的规定。开展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消除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的价格歧视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清理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实行优惠招商的行为和要求购买指定产品等违规行为。

5.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法取缔达不到强制标准的市场主体,完善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建筑工程等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制定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制定试行儿童老年用品、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领域违法人员从业禁止规定。全面梳理并严格执行金融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新闻出版违法人员从业禁止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行业禁入人员“黑名单”制度。

(二)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6.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对市场各行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要求。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市场交易和自然资源等方面,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领域的责任保险提质扩面。

7.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全面清理地方强制性标准,修订、整合和废止一批地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化法规和重庆市标准化条例,强化标准执行监督检查。

8.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公用事业为重点,建立反垄断集中度审查的长效机制。加强自然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监管,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加大反价格垄断案件调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应对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9.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风险监测专家委员会,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区高危行业基本建立动态检测系统,建立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采取一系列监管防控措施,杜绝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发生。

10.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推动信息网络在线技术在货物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大力推广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工作手段。加强肉类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建成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完善认定电子签名法律效力机制。

(三)夯实监管信用基础

11.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夯实信用查询基础,建立多领域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做好金融业信息交换与共享。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广机构信用代码证,推广机构信用查询工作。

1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建立针对违背市场竞争秩序等企业失信行为信息的“黑名单”,建立“黑名单”共享系统,推动“黑名单”信息应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制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办法,推进信用报告和信用记录在工程建设、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13.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完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络体系,满足征信服务需求。坚持市场化取向,支持社会征信机构发展,依法培育征信市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强化评级结果应用。对信用评级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制定实施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失信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实施政务共享应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夯实行政管理中信用信息公开基础。

(四)改进市场监管执法

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市场监管执法评议,加强日常督查,限期整改相关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执法评议考核中的建议和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及配套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加强职责审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

15.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市场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方面落实具体监管规则和方法,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确保“程序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健全执法案件办审分离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年度考评制度。修订完善各市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人本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加强警示教育,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监管执法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离。

16.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和规范工作,建立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一批区级行政权力。制定区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区级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对外发布。以公共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执法案件相关信息,对市场监管中的检测、抽检等活动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内部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改革监管执法体制

17.解决多头执法。强化区级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职能,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积极探索整合执法主体,对有条件的部门和领域,相对集中执法权。

18.消除多层重复执法。研究理顺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的执法重点、范围、对象,合理划分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的执法权责,推动执法力量向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部门建设,强化执法监管能力。

19.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封锁,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实现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加强行政执法案件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执法协作联动。从严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

20.做好市场监管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在安全生产、环境资源保护、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及市场交易等方面,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执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调处理案件机制化、常态化。完善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移送案件标准等规定。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21.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引导和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解决业内纠纷,开展专业调解。厘清和明确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职责权限,实现职责脱钩。按照国家要求,贯彻落实好“一业多会”相关政策。

22.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执业质量检查,保障和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并逐步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技术机构整合。推进从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者挂靠事业单位脱钩改制。

23.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营造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各市场领域出台具体办法明确有奖举报规则并严明相关工作纪律。发挥消委会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和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优化和完善投诉调解机制,投诉解决率达到90%以上。加大对有关市场监管方面意见建议的收集力度,及时转办、交办和督办群众反映的市场监管方面问题,健全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反馈、公布机制,通过量化考核、回访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受理处置情况的监督力度。整合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方便群众投诉,有力解决问题的综合举报平台。严厉依法打击新闻媒体以有偿新闻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七)完善监管执法保障

24.健全行政复议运行机制。在国家和市里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确保市场监管有法可依。督促规范性文件报备,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委员会、公开听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2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市里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加大执法队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开、规范、顺畅的交流制度,优化执法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研究解决基层执法机关特殊岗位和艰苦岗位招人留人难问题。健全执法队伍考核奖励机制,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执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具体行政执法监督培训,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4年)。按照渝府办发〔2014123号文件的任务分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由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形成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52017年)。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对改革实施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责任单位召集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做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细化好 201520162017 年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 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力争到2017年基本实现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市场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体系权责明确、公平公正、法治高效。

(三)完善阶段(20182020年)。全面总结改革推进情况,评估改革效果。对改革成效显著的工作任务,实行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对改革成效不明显的工作任务,由责任单位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由区政府统一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巩固改革成果,改进工作方式,强化考核督查,到2020年实现商品要素自由、平等交换市场体系开放、公平、透明、法治,市场监管体系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有关改革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建立和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推动改革的工作机制,明确人员,落实经费,细化措施,每年总结工作进度,切实为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稳步扎实推进改革。

(二)突出问题导向。对市拟出台的新政策要加强衔接,及时跟进,积极争取支持。要增强全局思维,结合加快建设临空都市区发展战略,努力在机制上探索创新,激发改革活力。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危害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清理各行各业存在的阻碍市场公平竞争和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强对市场监管不作为、乱执法等问题的治理力度,确保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

(三)强化督查落实。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考核制度。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阶段工作开展督导和检查,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 工作不得力的区级部门和镇街要追究责任,对改革绩效突出的予以表扬,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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