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加快产业集聚,增强发展后劲,壮大经济总量,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方案】德庆县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县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加快产业集聚,增强发展后劲,壮大经济总量,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县“加快绿色发展、构建平安德庆、打造创业富民的西江精品明珠”的发展定位,以招大引强为重点,以提质扩量为目标,以一园三区为载体,围绕林产(精细)化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以及休闲旅游、特色农业等符合我县产业政策的其他产业,建立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各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参与招商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县上下“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格局,努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着力推动我县经济加快发展、扩量提质。
二、任务安排
(一)县四套班子。县四套班子领导实行团队招商,县委和县政府领导班子年内引进项目总投资额各5亿元以上,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班子年内引进项目总投资额各3亿元以上。
(二)县直相关部门。县招商局年内引进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肇庆高新区德庆园管理局1亿元以上,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发展局、县环保局、县国资公司、县工商联(县委统战部)年内引进项目总投资额各0.5亿元以上。支持鼓励其他无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三、考核表彰
(一)实施招商实绩考核
按照任务总额完成度以及项目的完成进度计算。单个项目投资额低于500万的不计入任务总额;项目的完成进度分为投资合同签订、证照办理、立项环评、土地取得、进场动工、投资完成、建成投产等7个部分,分别占完成进度的5%、5%、10%、20%、10%、40%、10%。
(二)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评分
1、计分方法。按照任务总额的完成度及项目的完成进度进行考核加分,满分为6分。考核评分方式为项目类别分×任务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当年招商引资总额完成率×项目完成进度率)。农业类项目为3分、三产类项目为4分、工业类项目为5分[其中食品加工类和机械制造类为5.5分、林产(精细)化工类为6分]。
2、加减分方式。
(1)县四套班子。年内任务完成率达到40%及以上的,按照计分方法核算加分;达到20%~40%的,不加分也不扣分;不够20%的,扣1分。加减分均在县四套班子对应办公室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中体现。
(2)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县直各单位。年内任务完成率达到40%及以上的,按照计分方法核算加分;达到20%~40%的,不加分也不扣分;不够20%的,扣1分。加减分均在各单位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中体现。
(3)各镇(街道)及无招商任务的单位。年内任务完成率[参照有招商任务单位最低档次标准(即投资额达0.5亿元)]达到40%及以上的,按照计分方法核算加分;40%以下的不加分也不扣分。
(三)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1、为鼓励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参与到全县招商工作中去,年内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在年度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同分的基础上,评分将优先排名。在原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分为一等奖的单位,若年内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特别优秀的单位将设置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特等奖,以示表彰。
2、年底对各任务单位招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大、招商工作完成进度较好的单位授予招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招商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招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招商引资工作专责小组,组建招商小分队,落实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确保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
县招商局负责牵头抓总,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指导、跟踪服务;其他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县招商局,及时获取招商信息,上报招商动态。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肇庆高新区德庆园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为项目引进和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三)创新招商方式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主动出击,及时掌握产业转移信息,积极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加强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行业商(协)会及专业招商机构开展合作招商活动,采取网上招商、乡贤招商、以商引商等多种方式,提高招商工作实效。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专业力量招商,借助社会机构或个人成功引入项目的,如符合《德庆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试行办法》要求,可申请奖励。
(四)落实经费保障
1、县财政统筹安排招商引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县四套班子各80万元,县招商局50万元,县直工委和肇庆高新区德庆园管理局各30万元,其他任务单位各5万元,资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县招商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实施。上述各单位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各自办公室根据县财政局制定的资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制定实施。
2、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按任务完成进度由县招商局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批划拨,经费发放方式为总工作经费×当年招商引资任务总额完成率×项目完成进度率。
(五)完善配套政策
县招商局负责制定完善德庆县招商手册,各任务单位参照招商手册指引抓好跟踪落实;县招商局会同县发改、财政、经贸、法制等部门制定吸引项目落户的优惠政策以及完善招商工作激励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用好用足上级有关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政策。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新情况,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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