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龙门县卫计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卫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报告】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龙门县卫计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卫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将卫计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县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各企全县各乡镇、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县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局定期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导和专家授课,在全县卫生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县、镇(街)、村(社区)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县组织全县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县法制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县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卫生计生行风评议,要求卫生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县举办了乡镇(街道)党政类、乡镇(街道)人口计生专干类、村(社区)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县卫计局将征收权委托给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社会抚养费由银行代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直接上缴国库,工作人员不接触现金。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县、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县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市场执业行为。当前,我县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13间,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间,一级医院15间,门诊部1间,社区服务中心1间,民营个体诊所25间,乡村卫生站170间,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直接关系群众就医环境安全。今年10月,我所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62人次,车辆23辆次,对1家二级综合医院,7家一级医院,8家个体诊所(全县个体诊所的30%)共计1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医疗机构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等问题。
二是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按照县卫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6日-20日期间,我所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此次行动检查医疗卫生机构30家,其中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2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其他医疗机构8家,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计8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评价结果合格的医疗机构共26家,列入重点监督的医疗机构4家。
三是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疫苗预防接种和使用管理,今年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对全县19家医疗机构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其中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人民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5家,未发现存在疫苗使用和管理的问题。
(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整体工作之中,在全县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开项目内容全,紧紧围绕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关心 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切实做到“五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范围面广,镇、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指导镇村举报信箱,在车站、繁华地段张贴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等,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
各项优惠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全县共有农村部分奖622人,农村节育奖1225人,农村独生子女政府津贴414人,城镇独生子女奖760人,特别扶助20人,共发放各项奖励金540万元,落实率100%。
(八)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实施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检查有力促进龙门县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我县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县信访结案率达到 100%。
二、存在问题
1、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
2、两非案件调查难、取证难、认定难
3、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缺乏正式的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持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较少。
三、2016年工作计划和思路
1、继续举办2到3期的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到全县的卫计系统执法人员。通过深入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深入乡镇督查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收费、罚没收入挂钩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以思想教育为主导、行政告知为前提、服务到位为基础、公开曝光为手段、联合执法为保证、强制执行为突破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模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在抓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功能。
4、把依法行政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将依法行政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形成科学导向。
5、落实好网上办事。全面宣传网上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过去的一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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