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意见

时间:2023-06-06 14:45:10  阅读:

关于贯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云阳府办发〔2012〕29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意见



关于贯彻国家教育体制

改革试点的意见


云阳府办发〔201229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8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解决教育民生为导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立足县情,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力抓好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建立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需要作为检验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努力解决深层次矛盾。

2.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改革创新。

3.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全县学校探索试验。充分考虑城乡差别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把整体部署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鼓励学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总体目标

2012年,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的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将职教中心打造成与产业对接,生产经营与技能人才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创新型职业教育示范基地;解决农村教师紧缺现状;创新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公招”、“双选”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试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中小学引进优秀人才机制;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培养成本测算模型,动态制定培养成本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县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责任,建立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出台政府有关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初步建立起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流动趋势的公共基础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规范+特色”发展、学生“合格+特长”发展目标。

二、改革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提高教育督导水平

(一)完善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要求,创新教育督导评估体制,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增强教育督导权威。成立云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督导委),作为非常设协调机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教育督导委主任,县教委主任担任教育督导委常务副主任,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教育督导委成员。教育督导委下设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二)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片区督导、督学责任区公示、督导结果公告、公众参与、限期整改、考核奖惩、督导通报和督导问责等制度。

(三)加强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构建县督导、片区督导和学校督导三级教育督导网络体系,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教育督导中心,落实督导中心相关人员的职级职称,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导队伍。创新督学管理机制,完善督学聘用办法,配备34名专职督学和一批兼职督学,合理配备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人员和专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人员。实施教育督导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加强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促进督导评估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督导评估工作水平。

(四)建立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县级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导检查,对其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引导学校把内涵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转变教育思想,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按照教育部、重庆市评估监测质量标准,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三、实施“六项工程”,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

(一)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优质学校建设。支持职业学校完善办学功能,县职教中心创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规划实施好县职教中心南区和云阳师范学校二期工程建设。

2.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面向市场,围绕市、县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与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匹配紧密、结构合理、覆盖广泛、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培育建筑、机械、电子、服装、幼教、旅游管理服务等6个品牌专业,新增涉农等专业, 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的全覆盖。

3.加强培训中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建设云阳县技能培训中心和云阳县教师培训中心。

4.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坚持示范引领、以奖代补、校企共建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设实训基地。到2015年,争取建成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实训基地3个,市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3个,支持企业面向职业学校建成2个专业实训基地。

(二)教育质量提高工程

践行“以德育人、技能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理念,推行教学实训一体化、技能培养岗位化、社团建设自主化、校园文化职场化、学生管理准军事化等“五化”特色教育。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具有德技双馨、身心双健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需求导向、学生中心、能力本位、学做合一理念,积极探索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模式,提高学生的创新求实精神和实践能力。创新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建立教学质量检测和评估制度。

3.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建立健全每年一届的职业技能大赛和每两年一届的职业技能展示周活动工作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大赛及展示周工作的指导。县财政设立职业技能大赛和展示周活动专项工作经费。形成“普通高中有高考、职业学校有大赛”的良好格局。

(三)校企合作深化工程

加大企业与职业学校的合作力度,实施“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推进“政府—学校—工业(产业)园区”三位一体联动办学。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互动发展,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实现互利双赢。到2015年,全县建成“校中厂”1个,“厂中校”1个,产学研全面合作基地2个,深度合作型企业8家。

(四)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1.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多渠道引进一批、培养一批、选调一批专业教师,充实职教师资队伍。

2.开通“双师型”教师引进通道。对愿意到职业学校任教的硕士生、博士生、企业高级技能人才,实行考察录用,吸引更多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作兼职教师。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3.建立外聘专业教师动态管理机制。按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编制标准核定学校总编,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在核定编制总额内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外聘兼职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在规定的比例内,财政按实际外聘教师人数,根据年均教师基本工资及待遇,县财政给予补助。

(五)培训体系构建工程

整合技能培训项目,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在县人社局设立职业培训统筹办公室,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的原则,县属各部门的所有技能培训均由县“统筹办公室”统一安排,重点依托县职教中心和云阳师范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构建终身教育发展体系。

(六)财政投入保障工程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教育经费增量重点向职业教育倾斜并逐年增加。各类产业扶持发展资金或基金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职业技术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技术教育比例不低于30%;落实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5%20%用于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定。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60%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落实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1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并逐步增长。

四、改革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一)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一是提前招聘优秀人才。到大学招聘优秀大学生,时间提前到每年9月至11月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间提前到35月进行。二是统招与定向招聘相结合。对于部分偏远缺编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海拔高度和交通情况,确保招聘教师的到位率,最大限度避免浪费招聘指标。其他学校采取统招统分方式,考试合格人员按得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三是从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每年补充教师不低于600名,缓解教师紧缺问题。

(二)创新优秀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纳县外优秀人才来云安居乐业。一是优秀人才职称评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二是优秀人才原系学校领导干部的,调入后任同级或高一级领导职务;三是解决县外调入优秀人才的家属工作调动问题;四是调入优秀人才原则上安排在条件较好的学校工作;五是适当解决县外调入优秀人才安家补助经费。

(三)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构建以校本培训为塔底,县级培训为塔身,市级、国家级培训为塔峰的金字塔师资全员全能培训模式,到2015年,对全县教师开展一轮全员培训,其中10%教师接受国家级和市级集中培训,90%教师分批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区县级集中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推出一批、提高一批、带动一批”的思路,定期开展“未来名师”高端培训,命名县级名师和县级学科带头人,落实骨干教师政治、经济待遇,大力加强“名师团队”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或全市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

(四)创新农村教师管理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规范、以人为本、优化结构、公开平等”原则,构建科学、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新分特岗生和公招大学生补充到农村偏远学校;符合政策的农村学校教师调配到城郊缺编学校;组织优秀农村教师通过进城选考的方式调配到城区学校。

五、探索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制定,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协调发展

(一)探索成本分担机制。2年时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合格学生培养成本测算分担机制模型。2012年完成高中阶段学生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测定,为全市出台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提供依据。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师资配置政策,提高并规范教师待遇,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和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实行学校消耗的定额化和货币化,实现普通高中学校维持基本运转各项支出的标准化。

(三)完善教育投入分配机制。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投入力度,并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高中教育质量的提高,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协调发展。

六、推进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机制

(一)加大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从预算内和预算外、预算和决算等方面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做到“年初预算优先考虑教育、执行预算优先满足教育、年终结算追加优先照顾教育”, 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达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例每年有所提高。

(二)健全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体制。普通高中教育实行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投入为辅的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财政超收按不低于年初预算比例用于教育。城市建设配套费、维护费、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在每年政府统筹基本建设资金、化解乡村债务资金、农村税费改革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切块用于学校基础建设和偿还债务。减免涉及教育和学校建设相关税费。

(四)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网络电算化管理学校财务制度、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教育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检查、审计、评价。

七、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一)以“普及普惠”为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改革

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建立以县为主,县和乡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办园体制。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科学规划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到2013年,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等级幼儿园,城镇普惠性社区幼儿园达到城镇幼儿园总数的60%。全面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8%,基本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完善入园贫困幼儿资助体系,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等学前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生活补助,逐步减免在园贫困幼儿保教费,提高生活费补助标准,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不因贫困而失学。

(二)以“优质均衡”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改革

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学校校舍条件、设备设施、教师队伍等均衡配置,促进优秀师资合理流动,推进教育信息化,有效化解“大班额”。逐步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举办重点班和各种变相重点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规范招生管理,根据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核定学校招生人数和服务片区,并向社会公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县域内跨片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三)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推进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改革

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子女培养关爱机制。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行动计划,继续采取代理家长、亲情室、托管中心等多种措施,保障留守儿童健康茁壮成长。

(四)以“特色多样”为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改革

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机会、学习年限、学习方式等多样化改革。以学科特色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探索特色高中建设。建立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关系,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科学途径。引导优质普通高中举办网上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成长路径。开发一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学校校本课程,建立适应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的管理与评价制度。

(五)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强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以“减轻学生负担”和“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制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以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为抓手,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实施“行动德育”工程,以全面育人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整合一切教育资源,打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实现文化育人。努力建设以健康向上、文明礼仪为基础的学生文化,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基础的教师文化,以育人为本、民主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文化,以格调高雅、催人奋进为基础的环境文化。加强特色学校建设,打造一批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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