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地方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省政府工作会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紫金县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加快推进不动产
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地方政府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5〕60)、县编委《紫金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紫机编〔2015〕53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确保整合任务依时完成,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紫金县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振林
执行副组长:黄伟明
副组长:黄汝荐(县府办)、黄海涛(县国土资源局)
成员:刘耀芳(县编办)、龚子岳(县财政局)、马子成(县人社局)、赖智明(县住建局)、彭少平(县农业局)、黄荫雄(县林业局)、叶必锋(县法制局)、陈雄(县国税局)、韦晓冬(县地税局)、刘仿源(县国土资源局)、曾洪虹(县行政服务中心)、张昌平(县公共资源交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黄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将分散在县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的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不动产登记局。通过整合职责11月底挂牌,12月下旬发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三、工作安排
第一,准备阶段
5月至6月,组织国土资源、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相关人员学习《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登记办》、《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启动阶段
7月至8月,县政府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联席会议,由编办组织对国土资源、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职能、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调查调研,草拟初步方案。
第三,整合阶段
1、10月上旬,讨论制订印发《紫金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明确机构职责,人员编制(责任单位:县编办、国土资源局)。
2、确定办公场所,11月下旬,拟在国土资源局一楼原地产交易所及附属楼一楼,重新布局调整装修(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3、确保人员到位,11月底,配备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中心班子成员,12月下旬,全体人员到位(责任单位:县编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
4、举行挂牌仪式,11月底,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块挂牌(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第四,正式发证阶段
确保12月下旬发出我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第五,完善阶段
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做好县住建局房管档案移交、数据对接整合、平台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务院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的具体要求,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纳入国务院督查范围,如督查不合格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整合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的改革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国土部门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具体做好不动产登记整合全过程工作。编制、财政、住建、人社、农业、林业、地税、法制、国税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三)明确时间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快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进度,细化各项工作安排,统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流程梳理、登记资料移交、数据信息、登记系统融合、信息平台建设,以及设置统一窗口、颁发统一证书等和项工作,确保今年11月下旬完成不动产登记整合后挂牌,12月下旬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镇和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级支持和配合整合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不中断,防止在整合过度阶段中造成档案、信息和国有资产流失。特别有整合任务的住建、国土资源、林业、农业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服从整合工作需要,做好人员、业务、信息档案等移交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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