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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宽甸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6 17:09:02  阅读: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宽甸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宽甸满族自治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

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1611日至20164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林区管理秩序、促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滥砍盗伐林木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我县林业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打击重点

()滥砍盗伐林木;

()非法收购、经营和运输木材;

()非法采挖、移植、运输野生树木();

()乱打烧柴、非法贩卖大柴;

()以发展产业为名乱砍棚杆、乱粉锯沫等;

()擅自开垦林地种植人参或农作物,非法侵占林地;

()擅自野外用火;

()禁牧区放牧。

三、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行动,严厉打击滥砍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整顿破坏森林资源和林区治安秩序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有效遏制滥砍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强力维护我县林区的和谐稳定,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姜春海担任。成员单位有: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经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孙豪文担任,副主任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高勇担任。各乡镇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

五、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按照三个阶段的计划安排,实行整体部署,同步推进。

()准备部署阶段(201611日至2016110)

各乡镇要成立组织机构,根据百日行动打击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积极动员部署,营造声势,发动群众广辟信息渠道,深入调查摸底,深挖案件线索,全面安排布控,为百日行动做好各项准备。

()打击处理阶段(2016111日至2016331)

各林业执法部门要按照集中力量、打击重点、重拳出击的原则,依法严厉查处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要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力度治理森林资源保护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达到警醒和震慑的效果,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总结验收阶段(201641日至2016410)

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对百日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在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管理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出完善改进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改进森林资源监管措施,健全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同时,做好已办理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尤其对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切实做到快侦、快诉、快判,切实巩固百日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坚持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行动上来。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做好统筹安排和源头监管工作,确保本次行动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明确目标,密切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形成有分工、有协作、步调一致的行动格局,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百日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从重从快,严厉查处。

行动中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在行动中要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调动参与各方的主观能动性与工作积极性,加强源头管理,密切沟通协调,尽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执法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行动中要严格执法,从重从快,严厉查处。对百日行动期间查处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和运输木材等涉林行政案件一律按上限处理,对构成犯罪以非法盈利为目的的犯罪嫌疑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督导检查,狠抓落实。

县政府督察室和林业局要深入案件多发、高发的重点地区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

()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组织指挥到位、人员安排到位、排查监管到位、打击处理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对行动中出现的地方保护、行政干预等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大力宣传、积极造势。

各乡镇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在村委会驻地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为顺利开展此次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为行动造势,达到震慑违法犯罪的效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

()认真总结,按时报送。

在行动期间,各乡镇及各相关林业执法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分别于每月13日和27日前将百日行动战果统计表报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战果统计报表不得累计统计上报。行动期末各相关单位要将此次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上报到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165698 联系人: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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