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商务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6 19:09:02  阅读: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传统商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传统商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结构调整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新的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全面提升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新型消费供给。

(一)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商品和服务交易等经济领域的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应用企业、服务企业和产业基地等电子商务产业体系。促进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O2O、网上定制、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业务。加大电子商务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类资本对电子商务及相关领域的投资。推进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加强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发展方向。实施企业上网工程,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重点建设锦州北方杂粮物流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本地企业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供销e家等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合作建立特色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引导“邮乐网”、“乐村淘”等电子商务平台进农村,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电子商务“双向”运营网络。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重点打造以“好食汇”生鲜平台为代表OTO模式和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物业+电子商务”新模式,满足市民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娱乐、缴费等在线服务。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锦州滨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辽西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平台),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促进消费品国际采购和销售。到2020年,全市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5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到100%

——依托重点企业。包括锦州滨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三六五电商平台、辽宁福生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州好食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方粮”电商平台、“淘黑山”电商平台、北镇方大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北镇玉宝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慧桥网络科技公司、凌海供销海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兴隆大家庭、鼎沐大厦等。

——推进重点项目。包括中国电商智炎电子商务产业中心(锦州)东北总部、辽宁省电子商务云数据中心、辽西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平台)、黑山农村淘宝、京东商城黑山农业特色馆、北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凌海邮政快递物流园、义县村邮乐购、大商“天狗网”、大润发“飞牛网”、翔宇电器“云翔易购”、兴隆大家庭“兴隆大院”、辽宁福生“绿孔雀”跨境电商平台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外汇管理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

将社区便利店纳入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目录,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广大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围绕便利居民消费,加快转变经营策略,大力发展自有品牌,走差异化经营之路,增加消费者黏性。拓展多元化便民服务,积极开展代售电话卡、公交充值、代缴水电费、信用卡还款、电动车充电、票务预订等业务,探索向集便民服务平台、按需预约体验、金融服务、快递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发展。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便利店拓展线上订购、统一配送功能,探索发展网货体验店、提货点、配送站和服务中心等O2O服务模式。鼓励品牌连锁便利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整合改造社区食杂店、杂货店、副食品店等传统商贸业态。

——发展方向。引导社区连锁便利店合理布局、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强化供应链管理,支持外埠内资连锁便利店知名企业来我市投资布设经营网点。推进便利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连锁便利店本土品牌,打造一批便利店示范标杆。“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30家,初步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基本形成满足我市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连锁便利店服务网络。

——依托重点企业。包括兴隆大家庭、锦州燕邦蔬菜连锁有限公司、锦州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万家乐果蔬连锁超市、锦州美之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锦州绿原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

——推进重点项目。包括大润发超市、燕邦连锁超市、万家乐超市、美之家连锁超市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鼓励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和便利店深入农村拓展商业网点,提升农村流通网络服务功能。引导家具建材商店、工厂直销中心、仓储式会员店在城乡接合部布设经营网点。鼓励农村食杂店、便利店与电商平台、快递网点积极合作,加快工业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产业。鼓励和支持产地集配中心、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冷链物流集散中心、节能环保型冷库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追溯服务等农产品供应链。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建设,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因地制宜对现有基层社实施分类改造,调整基层社建制,优化基层社资源和网络布局。

——发展方向。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重要城乡节点建设发展城乡商贸中心。不断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的信息化、标准化和冷链物流水平。推动农产品批发企业实现上联基地、下联零售的高效低成本农产品流通新模式。鼓励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向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零售业态转变,促进农产品流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市培育现代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2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1家,建成现代化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1个、城区农产品连锁零售网点60个。

——依托重点企业。包括北镇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鑫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锦州伍公斤商贸有限公司、辽宁燕邦农业有限公司、黑山吉隆泰食品有限公司、义县百货商店为民商贸公司、北镇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锦州超越农业有限公司等。

——推进重点项目。包括辽西农产品物流园区和集配中心、伍公斤农产品城市配送中心和连锁零售终端、燕邦农产品连锁零售终端、大有富民生姜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等建设,北镇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辽西果品批发市场改造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

以地方特色资源、品牌展会为重点,打造锦州辽西会展中心,“十三五”期间,全市会展业交易额年均增长5%,培育2个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展会,逐步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展览产业体系。

继续提升我市农业博览会、古玩文化节、汽车博览会、房地产和婚庆消费等专业特色展会的规模和档次,做大做强一批知名度高、影响面广、拉动效应强的展会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知名展览公司、行业协会加强合作,策划创办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吻合、有比较优势的会展项目,招引各种专业会议和展览活动。深入分析周边城市居民文化、休闲和健康等需求,策划举办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节庆活动,以“节日经济”聚集人气、营造商气,促进会展业发展。

鼓励各类经济实体、优秀人才组建专业会展公司,加快培育壮大会展组织及会展企业。动员各方力量举办各类展会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更多的专题性会议、展览及活动在我市举办,提高现有展览场馆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展览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展览领域,投资、参股展览场馆。鼓励展览场馆功能升级,提升承接国内外大型展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兴展览业态,举办网络展会,实现实物展览与网上展览、交易之间的优势互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积极发展商贸物流配送

创新商贸物流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中蒙俄铁路新通道出海口建设,完善锦州港服务功能,加密海铁联运线路,提高航线密度,打造智慧港口。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和供应链物流,鼓励发展绿色物流,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托盘、包裹、技术接口、运输车辆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积极推行“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发展智慧物流,提升商贸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完善城乡配送体系。依托商业、供销、交通、邮政、快递等仓储资源,促进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配送中心转型。构建并扩大各类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物流分拨中心、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等“三位一体”城市配送网络。对社会、学校、家庭等开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和专业化配送服务。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积极探索通过统一标识或通行证等方式,为配送车辆提供全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促进物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

发展冷链物流。结合我市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特点,合理引导设置冷链物流节点,鼓励农产品产地、加工包装、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终端等企业对现有设备升级改造,建设低温仓储、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构建符合实际需求、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加快国际物流发展。积极推进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鼓励有条件商贸物流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在出口重点国家建设海外仓、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通过完善货物仓储、分拨配送等功能,提高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构建辐射辽西地区的国际中转、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港口局、锦州海事局、市供销社、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锦州边防检查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促进转型升级

大力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改善消费供给结构,创新消费供给方式,扩大消费供给规模,提高消费供给效率。

(一)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水平,强化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发展,完善多功能、多层级商品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一批转型升级绩效较好的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

——发展方向。鼓励商品交易市场向信息化、定制化、平台化发展。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布局,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鼓励推广电子结算、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高市场的组织化、集约化能力,促进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重点企业。包括辽西小商品批发市场、锦州粮食产业园、黑山励家杂粮市场、北镇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等。

——推进重点项目。包括大虎山农资仓储物流中心、中国北方杂粮加工物流中心、小东大黑牲畜市场、吴家公益性蔬菜批发市场、大有达莲海产品批发市场、十里台农副产品物流园、滨海新区海鲜综合交易市场、盛世东方汽车销售服务园、北辰亚市盛世汽车交易中心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零售企业转型升级

统筹城乡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支持商业设施富余地区的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实施转移,培育新的增长点。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引导业态雷同、功能重叠、市场饱和度较高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业态有序退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及时调整经营结构,丰富体验业态,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等转变。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引导企业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在兼顾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同时,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进一步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积极开展地方特色产品、老字号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供需对接活动,加快培育商品品牌和区域品牌。

——发展方向。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加快打造实体店、网上商城、移动终端的全渠道经营模式。引导单一型百货企业拓展餐饮、住宿、娱乐、健身等项目,向综合型休闲购物中心转型。鼓励企业向集中采购、买断经营转变,提高自营商品比例。鼓励内贸市场培育外贸功能,鼓励具有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优势的外向型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构建海外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重点企业。包括大商百货大楼、兴隆大家庭、家乐汇购物广场、千盛购物广场、新玛特购物广场等。

——推进重点项目。包括宝地太阳广场、万达广场、万隆购物广场、百脑汇IT总部经济大厦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

引导传统仓储物流企业适应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要求,开展加工包装、分拣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发展网络化仓储配送,加大标准化推广力度,向仓配一体化现代化配送中心转型。

——发展方向。鼓励仓储企业发展网络化仓储配送。引导仓储企业大力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提高仓储作业效率。推广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指导仓储企业在仓库建设、仓库设计、仓储服务等方面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大标准推广力度。鼓励仓储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

——依托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包括辽西粮食产业物流园、海尔现代物流园、锦州渤海物流园、思凯农副产品国际物流园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餐饮住宿业转型升级

推动全市餐饮住宿业向便利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连锁化、集约化发展,逐步形成与市场消费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规划布局合理、经营业态齐全、规模档次适宜、区域特色鲜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代化餐饮住宿业发展新格局。

支持大众化发展。鼓励餐饮企业开发中低档家常菜肴和地方特色食品,发展面向老人、中小学生等特定消费群体的产品。支持餐饮企业利用资本、规模、管理、人才等优势,建立完善中央厨房和物流配送系统,加快网络布局,发展早餐、快餐、特色餐饮、地方小吃等餐饮业态,拓展外卖送餐、团餐配送等业务,满足大众餐饮消费需求。支持餐饮住宿企业开办社区餐馆、社区宾馆,鼓励大学毕业生等通过加盟、联营、合作等方式创办社区餐馆、社区宾馆,为市民提供便利、实惠、放心的餐饮住宿服务。

鼓励连锁化经营。支持餐饮住宿企业依托品牌、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联合经营等方式,整合资源,建设和改造一批连锁经营餐馆、经济型酒店,做大经营规模。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参与国有中小型住宿企业改革,推进客栈、精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在线短租等新业态的发展。

推动信息化建设。引导餐饮住宿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建立网络营销体系,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平台、与团购网站合作等方式,多渠道开展餐券团购、预售、订餐、客房预定等业务,实现线下线上融合发展。

实施品牌化战略。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创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店)、锦州老字号、锦州市著名商标、辽宁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组织开展名企、名店、名师、名菜的认定,壮大餐饮住宿行业品牌集群。加强“中华餐饮名店”“全国餐饮服务十佳企业”“辽宁餐饮名店”等名优企业和名菜名点的管理和指导。培育开发一批名品名店及“老字号”,加强“老字号”企业指导与服务。推进新辽菜开发,扩大辽菜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各县(市)区做大做强地方餐饮住宿品牌,发展连锁经营。

推进集约化发展。鼓励餐饮住宿企业以资产、品牌、管理等优势资源为纽带,通过并购、联营、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形式,加强行业内及上下游的资源整合,组建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支持餐饮住宿企业采取联营、合作等方式,建立专用产品基地、原辅材料种植养殖基地及加工厂。支持品牌饭店企业做强宾馆餐饮服务、婚庆服务、会议服务。积极推进住宿业与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支持重点旅游县(市)区整合资源,发展民宿业。鼓励个体餐饮住宿从业者和小微餐饮住宿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发展为限额以上企业,推动行业集中度和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围绕县域、城区、沿海三大板块,推动各县(市)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发展特色商贸流通产业,实现区域差异化、产业协调化的均衡发展,着力构建“一轴两区、四城辐射”的商贸流通业发展布局。

——“一轴”。以中央十里商街商贸流通业集聚区为轴,跨凌河区、古塔区、松山新区等三个主城区,是我市商贸流通业核心功能区域。凌河区、古塔区、松山新区以中央十里商街、锦州(古塔)商贸流通集聚区、锦州(松山新区)服务业集聚区为龙头,重点发展商贸流通、金融机构集聚会展与财富交流、文化创意、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着力打造辽西商贸流通业发展核心区。

——“两区”。主要包括滨海新区、太和区等两个城区。其中:滨海新区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以锦州港为依托发展辽蒙欧物流大通道,把锦州港打造为外蒙资源的出海口,并成为辽西及蒙东的多式联运枢纽及分拨配送中心;太和区重点发展以综合物流园、专业市场、文化创意为主的区域性商贸中心。

——“四城辐射”。主要包括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等四个县(市)。其中:黑山县重点发展杂粮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北镇市重点发展果蔬专业市场、文化旅游等;凌海市重点发展冷链物流、温泉旅游等;义县重点发展农产品物流、文化产业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港口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降低企业成本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税法规定,将涉及商贸流通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逐项落实到位。落实好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自主创新和吸纳就业等方面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进一步清理涉及流通环节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第三方物流企业,或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整合、重组成立的物流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畅通“绿色通道”

公安交警部门对经认定运输关系民生的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条件提供通行和停靠便利。允许喷涂统一标识且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两轮电动车或自行车从事社区配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超限、超载,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当场罚款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城监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

重点推进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形成商贸流通标准体系。对已颁布的商贸流通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抓好贯彻实施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省产业(创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现代商贸物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社区连锁商业、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相关领域优先采取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放大资金总量,实现良性循环,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拉动作用和使用效益,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加快发展。

(三)加大会展业政策扶持

对市场化运作初期需要培育的自办展会给予适当扶持,对参加国家部委及各省政府主办的国内大型展览展示活动给予适当支持,对展览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会展场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展览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会展业部门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构建以会展数量、展出面积及会展交易额等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设立以会展场馆、办展组织和会展服务企业为主要对象的统计调查渠道,科学分析会展经济发展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会展业发展动态。

(四)加强商贸流通业人才培育

积极培养引进商贸流通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建立健全商贸流通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加强与商贸流通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建立商贸流通人才培训基地。按照商贸流通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和规范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体系。以重点科研开发、大型商贸流通业项目为纽带,开展招才引智,营造良好的商贸流通人才创业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委高校工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市贸促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相关热词搜索: 锦州市 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 【商务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