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生活性服务业是直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服务业的总称。为加快我县旅游、商贸、健康养老、家政、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生活性服务业是直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服务业的总称。为加快我县旅游、商贸、健康养老、家政、文化、体育、法律、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以新业态发展、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引领为重点,着力增加服务有效供给、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带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旅游服务。通过五年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旅游品牌由区域观光地向国际知名旅游胜地转变。到2020年,力争全县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13%左右,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14%左右;境外游客、过夜游客、市外游客、度假游客分别达到8%、60%、60%、50%左右,基本建成国际知名旅游胜地。建成“归原”、懒坝LAB、星际未来城等旅游重大项目。启动仙女山露营基地、仙女山青少年户外营地、仙女山体育夏训拓展基地、仙女山汽车营地等项目建设。启动犀牛寨、寺院坪、大洞河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创建3A级景区,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点)100个,发展乡村旅游经营户8000户(其中星级示范户1000户),乡村旅游年接待1200万人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旅游局、县文化委)
(二)批发零售服务。把武隆建设成为“生态购物之城”、“便利实惠购物中心”和“特色旅游商品交易中心”,成为渝东南具有鲜明生态旅游特色的现代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集散地。到202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亿元,年均递增13%,形成“一心、二副、三带、多元化、电商化”的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格局。建成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五洲商贸城。打造中心城区游客集散中心、滨江生态美食休闲水岸和民居民俗文化古街等特色商业街。重点建设仙女山度假区商贸中心、白马商贸中心,完成“十镇十三乡”23个新型乡镇商圈新建和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文化艺术品、特色服装饰品、旅游用品,把武隆建设成为渝东南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交易和物流中心。培育旅游工艺品、文化艺术品和纪念品等品牌20个以上,扩展旅游商品品种达到300个以上;旅游商品定点商场2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
(三)住宿餐饮服务。以“创新、智慧、绿色”为主线,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层次多样化市场需求,着力推进“生态美食天堂”建设,提高住宿餐饮接待能力。实施“生态度假3000(酒)店”工程,推动绿色发展,培育绿色饭店5家,引领绿色消费;到2020年,各类酒店、客栈和特色农家乐总数达到3000家以上,实现住宿业总收入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实施“绿色美食4000店”工程,加大对国内、国外菜品(系)的引进和培育,助推旅游餐饮向个性餐、主题餐、私房菜等特色化发展,到2020年,新建和改造提升标准化餐饮店4000家以上,培育知名特色餐饮品牌100个,实现餐饮业总收入3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重点打造8条特色美食街、5个农家乐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
(四)健康服务。支持特色医疗服务、康体疗养服务、亚健康调理服务业、药膳养生产业、养生旅游和生命科学等健康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健康教育所的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快白马镇、江口镇、火炉镇、鸭江镇、长坝镇、羊角镇、桐梓镇等中心卫生院健康能力建设,完善健康体检、老年医疗和妇幼保健护理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构建并推广“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建设仙女山中医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办民营中医院、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支持中医医疗单位开发中医药保健产品,全面发展中医药疗保健康服务。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建设高水平医疗机构,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医院、临终关怀医院、护理院等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医疗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在县城江南江北城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及各中心乡镇加快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业。(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五)养老服务。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发展机制,鼓励社区、健康、养老等相关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发展老年公寓、集中式养老院、中高档养老服务机构等。推动养老服务多样化、社会化,实现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相结合,形成功能互补的养老服务网络,引入农家乐型养老、低密度型养老、候鸟型养老、疗养护理型养老、老年休闲休养园等多种产业模式。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支持家庭服务企业与社区、医疗、物业、养老机构合作,利用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和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从日常生活照料型养老向心理调适、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方面进行系列化扩展,进一步完善以老年护理、老年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老年大学、心理咨询、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银发”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机构进行“银发”服务的品牌化与连锁化经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
(六)居民和家庭服务。建设以家庭服务企业为支撑、家庭服务平台为核心、家庭服务培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家庭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服务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多渠道、多业态提供专业化服务,培育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能力。重点发展家政、社区照护等服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扩展服务内容,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树立一批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保姆(居家养老护理、病残康复护理、孕妇产妇陪护、婴幼儿看护)、托老托幼、烹饪、保洁、美容美发、洗染、家电维修、家务管理、小学生接送等家政服务业。以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为载体,积极引进物联网等新技术,开展居民家庭消费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利用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广泛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
(七)文化服务。推进特色文化产业与特色农业、旅游体育、商贸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新的文化旅游热潮和消费热点。充分挖掘全县文化创意资源,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生产要素配套、政策支持、环境和市场监管体系,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全面完成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新建或改建武隆科技馆、一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乡镇文化广场、文化主题公园;打造“歌舞之都”“书画名城”“百工之乡”三大文化品牌;做大做强鸭江梨果节、凤来民歌会、庙垭菜花节等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建立5支知名度较高的民间文艺团队;加强地面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护,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打造文旅融合品牌;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宣传活动,重点发展民俗文化演艺业、古村落游、生态游和农家乐等项目;打造仙女山文化大观园、白马山植物基因文化园、农耕文化体验区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文化委、县旅游局)
(八)体育服务。重点扶持培育县城体育产业发展核心区及乡镇体育产业发展基地,引导足球、赛车、马术、摩托艇、自行车、极限等运动项目及体育场馆、产业园区的集聚发展。依托城区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商贸等产业。依托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资源和品牌赛事,以及周边乡镇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户外体育产业,推广航空体育、登山、攀岩、游泳、漂流、钓鱼、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户外运动项目,发展高尔夫、马术等特色时尚运动项目。坚持举办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依托社会力量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扎实推进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健步走、健身气功、太极拳、广场操舞、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游泳、象棋等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全民体育消费态势。(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文化委、县旅游局)
(九)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深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力争在2017年底达到10名以上的公职律师。加大执业管理指导监督力度,完善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公证业务系统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对公证质量的监管。健全完善行业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每年定期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职业纪律、执业道德培训。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规范化便民设施及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教育培训服务。开展县级社区教育实验乡镇和示范乡镇建设,启动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组建社区教育讲师团,开展菜单式讲座,社区居民参培率逐年提升至40%。以校企合作为载体,以县职教中心建设市级示范校为契机,着力建设旅游、汽修、计算机专业。创新校企双方办学模式,共同打造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生活性服务示范性培训基地或体验基地,带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发展就业人才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经营场地支持、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扶持。对入驻的创业项目,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场租减免。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凡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随军家属等,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服务领域开放
1. 实行“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和领域,建立公开、平等和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商局)
2. 简化企业证照办理。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推行“五证合一”制度,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和网上企业年度报告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3.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政府依法公开的信息在就业、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中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金融管理中心、县工商局)
(二)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便民服务
1. 完善用地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充分考虑优先安排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非房地产开发的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2. 鼓励城市便民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楼盘和拆迁空地建设便民服务市场。在城区范围内指定区域,设置固定便民商业摊点,统一规划、标识、管理,实行定点定位定人经营,免费提供摊位设施,优先向零就业家庭倾斜。(责任单位: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
3. 提供便利的购物交通体系。将核心区内购物、餐饮、文化、体育、休闲、健康等行业及设施纳入旅游体系统一规划开发,增设旅游大巴停车位,新增大型商业间的节点公交直通车,放宽物流运输车辆道路管制。(责任单位: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园林局)
(三)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
1.设立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生活性服务业投资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委、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卫计委)
2.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连锁经营,在核心区建成3个及以上小型惠民平价超市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对每个超市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3.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 鼓励支持传统企业、网店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在我县注册的实体企业、网店,给予补贴或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5. 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消费金融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个人及企业提供服务。加强信贷指导,将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信贷支持纳入金融机构信贷投向的鼓励类,积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加大对小微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及健康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拓宽抵押质押品种类和范围。鼓励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管理中心、人行武隆支行)
6. 鼓励建设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对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乡村旅游接待户,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四)推动税费减免政策,清理和规范收费
1. 推进“个转企”“小上规”。鼓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转企后可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用语。自转企之日3年内,按上缴税金县级部分的额度给予奖励,有效减轻相关企业税赋负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 大力培养生活性服务业人才。支持我县家庭服务实训基地、职教中心等职业教育机构开设酒店管理、烹饪技能、商贸物流、家政服务和汽驾汽修等专业课程,对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中短期技能培训,从服务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责任单位: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
3. 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停业等行为,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国家和市级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商局)
4.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对符合政府导向独立运作,且积极主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的各类行业协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
1. 成立全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委、县旅游局、县卫计委)
2. 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的统计工作,健全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形成年度、季度信息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委、县旅游局、县卫计委、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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