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让更多农民受益,根据锦州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黑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让更多农民受益,根据锦州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工作的通知》(锦卫发〔2016〕195号)精神,结合我县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合条件
全县农业人口,并允许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地农转非人员、外出务工农民等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合。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患者可随母亲享受新农合相关政策待遇,母子(女)共同累计计算封顶线。
二、筹资标准
2017年我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
三、参合目标
2017年我县农业人口参合率确保95%以上;全额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确保其参合率达到100%。
四、工作时限
资金收缴时限为2016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信息录入工作时限为12月21日至1月5日;校对、修改参合人员信息工作时限为1月6日至1月10日。各乡镇合管办从1月11日开始将参合人员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新农合参合系统数据库将于2017年1月15日封库。
五、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要及时召开201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会议,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农合的目的、意义及已取得的成效,使群众知晓率达到100%,并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确保参合率。
2. 参合人员个人缴费以自愿为主,政府资助、现金收缴等缴费方式并存,以户为单位缴纳参合资金。各乡镇负责参合人员个人资金筹集工作,并将筹集的资金一次性上缴到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用账户。收费时开具三联收据,乡镇、村、参合人员各一份。各乡镇对收缴的参合资金要妥善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3.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参合人员个人信息采集登记工作,认真填写、录入和校对参合人员信息表。2017年各乡镇参合人员汇总表由乡镇长、主管乡镇长、合管办主任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一式两份,县合管中心、乡镇合管办各存档一份。乡镇、村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要认真查验筹资对象的户口簿及身份证信息,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不乱,微机录入要准确无误,及时上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在新农合参合数据系统封库前,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各乡镇共同核对系统内导出数据,在确认信息后,签订《2017年参合人员信息数据认定书》。
4. 严禁在筹资工作中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及时做好宣传和培训,指导各乡镇做好筹资工作。
6. 县财政部门要做好上级补助资金承接工作,确保县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接收各乡镇筹资款。
7. 严把参合审核关。对2015和2016年审计中发现的重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参加新农合人员进行逐一对比,避免重复参保、参合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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