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检评办法的通知》(桂路县乡发〔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柳江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检评办法的通知》(桂路县乡发〔2015〕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依法行政、公正公开、便民、勤政廉政为原则;以政务透明、政策公开、及时简便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主要手段;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为关键信息,主动、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农村公路建设有关信息,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范围:所有使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以及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公路的危桥改造、渡改桥、安保工程等项目。
(二)公开内容:按照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各关键环节,公开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的八个方面:1.公开“七公开领导小组名单;2.建设计划;3.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4.招标过程;5施工过程管理;6.质量监督;7.建设资金使用;8.交(竣)工验收。
(三)公开的方式:采取媒体公开(含网络、报刊等)和公开栏(含办公区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牌等)两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
三、公开的具体要求
(一)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柳江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兰英(局长)
副组长:林海泉(书记)
梁伟良(副局长)
刘林(副局长)
韦丽玲(纪检组长)
成员:黄玉芳(主任科员)
韦兆斌(局办公室主任)
杨燕燕(局审批股股长)
赖宇泉(公路管理所所长)
覃朝芳(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韦善用(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韦健(公路管理所技术员)
韦小榈(公路管理所办公室负责人)
曾毅(公路管理所技术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所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72-7216409,由韦小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对县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落实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年度考核、总结迎检等工作。
(二)建设计划。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下达后,县交通运输局“七公开”领导小组按照公开要求,在确定计划后7个工作日内在局办公场地公开栏和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设计批复、财政评审等文件。公开领导小组协调乡(镇)府和村委会在公开栏内开公本辖区内年度公路建设计划。
(三)补助政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及数额在招标前向社会公开,其公开分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标准和数额、市、县级政府筹集资金数额和其它方式筹集资金数额情况,县、乡、村道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都应一一在县交通运输局公示栏、乡镇公示栏、村委会公示栏内公开。
(四)招投标。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开领导小组将中标结果在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场地公开栏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在办公场地公开栏公开。公开内容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价。公开时间为评标后公示7天。
(五)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在门户网站公开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岗位职责(项目法人、施工工期、监理)、质量安全控制,进度计划等信息;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及总监联系及举报电话。
(六)质量监管。项目质量监督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交通运输局质量监督机构和村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中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完工后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监督的情况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公开,公开内容为质量监督机构,现场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阶段检查结果等应及时公开,公开时间为施工期;县交通局在门户网站公开监督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质量要求、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结果、工期要求等。
(七)资金使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部门检查。其资金使用由县级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办公场地或公开栏公开,公开内容为:建设资金筹措、到位资金、计量支付、拨付情况等;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将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在办公场地公开栏公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公开内容为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等。
(八)工程验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情况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办公场地公开栏或门户网站公开;乡(镇)政府负责将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在办公场所和项目所在村委开公栏公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开内容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称、验收组织机构、工程质量等级、工程决算项目综合评价及参建单位评价、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公开时间为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为15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七公开”工作是当前我县农村公路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全局上下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把“七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不折不扣地把推进“七公开”工作组织好、落实好,确保“七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的发展和提升。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成立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全县“七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各乡镇政府是推进“七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七公开”工作负总责,抓好本单位“七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又要担负起对村委会等责任单位“七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完善工作制度,督促责任落实,确保该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到位。乡镇要制定本地《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方案》,将“七公开”制度涉及的每个环节细化分解,明确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和完成时间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每个月20日前,以“七公开”工作文件形式,将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影像资料、有关工作建议和经验报“七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强化监督。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栏与散发“七公开”宣传单等途径,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七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监督用作;领导小组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七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2 次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公开时限是否有效、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自查和对村的检查,建立“七公开”工作台账,保存实施过程中的原始资料,以备查阅。对不能实地检查的项目,要检查留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确保不留死角。
(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随着我县通建制村水泥路建设大会战的全面铺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建设高峰,我局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领导小组将参照借鉴先进经验,在全县范围内选出1—2个乡镇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全面规范公开,所有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必须全部按规定公开,不留死角,公开的内容必须严格遵照实施范本,不讲条件,公开时间必须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不走过场。通过1—2个乡镇的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我县公路“七公开”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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