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审批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局工作人员差旅管理,根据《融安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融政发〔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股、室、所。第三条出差时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制度】融安县科学技术局出差审批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出差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局工作人员差旅管理,根据《融安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融政发〔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股、室、所。
第三条 出差时间和人员安排。
出差时间和人员安排本着从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内容、无审批手续的出差,严禁单一事件重复出差,多人出差。
(一)有文件依据的出差,严格依照文件要求执行。
(二)无文件依据的常规性业务出差,原则上单项事宜单人出差,出差时间依照工作内容和路程远近,酌情而定。
(三)各股室间同时间同地点的出差,以高效节约为原则,根据各自出差内容统一安排,会同出差。
第四条 出差审批程序。
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人出差前须认真填写出差审批单,局领导审批后出差人复印一份交办公室存档。
出差县内各乡(镇)的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出差县外的一律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经领导签字审批后,出差视为有效。如有临时突发性需要出差的可经请示主要领导或者是分管领导口头批准后先行出差,返回后补填出差审批单。
第五条 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一)出差到县外的,原则上采用公务卡结算消费。在返回后一周内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及相关文件、票据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二)出差县内各乡(镇)的,原则上在每月中旬(10-20日)办理上月份的差旅报销。
(三)两人以上(含两人)同一目的地出差的要统一报销,不能分开报销。
第六条 出差途中因不可预见因素不能及时返回的,必须电话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延长出差时间,返回后补填出差审批单。不得因私事或其他原因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以违纪论处。
第七条 出差人员出差的各种费用,凭相关文件及票据按规定报销,其标准依照《办法》文件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务会议负责解释,并从2015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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