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苏政办发〔2015〕45号),省教育厅制订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从2016年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海州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苏政办发〔2015〕45号),省教育厅制订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为切实落实省教育厅要求,保证监测工作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确保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海州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状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部署并启动开展海州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组 长:王从峰、王海鸥
副组长:徐向其、高明柱、韩树斌、徐 艳、曹兴娣、刘立春、张建忠
成 员:孙永斌、张庭善、单 平、陈美玲、张明庄、韦有波、张才宝、侯作山、徐育平、贺健
二、完善工作机制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美玲、姜先亮、张竟、潘建军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研究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现状与规划,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与区有关部门、市教育局进行工作对接。具体工作为:
1.精密组织数据采集,做好宣传工作和反馈总结。
2.对照监测指标填报我区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数据(省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填报部分)、审核各校上报数据。
3.做好数据分析和统计工作,撰写监测报告。
三、细化责任分工
海州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实施。该指标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即学校设置、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经费保障),40个二级指标,52个监测要点,67个检测点,159个采集项组成。
其中36个二级指标、47个监测要点、60个检测点,146个采集项由学校填报;4个二级指标、5个监测要点、7个检测点、13个采集项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即1-1学校服务常住人口数、20交流轮岗、38学校办学经费、40扶困助学工作)。
所有指标数据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进行采集。
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审核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江苏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等平台上传的数据,并针对本区域实际问题切实调整相关政策,积极出台有效措施,为学校每年填报相关数据提供确实可靠的依据。
各义务教育学校为标准化建设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各校要把监测达成度低的指标,作为引导和推动学校有效整改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学校建设水平,确保2018年之前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全部达标。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填报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审核把关并形成海州地区监测报告。
四、关注重点工作
在监测要点中,有27项定量指标,25项定性指标,现将需要在今后重点关注的指标归纳如下:
1、监测要点2:完全小学不高于6轨;初中不高于12轨;九年一贯制学校不高于6轨。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教学点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统计(下同);
2、监测要点3:小学平均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
3、监测要点4:小学生均占地不低于23平方米(其中,老城区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生均占地不低于28平方米(其中,老城区不低于23平方米)。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老城区学校指县级政府所在镇区(或街道)、省辖市主城区2015年之前设置的学校;
(2)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按1:1.1拆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按1:1.1:1.32拆分;完中初中生、高中生按1:1.2拆分;
拆分公式以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例:设小学生均值为X,初中生均值为1.1X,该校小学、初中生均值与小学某个单项总值之间的关系为:小学生数×X+初中生数×1.1X=某个单项总值;
(3)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学校地块总面积/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
4、监测要点5:生均校舍建筑(不含宿舍)面积小学不低于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9平方米。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按1:1.1拆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按1:1.1:1.32拆分;完中初中生、高中生按1:1.2拆分;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学校建筑面积-学校宿舍建筑面积)/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
5、监测要点8:小学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绿化面积包括绿地面积,墙面绿化面积和屋顶绿化面积;
生均绿化面积=学校绿化总面积/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
6、监测要点11:学校生均图书小学不少于30册、初中不少于40册,年生均新增图书1册;有图书馆,设置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藏书室等。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图书册数为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入册上架的正式出版书籍,不包括教材、教师用教参资料、电子图书及其他报刊杂志;
(2)生均图书册数=学校图书总册数/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
(3)年生均新增图书数=学校当年新增图书总册数/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
7、监测要点19:小学、初中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分别不低于1:19和1:13.5。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中的教师按所任教学段实际数测算,职工按照拆分原则拆分后计算;
(2)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在职教职工人数(人)/当年在读学生总数(人)。
8、监测要点23: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60%和80%。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分别对应小学部、初中部的实际教学岗位计算;
(2)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专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数/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总数×100%。
五、强化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是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从2016年起,每年10月,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监测指标和要求进行自我评测,并按照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进行数据采集,经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后,交由所在学校责任督学进行自测结果及佐证材料的初审。
经责任督学核准后的监测数据及佐证资料,方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校长、责任督学签字核准的纸质稿一式三份,分别由教育局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办公室、学校和责任督学留存。
各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严格认真地做好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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