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宣传月”活动方案为做好全国第1个“反恐宣传月”活动,按照自治县反恐办《关于在全县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融反恐〔2016〕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恐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反恐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做好全国第1个“反恐宣传月”活动,按照自治县反恐办《关于在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融反恐〔2016〕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构筑全民反恐怖工作格局,推动反恐怖宣传教育培训“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人民群众防范应对恐怖袭击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掌握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自防协防的知识和技能,做到能发现、会举报、能避险、会自救,能识别、会应对。广泛宣传普及防恐知识,提高行业人员反恐意识、进一步增强反恐能力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员参与”,以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类有效防范和制止恐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分级实施,全员参与,重点突出,责任明确的宣传教育组织责任体系,切实提高人员反恐意识、进一步增强反恐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专群结合、全员参与,统筹部署、着眼长远,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明确责任、形成全力,把握政策、正面引导。
三、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反恐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叶林峰 自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黄曼生 自治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林荣军 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
罗德育 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梁明辉 办公室主任
何国栋 办公室秘书
姚振宏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
理股股长;
卢德锋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安监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德育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各项决定,组织实施危化、矿山的“反恐宣传月”系列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
3月2日为全区反恐主题宣传日,活动时间统一定在3月2日(星期三)。向社会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向群众讲解事故防范知识。
(二)大力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工作
深入辖区“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开展“反恐一课”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反恐防恐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增强群众的反恐安全意识。要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至覆盖、普及率达到100%。
(三)开展系列反恐防恐培训活动
通过介绍暴力恐怖活动的方式、特点、手段等,宣传培训群众面对暴力恐怖活动时,如何紧急避险、快速报警、迅即疏散、机智勇斗等方式和常识。
六、严格遵守和执行宣传工作纪律
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宣传工作纪律、保密法律及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接受有关反恐防恐工作的采访,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涉恐涉暴的涉密工作信息。对违反宣传工作纪律,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工作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反恐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确保“反恐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谋划,强化措施
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每个成员都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反恐宣传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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