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供销方案】行唐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0 09:36:02  阅读: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方案】行唐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供销方案】行唐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

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创新组织架构、服务体系、治理机制、合作形式和管理模式为重点,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基本原则。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改革目标。2020年,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全面形成,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完善,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全面建成,构建系统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理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规范运行的治理结构基本形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基本完善。

--以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新型农民培训、农村产权交易和农机专业化为重点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组织体系,健全组织架构。按照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与社有资产运营实体一体化,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形成供销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县级社组织架构。

20163月底前,以县供销合作社为主导,吸纳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乡镇组建乡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依托现有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没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地方,由县供销合作社结合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166月底,所有乡镇全部完成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工作。

探索构建“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农村基层供销社架构。到2016年底,实现农民合作社的行政村全覆盖。

(二)创新服务体系,增加服务内容。1.面向现代农业,提供规模化服务。以供销社为依托,协同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带,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借鉴试点县(市)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引进国内外农业新技术,运用市场化、组织化、网络化手段,组建县级农业综合服务实体,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县农资配送中心、新型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针对当地主导产业的特点,为农民提供从测土配方、施肥耕种、浇水打药、农作物管理到病虫害防治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免费提供配方施肥、绿色控害等管理技术,逐步实现统一耕种、统一管理、同一收割、统一分配的全程托管服务模式。以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平台,依托新型基层供销社,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采取以土地参股的方式与农民结成有机共同体,实现互利互赢,推进我县农业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2.面向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原则,把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农资、日用品供应、文体娱乐、幼儿教育、家政服务、信息咨询、家庭手工业者培训等社区综合服务。到2016年末,符合条件的乡镇、村都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社。3.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能教育培训。整合供销系统内外教育培训资源,建设行唐县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完善教育计划,通过免试入学,免费培训的方式,逐步把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创新经营体系,促进网络建设。1.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互联网+流通”工程组建农产品经营实体,对接省、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打造智能供销社,打造实体业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产地到终端的农产品直采直销网络建设,突出抓好冀菜净菜进京入津工程;加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2.加快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超市、农资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建设,以县农资公司为龙头,加大对农资经营网络的整合力度,加快配送中心建设,扩大连锁配送规模和优质肥覆盖率,推进与农业科技部门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解决好农资进村、农资安全问题。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95%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到市场份额的85%以上。3.加快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依托省、市、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龙头企业,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强网络建设,以零距离网购平台为基础,秉承“服务三农”的理念链接乡村连锁超市,形成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安全放心、高效快捷、运行规范的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体系。4.加快再生资源流通网络建设。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体,对接系统内省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为目标,建设经营性、公益性兼具,村收集、乡回收、县集散加工处理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5.加快盐业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搞好食盐战略储备,开展统一配送,有效打击私盐,推进各类超市和便利店设立食盐产品专柜,构建市场有序、食用安全的盐业购销现代流通网络。

(四)创新金融体系,转换经营理。1.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开展土地、林地、养殖、荒山等经营权的流转和农村产权交易,开展股权托管、质(抵)押 、融资服务,参与农村生物资产、农业机械、农民宅基地等农村产权评估。20166月底前,完成与省市的对接工作进入试运行,2.组建农业保险服务中心。依托市供销社安全统筹公司,组建农业保险服务实体,积极对接省市农业合作保险公司,围绕粮食作物、大宗种养类产业和特色产业。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稳步开展农业合作保险,有效分散农业灾害风险。3.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厘清管理职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前提下,自愿、依法组建农村金融合作组织,开展合作金融业务。4.做大做强投融资担保平台。参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财农〔2015121号),对接省级小额贷款公司、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省新合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推进相关业务;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新型融资担保方式,开展农信担保业务;打造投融资平台,探索多种融资合作模式,提供融资支持。

(五)创新管理体系,完善治理机制。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要求,创新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设置内部工作机构,逐步实行领导层选任制,依据机构职责实行事业单位管理。2.理顺上下级社关系。按照合作制原则,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顺供销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按照民主程序组建理、监事会,县供销社领导成员逐步由任命制和选任制向选举备案制过渡。3.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县供销社20163月底前成立供销集团公司,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和控制力。上下级社通过资产管理、技术、品牌及经营要素相互参股,逐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各级社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4.创新治理机制。按照“顶层一体、功能兼容、两线协同、上下贯通”的原则,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顶层一体,即县供销社理事会成员和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成员和集团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功能兼容,即机关科室和集团公司具有相同职能的机构合并办公,履行双重职责;两线协同,即供销合作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两条线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上下贯通,即加强供销社层级间联合合作,落实对成员社资产监管职责,完善上级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上级社的评价机制。同时,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实现协会与供销合作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唐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林畜牧局、县农财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各乡镇、县供销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推送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

(二)强化政策支持。供销社领办的各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准予工商注册登记。县财政要加大对“新网工程”支持力度,落实配套支持资金;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供销社商业网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用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上优先安排,并纳入城镇总体发展规划。

(三)加大督导检查。将供销社改革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导内容,加强指导检查。县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并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各相关部门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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