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赞皇县秸秆禁烧工作,依据国家环保部、省、石家庄市年度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级考核,县秸秆禁烧办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办法】赞皇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
考核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赞皇县秸秆禁烧工作,依据国家环保部、省、石家庄市年度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级考核,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考核各乡镇政府。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有专人负责;设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办公室;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
2.方案预案。结合实际制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重点禁烧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方案
3.宣传教育。制订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材料,政府通告、宣传标语、条幅;在各村利用大喇叭广播秸秆禁烧有关政策。
4.综合利用。督促各乡镇政府制订并落实重点、敏感禁烧区域综合利用方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5.应急处置。及时查处国家、省、市、县等各级环保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确保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
6.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动态简报、相关信息及总结。
第四条 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乡镇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先行自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秸秆禁烧办组织抽查2—3个乡镇。
第五条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县政府并请示以县政府名义予以表彰。
第六条 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75分(含)至90分(不含)的为良好;考核得分60分(不含)至75分(不含)的为合格;考核得分低于60分(含)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秸秆禁烧所占分值记0分,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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