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函〔2016〕86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无极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函 〔2016〕86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16)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丰富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四个清单”公开
在“四个清单”已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县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县编办、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分别负责)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阳光执法”。(县住建局、质监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分别负责)
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公开惩戒措施、典型案例,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配合)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指导,督导相关企业编制本公司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水务局、供电局、住建局、交通局分别负责)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县公安局负责)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县发改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国土局、教育局、卫计局、文广新局、民政局分别负责)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县财政局要通过我县门户网站及报刊媒体,每年定期披露我县PPP项目目录、项目名称、参与方式、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分别负责)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运行管理机制,积极融入省市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实现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运行和电子监督,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共享制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结果和签约履约等信息,促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共享和综合利用。(县财政局等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分别负责)
实行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局、发改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县民政局要公开各乡镇政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县民政局负责)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公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县人社局负责)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县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负责)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加大全县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每季度要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县环保局牵头,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配合)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国家和省市对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负责)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等公开工作。(县卫计局负责)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各行政机关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县审计局负责)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做好各乡镇政府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预算报告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乡镇及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县财政局负责)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准备解读方案,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各乡镇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相关版面栏目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高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时效,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推进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
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一支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能力水平。
县委、县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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