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海情调查。为做好这次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摸清全县涉海单位底数,查实海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状况,根据《河北省第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鸡泽县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
调查实施方案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海情调查。为做好这次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摸清全县涉海单位底数,查实海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状况,根据《河北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和《邯郸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结合鸡泽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调查、共享数据、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鸡泽县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下,县国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突出涉海单位清查和海洋产业调查,统筹海洋相关产业调查,并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调查和常规统计成果,全面摸清我县涉海产业发展状况。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
(一)调查对象。全县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人等。根据海洋经济活动性质,分为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其中:海洋产业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产业;海洋相关产业是指以各种投入产出为联系纽带,与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产业。
(二)调查时间。调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24时和2015年12月31日24时,调查时期为2013、2015年度。凡是2013、2015年年末资料,均以调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均以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数据为准。
三、调查程序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5月30日前)。县政府成立鸡泽县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调查办”),开展全县海洋经济调查管理、技术人员培训,选聘调查专业技术队伍,收集统计、发改等相关部门资料并分析整理,做好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涉海单位清查阶段(2017年6月20日前)。县调查办接收市调查办下发的涉海单位底册,包括海洋产业单位底册和海洋相关产业单位底册。县调查办组织调查员采取入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组织涉海单位填写清查表,逐一标识认定是否为海洋产业涉海单位,及时录入涉海单位清查系统,并进行审核、汇总,通过清查系统逐级上报。
(三)数据采集处理阶段(2017年9月20前)。县调查办根据下发的涉海单位名录、海洋相关产业填报单位名录和专题调查填报单位名录,组织调查员发放海洋经济调查告知书和调查表,采用入户调查方式,指导填报单位规范完整填写调查表,采集产业调查(包括海洋产业调查和海洋相关产业调查)和专题调查数据,并由专业人员录入数据采集系统调查,认真进行审核、复核,做好审核、复查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规范后,通过数据采集系统上报市调查办。
专业人员通过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录入调查数据时,进行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复审,发现数据错误及时核实更正,同时组织专业人员,采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自动抽取的数据表进行复录比对、修改。若指标录入差错率大于等于1%,应再从该类调查表剩余记录中抽取不少于10%进行复录比对、修改,直到指标录入差错率低于1%控制标准为止,确保录入数据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好复录记录。县调查办对本级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分专业、分专题调查数据,组织人员开展汇总审核、专家会审,并通过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报市调查办。
(四)调查总结发布阶段(2018年6月底前)。按照全国调查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数据采集的事后质量评估工作,协助市调查办、海区调查机构开展好事后质量评估抽查工作。
县调查办按照调查成果编制要求,整理汇编调查资料,制作数据集、图集,编写各类报告等成果,并做好调查各环节资料分类、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按照海洋经济成果验收办法,在组织完成自验后,逐级提请上一级调查机构验收,适时向社会发布海洋经济调查主要数据,并建立信息系统平台,做好成果应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本级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密切沟通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县国土局具体负责海洋经济调查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县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统计局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县发改、教体、科技、民政、环保、住建、交通、工信、农牧、商务、市监、供电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或审核相关资料。
(二)保障调查经费,做好人员选聘。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根据调查任务和工作进度,除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外,编制本级调查经费预算,及时拨付、保障到位。县调查办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临时聘用或购买服务,做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的选聘工作。同时根据调查工作需要,自行购置必需调查办公软件设备,确保调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严守调查纪律,严格质量控制。县调查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篡改调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擅自发布调查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调查资料。调查对象要依法、按时、如实提供调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建立填表单位内审、调查员收审、调查指导员复审、调查员互审“四级审验制”,分阶段做好检查督导、审核验收和抽查评估等工作,做好全过程质量监督。
(四)加大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县调查办要结本地工作实际,紧贴调查阶段任务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微信等,宣传海洋经济调查目的意义、内容方式和要求,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调查。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积极宣传调查工作,为海洋经济调查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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