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绿园区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绿园区农村低保“补差式”
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推动全区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根据《长春市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实施方案》,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低保实施“补差式”救助,健全农村低保制度,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完善审批管理办法,强化公开公平,落实“按户施保、差额救助、分类施保”的保障方式,提升农村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区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为我区拥有农村低保家庭的所有镇街,具体包括:林园街道、同心街道、春城街道、城西镇、合心镇、西新镇。
三、组织领导
全区成立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保障。
组 长: 刘绍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 昕 区民政局局长
组 员: 畅晓宁 区民政局副局长
高宝富 区发改局副局长
魏宪茹 区人社局副局长
孙志远 区财政局副局长
魏永红 区农业局副局长
张 君 区统计分局副局长
董洪山 合心镇党委副书记
贡 献 城西镇政府副镇长
张金松 西新镇政府副镇长
刘丽丽 春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关爱民 林园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刘 利 同心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由民政局副局长畅晓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前期工作从4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
(一)准备阶段(4月1日?5月10日)
区民政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结合区情实际科学制定《绿园区城乡贫困家庭收入评估核算标准》,为精准核算农村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提供政策支撑。组织有农村保障对象的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镇街,开展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的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6月20日)
1.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全区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农村贫困家庭逐户入户调查,认真核查家庭人口、年龄、耕地面积、农作物的种类、种植面积、各项政策性收入、务工情况、子女就业收入以及患病、残疾、就学等实际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调查组和调查对象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通过邻里走访,向其他村民了解贫困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及实际生活状况;通过信函索证,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2.组织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后,各镇街在村委会协助下,以村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镇街工作人员、村委会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总人数为奇数,不少于9人,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民主评议应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及签字确认的程序进行,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形成结论。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各镇街应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3.及时公示。各镇街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清理;符合低保条件的,将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核定收入金额、人均纯收入等详细情况,以村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补差式救助方式计算拟保障金额及分类施保金额,其中低保金差额部分(固定保障金)按照当期当地农村低保纳入标准折合成月,减去家庭人均月收入再乘以保障人口计算,并且符合收入豁免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要在收入扣减后再计算固定保障金,分类施保金按照城市分类施保政策计算;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报送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4.联审联批。区级民政部门全面审查各镇街上报的材料,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区民政部门将100%入户核查。区民政部门按照联审联批有关程序进行审批,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街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区民政部门对拟批准家庭进行公示,包括户主姓名、保障人员、补差式救助金额、分类施保金额等内容及区、镇街两级投诉举报电话,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民政部门将做出批准决定。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家庭重新公示。
5.建档与发放。联审联批后,各镇街应及时将农村低保家庭信息录入并上传到长春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与纸质档案一致的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待确定具体实行和社会化发放时间后,区级民政部门进行系统内审批及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并按相关规定将纸质材料进行归档,留存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8月31日)
农村补差式救助工作实施后,各镇街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增减、补助水平变化、月资金支出变化等情况的统计汇总,并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对各镇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此次补差式救助工作,成立由主管民政的镇街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联络员,协调区、镇街、村相关工作。要广泛召集村、社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通气会,传达学习本方案,并根据方案时间安排,结合本镇街实际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制定本镇街工作时间表。
(二)各镇街要指导各村、社区相关人员通过包片包户的方式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区民政部门将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补差式救助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同时发挥督促协调职能。各镇街要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错误及时纠正,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并及时向区级民政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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