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方案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冀民[2016]20号)和邯郸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磁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
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冀民[2016]20号)和邯郸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邯民函[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县民政局决定从4月起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民政、财政、扶贫开发信息互联共享、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进程相适宜;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根据财力适当加大贫困户救助力度,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本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二)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结合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地确定入户核查对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三)认真落实按户施保政策,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今年8月底前,城市低保人户比值达到1.8以上,农村达到1.75以上。
(四)全面推行低保金据实发放,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人数足额补差;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补助。
(五)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努力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助率,提高其获得医疗救助占救助总数的比例。
(六)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乡镇设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1日至10日)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就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围绕活动目的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部署阶段,各乡(镇)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各村(社区)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文件、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学习入户核查的方法和低保家庭收入量化标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
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核查内容到位。统一填写入户核查表,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因病致贫信息作为重点核查内容。二是核查力量到位。乡镇政府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保证每个村(社区)的核查工作都有一名乡(镇)干部牵头,村(居委会)干部配合开展,县民政局下派各乡(镇)工作指导员需及时指导。三是核查范围到位。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对以下家庭逐个入户核查;未按户施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的;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享受低保群众有异议、有反映的。四是核查责任到位。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牵头的核查人员和被核查户都要在核查表上签名认可,存档备查。
核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依据核查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本人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按户施保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补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需要医疗救助的,按政策给予救助。
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和监督核查工作,组织村(居)民代表、包村干部和社区相关人员对核查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听证,并将核查和处理结果在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居)社区予以公示,确保把符合条件的纳入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县民政局指导检查组,对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形式: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访问等。督查内容:实施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兜底脱贫和城乡低保核查等有关情况。
(四)总结整改阶段(6月20日至6月底)
各乡(镇)要认真梳理本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到位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实施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县民政局将把这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今年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考核排位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在6月底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通过电子文档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认真总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全县。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这次活动,是补齐社会救助工作短板,推动精准兜底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这次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目标任务在6月底前圆满完成。
(二)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当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保人不保户、低保金分档平均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严重短缺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精准兜底脱贫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勇于正视这些问题,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本次活动组织开展不力,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县民政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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