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武装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11 13:36:03  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装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武装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

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省民政厅《关于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冀民〔201298号)、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邯财社〔20145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学生征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的领导下,由宣传、教育、卫生计生、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单位以及高校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有关科(室、办)人员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筹划、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级大学生征集工作。每年大学生专项征集展开前,由兵役机关牵头,组织召开任务部署会,明确责任分工,量化目标要求,并全程抓好督导落实;征兵工作结束后,适时召开总结讲评会,表扬先进,总结经验,促进征兵工作常态化。

二、深入宣传发动

兵役机关要按照“一季征兵、四季宣传”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政策导向和联动配合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机制。在时间上要突出重大节日、学生高考、招聘求职等关键环节;在内容上要加大大学生义务兵考学提干、学费代偿补偿、就业安置等优待政策的宣讲解读,同时加大典型引领作用。在形式上要继续按照“五进入一不漏”的宣传工作要求,既要凭借条幅、传单、标语、板报等传统媒介,更要发挥电台、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高效快捷的平台优势,向社会广泛宣传大学生征集政策规定,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激励措施

(一)全程优先征集。各县(市、区)兵役机关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时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优先在县(市、区)范围内安排兵种去向。

(二)发放一次性经济奖励。对在我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除按有关规定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外,按照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每人3000元、专科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奖励。

1.经费来源:我市参军入伍的非辖区户籍大学生一次性经济奖励,由市财政负担。其余大学生一次性经济奖励由批准入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负担。

2.发放时限:①各县(市、区)财政负担的大学生一次性经济奖励,随同第一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次性发放到位。②市财政负担部分于次年5月份前划拨至批准入伍的县(市、区)财政。

(三)报销差旅费。对从我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因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新兵交接运输等往返于入伍地与户籍所在地之间产生的差旅费,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予以核销(往返一趟按1次计算,每人不超过2次)。

1.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报销差旅费:①入学前户籍在邯郸市,在邯郸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②入学前户籍不在邯郸市,从邯郸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

2.经费来源:辖区户籍大学生差旅费由批准入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负担;非辖区户籍大学生差旅费由市财政承担。

3.发放时限:①各县(市、区)征兵办于新兵起运前,将大学生义务兵差旅费核实、统计完毕。②各县(市、区)财政负担的大学生差旅费,随同第一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次性发放到位。③市财政负担部分于新兵入伍后次年5月份前划拨至批准入伍的县(市、区)财政。

(四)各县(市、区)依据财力,可参照制定更加优惠的措施意见。各地现执行标准高于市定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大学生入伍一次性经济奖励、差旅费和基层武装部征集大学生奖励经费等大学生专项征集工作经费保障,杜绝变相代替、随意减少、延后拨付或挪作它用。市政府、军分区联合督察组每年督导征兵工作时,将对以上经费落实情况一并督导。

(二)本意见所指大学生,是指经我市各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高校新生。

(三)对发生退兵情况的大学生,取消本意见所规定的奖励优待资格。

本意见自2016年起执行,之前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原政策执行。

相关热词搜索: 邯郸市 邯郸 军分区 【武装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实施意见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