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55号)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55号)精神,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严重影响未来劳动力素质,影响我国综合国力。2010年国家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以来,连续多年将此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源头上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实现孕前预防和群体预防。全面实施优生项目,为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检查和咨询指导,推动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实际行动,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项目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主要目标。
开展优生项目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群众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90%以上,孕前优生检查信息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到98%以上。
(二)项目内容。
1.目标人群: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2.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主要为孕前医学检查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基本服务项目5项,共计19项。
3.服务机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市、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市级或其他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同等标准结算费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确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4.免费办法: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1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三)基本要求。
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广泛深入做好优生项目宣传倡导,积极引导和动员计划怀孕夫妇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注意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存相关信息资料。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全面实施优生项目,推进孕前优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免费服务范畴。
3.科学规范、统一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完善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工作机制,做到宣传、文本、标准、规范、模式、流程、设备、试剂“八统一”,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
4.部门协作、便民高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住院分娩等信息的交流反馈,制定合理优化的服务流程,切实为群众减轻负担。
三、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人口计生、宣传、财政、民政、卫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国家优生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民生工程,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优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配齐配强优生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
(二)严格标准,资金到位。国家确定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40元。开展国家项目单位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各地要编制好经费预算,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规范经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一项造福社会的民心工程,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保证项目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开展所需检验设备按标准配备,保证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推进项目规范有序运作。
(四)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免费优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资格确认、免费服务、按例结算、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构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评估内容,着力推动,予以保证。各级优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召开调度会、工作会,对优生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考核评估,推进优生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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