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批事项入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批事项入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批事
项入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使之成为便民高效的服务平台。
二、入驻事项
首批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主要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农村住宅用地初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信访代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兵役登记征兵初审等事项。本批次拟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事项共6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服务事项21项,行政确认事项7项,行政监督事项7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2项,其他权力事项13项。
三、工作要求
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全进”的原则,凡是乡镇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服务事项、行政监管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给付等事项,必须全部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能够下放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一律停止在县直单位办理,全部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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