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方案】崇左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6-12 17:45:07  阅读: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崇左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崇左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订),以树立办事高效、阳光透明、群众满意的政府机关形象为目标,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公开内容,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便群众原则。坚持把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服务对象知道事情到哪里办、事情由谁办和事情怎么办,实现服务对象办事方便、结果满意。

(二)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三)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市环保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环境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各科(室)、支队、站、所、应急中心、分局代局和市人民政府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崇左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处理笺“公开形式”栏上勾选相应的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不明确公开属性的,作退文处理。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可参照执行,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有关信息。我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月度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

(二)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工作

对以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各科(室)、支队、站、所、应急中心、分局在上报代拟稿时要随文报送解读材料,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等,避免政策误读。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信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的重点领域信息,主要包含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核查审批和环境监测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已纳入绩效考评,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四)重点抓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1.机构概况。主要公开办公地点、局领导、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责任单位:办公室)

2.公众互动。主要管理网上调查、民意征集、领导信箱、在线咨询、在线投诉栏目。(责任单位:办公室)

3.工作动态。主要公开环保要闻、公务活动、通知公告、县区动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4.政务信息。

1)干部人事。(责任单位:办公室)

2)环境评价。(责任单位:管理科、辐射科、分局)

3)自然生态。(责任单位:生态科)

4)环境宣传。(责任单位:科标科)

5)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科标科)

6)环境标准。(责任单位:科标科)

7)环境执法。(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8)环境监测。(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9)财政资金。(责任单位:办公室)

10)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

5.环境投诉。主要管理网站环境投诉。(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6.专题专栏。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室)

2)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污染源监控中心)

3)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责任单位:管理科、市环境监察支队)

4)崇左市空气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5)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污染源监控中心)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崇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崇左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崇环发〔201484号)执行。

(六)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及时予以答复。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要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部门组织好协调会商。

四、公开形式

(一)门户网站发布。利用崇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崇左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环保政务信息。

(二)设置媒体环保专栏。在崇左电视台、左江日报社、崇左新闻网设立环保专栏,宣传环保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三)设置政务公开栏。通过市行政中心政务公开栏环保专栏,每季度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支队、站、所、应急中心、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调度、同步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由我局分管领导约谈其单位负责人;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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